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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文化交流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日期:2013-04-23 16:03 来源:《统一论坛》 作者: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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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在两岸关系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为和平发展的巩固和深化作出了重大贡献。由于两岸政治对立、结构性矛盾没有解决,由于两岸文化的不同发展模式,由于文化往来涉及面极为广泛和频繁,因此在交流过程和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关于两岸文化往来的倾向性看法

  两岸文化往来的基本价值,是要“共同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优秀传统,开展各种形势的文化交流,使中华文化薪火相传、发扬光大,以增强民族意识、凝聚共同意志,形成共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夯实思想基础、提供精神支撑”。只是在两岸文化往来活动中,围绕其基本功能,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情况与新问题。

  一是文化交流合作出现“物质化倾向”。文化往来的终极价值,是要在传承、弘扬和创新中华文化的基础上,增强两种体制下的“中华文化认同”,两岸结成促进两岸心灵相通、感情相近、社会相认的新的文化纽带,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巩固和深化、为和平统一的实现创造最为重要的条件。这就需要在保持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从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经济效益为社会效益服务的角度形成“文化价值认同”。由于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投入的时间和人力成本相对高一些,经济问题就会突出一些,带来的问题是在文化往来中出现一些重文化市场轻文化内涵,重文化消费轻文化整合,重经济文化轻精神文化等现象。

  二是对于两岸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认识不同。由于近现代以来的经历、政治和国际等种种非文化因素,虽然两岸“中华文化认同”依然存在,但是,台湾更多的认同“台湾特色的中华文化”,过分强调两岸中华文化存在的“差异”,把客观存在的“差异”当成祖国大陆传承、弘扬和创新中华文化上落后台湾的“差距”。台湾一些人就此认为,中华传统文化在祖国大陆已经“支离破碎”,缺乏中华传统文化的代表性,在中华文化的传承上台湾要比祖国大陆更有发言权和代表性。就祖国大陆而言,肯定台湾保持中华传统文化的成绩,但并不赞同岛内一些人对于祖国大陆在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方面并不理性的指责,更不主张打着各种旗号,进行中华文化“正统性之争”。两岸对于对方文化的评论,本质上是两岸的文化“差异”。

  三是对于两岸文化往来意义的认识不同。文化交流合作的柔性特征,使得两岸首先在文化方面进行整合,通过交流合作,两岸借助文化桥梁,逐渐沟通和联络两岸人民的感情,逐步建立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的“文化认同”和“价值取向”,建设两岸共同的精神家园。对此,祖国大陆认为两岸理应尊重并充分发挥文化交流在推动两岸经济交流、消解两岸政治歧见、弱化两岸敌对情绪的作用,台湾一些人希望两岸文化交流“溢出效应”止于经济、社会领域。“台独”势力更加将两岸文化交流“污名化”,将其视为祖国大陆“吞并”台湾的前奏,抹黑、攻击两岸文化交流促进两岸关系的正面意义。

  四是有关两岸文化交流制度化的认知不同。自2008年5月以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创造了比以往更方便的条件,两岸文化交流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客观而言,由于历史上两岸长期处于隔绝状态,两岸文化交流的广度与深度还远远不够。如两岸文化往来中,两岸文化主管部门尚无正常的交流与接触,双方各有自己的考虑。交流合作多为区域性、局部性、短期性和临时性活动,统筹性、全局性、长期性和规范性不够。由于交流机制的长期不到位,两岸文化交流中政策措施的不对等、交流规模的不对称、交流领域不普及等问题无法得到很好处理,亟待通过稳定的交流平台,通过制度化渠道逐步解决。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两岸文化交流的制度化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适时商签文教协议,推动两岸文化交流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已成为两岸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

  (二)关于两岸文化往来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已历经30多年,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是从整体上看,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巩固和深化的目标要求仍有距离。

  一是不正常。在两岸交流和文化往来问题上,台湾一些人的政治文化和“政治认同”有些认识不到位、不正常:面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看到的只是能够带来多少“和平红利”和自己能够享受多少红利;拒绝谈政治,认为现在不是谈政治议题的时候,即使谈政治议题也不要谈“一中原则”;谈到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祖国大陆应该让台湾赚更多的钱,还不能说台湾赚了祖国大陆的钱,因为台湾还要保持自己的“自尊”;祖国大陆说对台湾“让利”,有损于台湾尊严,应该说是两岸“互利”;祖国大陆不能只让台湾从事两岸经贸和投资的企业赚钱,还要让台湾所有民众都要获利;祖国大陆经济转型和发展应该尽量与世界接轨,企业实体应该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和竞争,但是对台商的优惠不能减少或取消。说到台湾对外关系,台湾一些人就说台湾现有“国际空间”一点不能少,扩大国际活动空间是应该的,购买美国武器是必须的,祖国大陆如果不同意、不配合就是打压台湾。说到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祖国大陆必须撤除瞄准台湾的导弹,放弃对台使用武力,否则什么问题都不能谈。

  二是不平衡。两岸文化交流的受众不平衡。两岸文化交流合作项目和活动,大多集中在北台湾,进入和平发展巩固和深化阶段以来,不少两岸文化交流项目开始跨过浊水溪,向台湾南部、东部进发。交流项目不平衡。品牌的多一些,大众的少一些;上层的多一些,基层的少一些;传统的多一些,主旋律的少一些。解决不平衡的关键,是要从为台湾人民服务和谋利、为台湾发展出力的高度,从推进两岸文化、社会了解和认同的高度,开展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活动。

  三是不对称。两岸文化往来不对称客观存在,由于两岸综合实力、文化项目、文化载体相差太多,祖国大陆要比台湾更全更多更大更强。因此,文化交流与其他交流一样,从内容到形式都要做到对称,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只能向台湾倾斜。在交流过程中,祖国大陆照顾台湾的利益和感受,只会有更好的效果。从根本上讲,两岸文化交流不是两种异质文化的交流,也不是两种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是对共有的中华文化的传承、弘扬和创新,并非对称才能进行交流,更非对称才能有效果。在现实文化往来中,祖国大陆文化界积极主动推动交流合作,从量上看,祖国大陆赴台进行的项目与人数远多于台湾,在政策措施上要比台湾务实和到位。关键反映出观念上的不对称,台湾一些政治势力不放弃过时、僵化的立场,对文化行为“泛政治化”,阻挠两岸文化交流合作。观念上的不对称,显然落后于时代,不符合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巩固和深化的潮流,也不利于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深入。

  四是不深入。分析两岸文化交流的效益和影响,确实存在形式多于内容、政治诚信有待增加、交流有待深入的问题。造成两岸文化往来与其他交流不深入的问题,主要是两岸政治难题没有破解、政治对立没有解决,直接影响到和平发展与两岸交流的深入。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项目,参加者主要涉及艺术人士、学者专家、学校师生和文化部门从业人员,活动安排确实难以面面俱到。祖国大陆赴台文化交流合作项目和活动深入台湾县、乡、村民众基层中间不够,不利于两岸文化交流向纵深发展。有些文化交流合作项目出现浅层次、不求实效的倾向。在一些领域也有只关注参与的人数,忽视文化交流质量的问题。“不深入”问题,在文化产业合作上的表现是文化产品和文化创意产品的培育不够。

  五是不稳定。两岸文化往来与其他交流一样,为民间交流,一方面没有制度可循,一方面没有评判标准,主管机关批准时就有很大的随意性,在审查和批准交流项目时很可能是以“政治标准”作为评判依据,增加文化交流的不稳定性。在政治对立情况下,民间交流有很大的局限性,必须得到官方的配合才能稳定展开。由于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限制较多,操作程序复杂,沟通不够及时顺畅,一些文化交流项目未能很好地整合各方资源和各阶层力量,在参与人员、经费筹措等方面都无法得到长期和稳定保障,导致一些文化交流活动要么随意缩小规模,要么中断。

  六是不规范。作为民间交流,文化交流更加需要制度化和规范化。由于政治制度、意识形态、法律体系和运作方式不同,文化交流不仅是参与交流的专业领域、团体、人士的事,还包括更多的社会受众和社会场所,也包括管理、工商、税务和治安等众多部门,仅靠民间协调和习惯运作难度很大,交流成本大为增加,没有制度和组织保障,没有规范化的安排,很难取得理想效应。两岸文化往来因无成文法律和制度,交流的限制还比较多,操作程序复杂,深入交流的风险难以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两岸文化交流向纵深发展。两岸文化交流制度化和规范化,需要两岸文化关系正常化。目前,两岸文化关系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问题开始提上议事日程,已经进入探索和尝试阶段。

  在日益增加的两岸文化往来中,不可避免地产生文化冲撞,出现一些不正常、不协调的问题。这就促使人们从现实的角度理解对方文化的合理性,了解、理解和尊重对方的文化“差异”。经过两岸共同努力,在和平发展巩固和深化进程中,解决文化往来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并不难。

  (作者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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