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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肯尼亚遣返台湾诈骗嫌疑人事件”的观察及省思

日期:2016-06-23 11:00 来源:《统一论坛》 作者:王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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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首都机场,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包机押解回国

  春暖花开时节,两岸关系却没有了艳阳天,反而陷入了新的政治阴霾之中。4月初,肯尼亚警方向中国大陆遣返台湾诈骗嫌疑人,在台湾炒翻了天,出现一股强大的、最初不分蓝绿与朝野的“反中”民粹主义浪潮。尽管随后因事态发展,蓝营有所觉醒,态度有所调整,但绿营势力攻击祖国大陆没有改变。这一事件背后,涉及主权与人权争议、两岸司法管辖权与两岸司法互助争议,以及台湾内部对两岸关系发展立场、态度等复杂的政治问题,实际上是两岸关系真实现状的写照,是台湾泛政治化的集中表现,是对当下岛内蓝绿两大政治阵营两岸关系态度的一次大检验。

  一、是否涉及“主权”问题?

  在肯尼亚警方向中国大陆遣返台湾诈骗嫌疑人问题上,是否涉及两岸司法管辖权问题,是否涉及主权问题,是一大争议点,更是最初台湾岛内群情振奋抗议祖国大陆一个关键点。

  台湾诈骗嫌疑人犯罪活动策划地虽然在肯尼亚,但犯罪对象、犯罪过程与犯罪结果均在中国大陆,受害人主要是中国大陆民众。因此,本案涉及第三方肯尼亚与台湾、肯尼亚与中国大陆、台湾与祖国大陆之间复杂的政治、法律关系。肯尼亚如何遣返针对中国大陆民众犯罪的台湾诈骗嫌疑人,在外交与法理上本来不是问题,但在现实政治与国际社会框架里,涉及两岸关系就成为复杂问题。

  这一事件本身是中肯两国之间外交与司法合作问题,当然涉及主权问题,但与台湾所讲的“主权”无关。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中肯建交公报,台湾是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台湾居民自然也是中国居民的一部分。台湾居民在肯尼亚发生针对中国大陆居民的犯罪活动,肯尼亚政府依法将其遣返中国大陆,符合国际法、国际主权规则与法律程序。

  不过,台湾与祖国大陆的关系即两岸关系是十分复杂的,目前是未统一之前一个国家内部的特殊关系,台湾当局对台湾有管治权,客观上有司法管辖权。这就使得肯尼亚在遣返台湾诈骗嫌疑人问题上,在现实操作上涉及两岸关系,容易引起争议。然而,就法律论法律,就外交论外交,就程序论程序,中国大陆引渡台湾诈骗嫌疑人或肯尼亚向中国大陆遣返台湾诈骗嫌疑人,是没有任何法律程序问题的。司法管辖权之确定,一是行为地(肯尼亚),二是结果发生地(中国大陆)。在司法管辖权问题上,中国大陆是属地管理,台湾是属人管理,在理论上两岸均有司法管辖权,但在优先程序上中国大陆有优先权。

  中国大陆法律专家解释,中国大陆、台湾都没有与肯尼亚签署司法互助协议,只有通过外交途径要求引渡,而中国大陆与肯尼亚有邦交关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是合理的。台湾与肯尼亚无邦交关系,肯尼亚并无配合台湾要求遣返之义务,当然会以与中国大陆交涉为优先。这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与国际法规范下的做法。肯尼亚司法部部长表示,中国大陆要求引渡相关人员,符合肯尼亚法律。如果肯尼亚判定这些台湾人有罪,要按照肯尼亚国内法在肯尼亚接受刑罚;若认定无罪才遣送出境到中国大陆受审。台湾法律专家也认为,根据国际法规定,由于同一行为人在不同行为地或结果发生地的持续行为,会导致“属地管辖权”主张的冲突。由于中国大陆与肯尼亚有邦交关系,引渡犯罪嫌疑人到中国大陆展开司法调查,符合国际法规范。其实,台湾法务部门高层在第一时间就表示,在哪犯罪,就在哪侦办,肯尼亚将台湾诈骗嫌疑人交由中国大陆审判,符合国际管辖原则。

  可以说,按照国际法、外交惯例与中国大陆司法属地管辖权,肯尼亚将台湾诈骗嫌疑人遣送中国大陆,没有任何法律程序问题。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两岸关系的特殊性,在于中国政府未能在台湾实行有效治理,而是由台湾当局治理,台湾当局对台湾民众有实际司法管辖权。台湾诈骗嫌疑人针对祖国大陆民众的犯罪问题自然涉及到两岸司法管辖权之争,就有了两岸共同管辖权问题,需要两岸共同处理。在两岸均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因犯罪对象与犯罪结果在祖国大陆,因此祖国大陆有“优先管辖权”。

  然而,台湾蓝绿两大政治阵营将这一遣返案件上纲上线,与“主权”问题相连接。不仅绿营攻击祖国大陆,国民党也以“维护主权”为由攻击祖国大陆,则让人十分意外。4月11日,国民党民意代表在立法机构打出“主权必须维护,人民必须保护”的口号。台湾《联合报》表示,“基于主权,我们要争取国人应有权益,不能任令肯尼亚或大陆违反程序强制押人”。这些论调是荒谬的。依“中华民国宪法”及大法官解释,大陆与台湾同属“中华民国”主权范围,不论是遣返大陆或遣返台湾或由台湾或大陆审判台湾犯罪嫌疑人,均是一个国家(台湾称“中华民国”,祖国大陆称“中华人民国共和国”,均是中国)内部的事务,不涉及主权问题,只涉及治理权问题。随后,马英九也认识到这一问题,公开表示“肯尼亚遣返案”基本上是一个两岸双方享有共同管辖权的犯罪案件,不是只有所谓的除外管辖权;处理这类(案件)有前例可援,且不涉及主权问题,而是双方分工问题。他还表示,台湾有些人会误解,碰到这样的问题就把它当作主权问题来处理,当初一个错误的判断,到后来就会造成没有办法想象的结果,这一点要记住教训。

  可以说,这一事件中肯两国之间涉及主权问题,但在两岸争议之间本身不涉及主权问题,仅涉及共同(重叠)管辖权问题。但台湾部分政治势力在错误的国家认同观念下将这一案件升级到所谓涉及台湾的“主权”问题,显然是极其错误的。

  二、如何看这一案件与两岸司法互助?

  两岸之间的犯罪问题直接涉及两岸民众切身利益,因此海峡两岸早有密切合作。2009年4月,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简称协议),并依协议在共同打击犯罪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据了解,近年来针对电信诈骗犯罪,两岸警方共组织联合行动47次,破获案件17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超过7700人。2009年以来,祖国大陆公安机关协助台湾缉捕遣返台湾通缉犯和犯罪嫌疑人460人。

  协议首要任务是共同“打击犯罪”,包括诈骗、洗钱等经济犯罪。然而,由于两岸司法体系与价值观差异,台湾在共同打击犯罪尤其是判刑方面过于草率与从轻,因此未能做到“着重打击”有关犯罪,造成台湾电信诈骗犯罪尤其是针对祖国大陆民众的诈骗犯罪愈演愈烈。

  协议本身也存在诸多不完善与不足之处。依协议第六条之规定,“受请求方已对遣返对象进行司法程序者,得于程序终结后遣返”。就此案而言,应是祖国大陆完成司法程序后,应台湾要求将犯罪嫌疑人遣返台湾。中国大陆只是完成引渡,还没有审判,台湾就事先要求肯尼亚向台湾遣返犯罪嫌疑人,强烈抗议向祖国大陆遣返犯罪嫌疑人,并对祖国大陆的做法表达强烈抗议与不满,显然是有违协议规定的。不过,协议没有明确台湾或祖国大陆犯罪嫌疑人在第三地犯罪,应优先遣送哪一方,留下各自解读空间,就会有争议。就此案而言,由于协议没有明确针对祖国大陆民众犯罪的台湾犯罪嫌疑人应优先遣返台湾还是祖国大陆,自然会引起争议。特别是协议有“例外条款”:“受请求方认为有重大关切利益等特殊情形者,得视情决定遣返”。何为“重大关切利益等特殊情形者”,没有界定,留下各自解读的余地,也容易发生争议。这种模糊做法,既有不利的一面,也有有利的一面。在两岸有政治互信与两岸关系良性发展时期,“特殊情形者”就可做“政治”处理,甚至做宽大处理。过去几年两岸处理台湾犯罪嫌疑人问题就是如此。一旦两岸没有政治互信或两岸关系发生变化后,祖国大陆就可能会严格处理,就容易发生纷争。

  另外,在两岸司法互助方面,有时也未严格依协议进行。尤其是祖国大陆在两岸关系发展良好的情况下经常采取一些“变通”做法,留下后遗症。如有些国家将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而中国大陆在未完成审判的情况下就应台湾要求率先遣返台湾。这是未来祖国大陆必须认真检讨之处,在处理台湾犯罪嫌疑人问题上必须严格依法处置与解决,要有一致性,不能让类似案件有不同的处理结果。

  这一事件发生后,两岸也进行了沟通与协商。4月20日,台湾法务部门专案小组赴祖国大陆协商,并提出“共同侦办、分工合作与建立原则”3大协商主张。21日,双方在北京进行协商,并达成多项共识,即“双方认为,要在珍惜和维护《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基础上,针对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新情况,进一步探讨深化打击的具体合作方式。双方同意协助对方核查嫌犯身份和相关信息、抓捕逃犯及追缴涉案赃款等,并就后续协助侦办等事宜保持积极沟通”。

  然而,台湾政局发生了重大变化,民进党上台执政,两岸提出的共同打击犯罪与加强司法互助设想与主张,未来能否落实或实现,存在很大变数。民进党不承认“九二共识”,两岸没有了政治互信基础,“两会”不能协商,台湾还在制订十分严格的《两岸订定协议监督条例》,民进党当局主张两岸要签署“补充协议”,在既有协议基础上共同打击犯罪,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客观上,两岸在共同打击犯罪问题上有现实需要,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是未来两岸需要面对的重大挑战。

  三、充满偏见的“人权观”

  这一事件,争议最多是遣返程序与司法管辖权问题,本身与人权无关,更与祖国大陆侵犯人权无关。即使引渡祖国大陆之后,祖国大陆严格依法处理,对在看守所的台湾诈骗嫌疑人提供较为优厚的待遇,有电视娱乐,允许台湾律师提供协助,特别允许家属探视,因此攻击祖国大陆侵犯台湾诈骗嫌疑人人权是一种片面的主观认识,缺乏客观公正性。

  台湾大陆事务主管部门、法务部门等公权力部门,本应就这一事件迅速与祖国大陆进行联系沟通,了解真相,理智与理性解决,并按《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处理。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公权力部门竟然附和台湾民粹主义,不问青红皂白,纷纷强烈攻击祖国大陆违反人权保障,表达抗议,要求祖国大陆遣返台湾诈骗嫌疑人。

  特别是,台湾一些民间人权卫道士与蓝绿政客借机大肆攻击祖国大陆侵犯人权。包括“台湾人关怀中国人权联盟”“对华援助协会”“北京之春”等台湾30多个境内外人权团体,就这一事件发起所谓“谴责中共迫害人权”紧急提案。4月12日,民进党与“时代力量”多位民意代表将这一紧急临时提案提交立法机构表决,结果包括国民党35席民意代表在内的113席民意代表无异议通过这一提案。这一提案写到:“未来两岸交流应该加强人权项目的关注,有行政单位就目前已通过的相关人权立法,定期检查、定期发布中国人权状况观察并向立法院报告,必要时提出来立法及修法并基于人道精神积极援助(被)迫害者,以落实联合国‘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人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力,不论是台湾民众,还是祖国大陆民众,都有人权;不论是被害人,还是加害人,也当然都有人权。但在台湾这些自认重视人权的卫道士心目中,只有台湾人有人权,只有台湾犯罪嫌疑人有人权,攻击祖国大陆侵犯他们的人权,要极力保护他们的人权,可是他们却从来没有提及如何保护祖国大陆民众的人权,没有提及无数祖国大陆受害者的人权,对祖国大陆无数受害者遭遇的巨额财产损失从不提及,对祖国大陆无数家破人亡的受害者从不过问与关心,难道这就是他们高唱的保护人权?

  四、绿营的“反中”民粹操作

  观察绿营势力,不论是民进党,还是“时代力量”,或者绿营媒体,或者“台独”组织团体,没有以事实为依据,没有理性、客观看待,没有就事论事,以及没有希望通过两岸合作解决问题,而是强烈指责、攻击、污蔑祖国大陆,大搞民粹政治。

  蔡英文在“脸书”(Facebook)中对祖国大陆表达了“柔中带硬”的坚决态度,而且与“主权”相联系。她表示,“对于肯尼亚警方以暴力威逼‘国人’及大陆强制押人遣送的做法,民进党要提出最严厉谴责和最强烈抗议。北京无权代表台方处理涉及台湾人民遣送的事宜,更不应是强制手段将台湾人民押送大陆。如果台湾人民涉及海外犯罪问题,应押解回台湾依法审判。即使涉及管辖权竞合,也要尊重台湾,通过协商解决。北京无视台方‘主权’及管辖权,对两岸关系发展伤害至深且巨”。可见,蔡英文将这一事件高度政治化,再次提升到“主权”层次,而且将法治置之脑后,以情绪性的态度对待这一事件,还对祖国大陆“提出最严厉谴责和最强烈抗议”,展现了她对祖国大陆的强硬姿态。

  民进党表面上是要争取台湾的所谓司法管辖权,保护台湾民众权益,但实际上是“反中”,而且采取双重标准。只要是涉及祖国大陆的,民进党强调司法管辖权甚至“主权”,但在遇到美国与日本或其他国家时,民进党就装聋作哑,不再讲“司法管辖权”与“主权”。3年前,美国将涉嫌大规模向朝鲜运输武器的台湾蔡姓父子起诉,而且将在爱沙尼亚落网的蔡显泰引渡到美国受审,民进党怎么没有抗议,怎么不说“国格受到伤害”?2015年11月,3名台湾人涉嫌运毒到印度尼西亚遭印度尼西亚检方求处死刑,日前判决定谳,民进党及“时代力量”为何不抗议印度尼西亚侵犯台湾人权?“说穿了,绿营玩这些民粹戏法目的是‘反中’,制造人民仇中,为‘台独’打基础。”

  台湾民粹主义泛滥与猖獗,很大程度上是绿营与绿营媒体政治操作的结果,是主要针对祖国大陆的。台湾在遇到美日问题时,就没有显著的民粹问题,只有涉及两岸问题或祖国大陆时才会有激烈的民粹问题。民粹在两岸议题上,总是将台湾“主权”与尊严、“反中”无限上纲,举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贸及货贸协议,甚至自由经济示范区,不是被指责为“倾中”,就是图利大财团、欺骗人民。

  五、国民党“立委”转向?

  如何客观、冷静看待这一事件,是对一个政党、政治人物两岸观与大陆观的真实反映。如果说绿营势力因其“台独”立场与“反中”本性,攻击、污蔑祖国大陆不足为奇,但国民党民意代表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与做法,则令人大为吃惊与意外。

  4月11日,国民党立法机构党团率先召开以“主权必须维护,人民必须保护”为口号的记者会,无端攻击祖国大陆。国民党立法机构党团首席副书记江启臣表示,“这已经形同非法掳人事件,严重侵害基本人权,伤害两岸人民感情”。我们很难相信,这是有国共政治互信基础的国民党民意代表对祖国大陆的态度,如此污蔑与攻击祖国大陆,与民进党对祖国大陆的态度已没多大差别。随后,国民党民意代表进一步加入与支持台湾30多个境内外人权或反华组织借机发起的“谴责中共迫害人权”紧急提案活动。

  在台湾立法机构负责人苏嘉全主持下,国民党又配合民进党,发表“要求中国当局立即释放在押台人”的所谓“朝野共同声明”,指责“中国当局粗暴以强制手段押台湾人民至中国,严重侵割基本人权与人身自由,此举徒增台湾社会对中国负面观感;中国当局无视自2011年起处理类似案件与‘我国’的默契,无视我方主权及管辖权”。可以说这是一个赤裸裸的、以“两国论”为框架的政治声明。国民党民意代表不仅没有进行质问与反驳,反而发表“两国论”式的共同声明,这已经严重违背了国民党的党纲与政纲,违背了“九二共识”与一个中国立场。

  国民党主席洪秀柱得知国民党立法机构党团与民进党协商时,对把台湾与中国并列、让“两国论”入文(共同声明)非常不满,认为他们搞不清状况,要求“院会”党团“不能再弃守”。显然,国民党民意代表的做法,并不代表国民党中央的立场。

  “台独”分裂势力借此事件大搞民粹主义,再次掀起“反中”浪潮。国民党附和绿营,攻击祖国大陆,但随着事态的发展与社会舆论的转向,国民党中央对这一事件及对祖国大陆的态度有所调整与改变,并很快纠正错误,回到理性、正确的道路上来。

  在台湾政治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国民党处于困境与转型之际,以及两岸关系处于敏感的重要节点情况下,国民党民意代表近来一系列不同寻常的做法尤其是对祖国大陆与两岸关系发展的表态,直接关系到国民党政治路线调整与国民党未来发展,是我们需要高度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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