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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台独”有法 制裁“分裂”有理

日期:2008-06-10 10:57 来源: 作者:[尼日利亚]胡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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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日利亚]胡介国

  2005年 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届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反分 裂国家法》是祖国大陆从法理上遏制“台独”的重大决策,从法律上体现了中华民族反对分裂和促 进国家统一的强大意志,必将对促进两岸关系和祖国统一大业的发展,对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 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有助中国政府和人民掌握反“台独”斗争的 主动权,依法遏止“台独”。

  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意义十分重大,既是国家法律进一步完善的重要一步,更是维护国家主 权和领土完整,促进中国早日实现统一的重要步骤。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不仅必要,而且非常及 时,更完全符合当前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利益。《香港商报》的社评说,分裂活动 在世界上被视为国家和民族利益最大的敌人。因此,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和人民都不会对危及本国 的分裂活动坐视不理。《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得到了全体中国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对“台独”分 子必将是一个有力的震慑。

  在此,西非的华侨华人郑重宣示: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政府为发展两岸 关系,促进中国和平统一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台独”分裂势力的活动已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和祖 国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成为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为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促 进祖国的和平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我们海外华侨华人坚决拥护和支持中国政府制定的 《反分裂国家法》,并将在今后继续为祖国和平统一贡献我们的力量!

(作者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西非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尼日利亚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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