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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卫东:用法治思维巩固两岸和平发展

日期:2014-08-28 09:41: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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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中评社8月28日电报道,台湾问题知名学者、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副所长朱卫东日前受中评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当前两岸关系制度化构建落后于现实两岸人员交流情况,而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两岸政治关系没有取得突破、处于一个僵局阶段。他呼吁在僵局未破的当前,加强巩固2008年以来所获得的成果,并着力推动两岸关系向法制化阶段迈进。

  朱卫东表示,第三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是两岸法学界及法律事务界的盛会,这次会议举办的本身,应该就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产物和成果,同时也是下一步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很重要的象征,有象征意义。因为从两岸关系发展到今天,我们还是要对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两岸法律合作,两岸关系的法治化进程给予更多的重视,充分肯定在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独特的作用。

  朱卫东表示,两岸关系自08以来,出现了大合作大发展大交流的阶段,客观上来说,交流合作衍生的问题越来越多,涉及到方方面面,同时两岸社会本身也更加地多元化发展,同时两岸下一步再往更深的交流也会面临许多必须要处理的一些疑难杂症,包括两岸定位,一些很多法律上对接的问题,合作的问题,所有这些东西就在客观上要求加强两岸法学界法律事务界之间的合作。

  另一方面,朱卫东指出,从主观上来讲,两岸关系越往前发展,深水区也好,巩固深化期也好,任何交流合作比较高阶层面的都是法律形式来确定的,也就是法律上的合作。

  “但现在总的来讲,我感觉是事实走在政策前面,政策走在法律前面,法律本身具有稳定性的特点,所以总的来说是相对滞后的,落后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这也有自身的特性,”朱卫东说,“更重要的是两岸政治关系没有取得突破,处于一个僵局阶段。所以两岸最大的法律定位,两岸还没有完全通过谈判达成共识,如何去巩固维护一中框架这样一个最大的两岸关系法律定位问题上,我觉得两岸还需要形成一种更加明确的共同的认知,还没有通过谈判确定下来,这样一个大的法律定位如果还存在分歧的话,那两岸其他很多方面的解决就相对比较复杂,所以我觉得这次会讨论的意义就很大。 ”

  “两岸在法律方面合作的程度和水平落后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实践,或者说,是与两岸关系发展不匹配。从各自保障的角度讲,大陆涉台法律体系基本成型但不够完善,有关经贸领域的、投资保障方面、台商的权益保障,经贸领域涉台的法律设定比较多,但民生方面、知识产权等做得比较弱。还有就是大陆涉台法律体系制定比较早,有些需要根据新的形势去调整完善。对于大陆这一块的涉台体系,建构完善方面还要加强。”朱卫东表示,“台湾方面涉两岸关系的法律体系也需要根据两岸关系发展新形势进行调整和完善。因为台湾政治不确定性,主要是蓝绿间非理性的政局恶斗,导致很多亟待解、亟待决审议通过的法案还通不过“立法院”。马英九今年就开始说的要在余下任期做的三件大事,其中一件就是要审议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但看着这种状况在‘立法院’这个会期都很难。”

  朱卫东还指出,因为台湾政治发展的复杂性,特别是周期性选举对两岸关系的冲击比较大,加上现在两岸关系发展的一些涉外因素,如美国重返亚太及日本右倾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两岸关系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从法律层面上来讲,需要两岸法学界,政治理论实务界也好,去共同努力。”

  至于努力的具体方向,朱卫东说,首先就进一步去巩固2008年以来所形成的成果,以法律的形式推动两岸关系的法制化进程及机制化进程。两岸关系法治化进程,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基础的民生工程,也是很重要的法律保障工程,需要去共同努力。

  朱卫东还说,对法学界来讲,下一步两岸需要努力的方向就是怎么样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去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势头,保障两岸发展的成果。其实这就是一个两岸关系法制化的工程,让两岸关系发展的势头和成果不受岛内政治不确定因素干扰,不受外力影响,这既是目标也是手段。

  朱卫东表示,台湾方面其实也需要去调整,因为它低于大家的预期。两岸目前签署的21项协议用台湾舆论的话来说就是21条高速公路,使得两岸关系能够通过制度化的管道。但是,两岸服贸协议在岛内由于政治原因迟迟在“立法院”不能审议,更令人担忧的是,台湾的“立法”部门特别在民进党的操纵下,要制定一个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这个条例其实是对两岸关系发展不是一个正面的发展方向,反倒扮演了一个刹车的角色。

  朱卫东称,现在国民党和民进党在“立法院”围绕着这个条例在争斗,绝对不能够让一个包含“两国论”的定位进入这一条例,否则将对两岸关系是一个很大的创伤。因为无论怎样的法律合作,其中很重要的法律定位就是两岸必须要对两岸同属一个国家这个两岸关系的本质属性法律定位,有共同的认知和明确的规范,但是台湾方面在这个方面做得还很不够,这实际上也限制和制约了两岸在其他方面的法律合作。

  朱卫东还说,明确两岸同属一国的法律定位后,下一步比如说两岸公权力部门的交往的规范问题,对台湾公权力行使性质的认定问题,都很好做。大陆一直在提出关于两岸合情合理的安排,都可以找到很多解决办法。

  “我认为政治和法律不可分。由于现在政治僵局没有打破,台湾方面在最根本的两岸关系同属一国这个法律定位上没有拿出一个更为明确一致的共识前,其他一些法律努力的方向主要是两岸法律实务界解决两岸法律对接协调的问题,更好地服务保障两岸人民权益方面。这方面我觉得在两岸知识产权等很多涉及到民生议题,其实两岸实务部门需要进一步去规范。”朱卫东说,“现在我觉得可操作性的东西要强,而且现在双方对彼此法律的瞭解还不够深入。因为现在大陆真正全面瞭解台湾1949年法律体系规范的人比较少,台湾方面了解大陆1949年后法律规范实务相对来说,跟这种朝气蓬勃的两岸关系的实践,老百姓的需求是非常落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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