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眸“九二共识”

日期:2008-06-05 13:59:00 来源: 作者:凌国良
字号:【小】【中】【大】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凌国良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九二共识”,在一个中国原则下改善与发展两岸关系,笔者遂以此文以
纪念“九二共识”达成10周年。
  自1979年祖国大陆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对台基本方针后,两岸关系经过了一个曲折
发展的过程,台湾当局亦于1987年11月2日宣布准许台胞赴大陆探亲。此后,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和
人员往来迅速扩大。到1991年,短短3年间,台湾有300万人次赴祖国大陆探亲、访问;祖国大陆赴
台者亦近1万人次。在两岸人员往来不断增加和经贸关系不断发展的同时,也衍生出了许多问题,诸
如两岸走私犯罪、经贸纠纷等等。为了解决这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1991年两个授权民间团体—
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和祖国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先
后应运而生。
  长期以来,海峡两岸虽然对一个中国政治含义及谁代表中国存在争议,但双方都认为只有一个
中国,大陆和台湾都是中国的领土,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能分割,因此,祖国大陆方面一贯只
限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开展接触商谈,而台湾海基会也以“中国的”作为自己建会的宗旨。1992
年3月21日,海协、海基会开始商谈。
  海协认为两岸公证文书使用和查证与挂号信函等事务都属于中国的内部事务,应在一个中国原
则的基础进行的。海基会则表示,海基会没有被授权谈政治性问题,而“一个中国”是政治问题,
不应纳入事务性商谈之中。由于双方意见带有根本性的分歧,经过两天的努力,商谈未能取得进展

  3月份的商谈结束后,海协多次指出,在两岸事务性商谈中应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
,但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表述方式可以充分协商。
  海协灵活务实,合情合理的态度在海峡两岸产生了广泛影响。台湾“国统会”开始就事物性商
谈中如何应对“一个中国”原则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并于8月1日做出“结论”,认为“海峡两岸
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但双方所赋予含义有所不同”;中国暂时处于分裂状态,两岸是两个对
等的政治实体;台湾当局宜制订“国家统一纲领,开展统一步伐”。对此,8月27日,海协负责人发
言表示,8月1日台“国统会”的“结论”表明,在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已成为海
峡两岸的共识;同时又指出,“我会不同意台湾有关方面对‘一个中国’含义的理解,我们主张‘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的立场是一贯
的”;并建议两会应在“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有关事务性商谈。
  1992年10月27日至30日,两会人员继续在香港进行两次议题的工作性商谈。
  在整个会谈中,海协就“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提出了5种文字表述:
  ①海峡两岸文书使用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
  ②海峡两岸文书使用问题,是中国的事务。
  ③海峡两岸文书使用问题,是中国的事务。考虑到海峡两岸存在不同制度(或国家尚未完全统
一)的现实,这类事务有其特殊性,通过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中国公证员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的
平等协商,予以妥善解决。
  ④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对两岸公证文书
使用(或其他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
  ⑤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中国公证员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依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的
共识,通过平等协商,妥善解决海峡两岸文书使用问题。
  海基方面也根据 “国统会”的“结论”提出了5种文字表述:
  ①双方本着“一个中国,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的原则。
  ②双方本着“谋求一个民主、自由、均富、统一的中国,两岸事务本是中国人的事务”的原则

  ③鉴于海峡两岸长期处于分裂之状态,在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认为必须
就文书查证(或其他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
  ④双方本着“为谋求一个和平民主统一的中国”的原则。
  ⑤双方本着“谋求两岸和平民主统一”的原则。
  但双方难以形成一致文字表述,30日下午双方小范围交换意见,海基会又增补了3种文字表述:
  ①鉴于中国仍处于暂时分裂之状态,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由于两岸民间交
流日益频繁,为保障两岸人民权益,对于文书查证,应加以妥善解决。
  ②海峡两岸文书查证问题,是两岸中国人间的事务。
  ③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
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惟鉴于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为保障两岸人民权益,对于文书查证,
应加以妥善解决。
  同时海基会提议“用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
  对于海基会提出的口头表述的第三个方案的内容,海协认为,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努力
谋求国家统一态度上是明确的,虽然海基会也表明对一个中国政治涵义认知不同,但没有具体论述
台湾方面的认知,符合海协不讨论一个中国政治涵义的主张,因此,海协代表表示将带回去认真的
研究。
  与此同时,由于双方在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上取得进展,两会就两岸公证文书使用查
证问题达成了5项共识:
  ①在两岸公证书使用联系方式问题上,海基会不再坚持以海协作为联系主体,同意与中国公证
员协会进行联系。
  ②海基会接受了海协提出的相互寄送公证书副本以便于文书使用部门核对的方案。
  ③双方在对公证书使用中就文书内容或形式真伪提出查询及查询事由双方达成基本共识。
  ④双方同意相互支付查询费用,费用标准再行商定。
  ⑤双方同意本协议由海协与海基会签署。
  香港商谈结束后,11月3日,海协秘书长电告海基会秘书长:“这次工作性商谈,不但在具体业
务问题上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取得了不少共识。而且也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表述一个中国原
则的问题上取得了进展。”并表示,海协经讨论决定,尊重并接受海基会采用各自口头声明双方或
表述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的建议,11月6日,海协正式致函海基会表示:“在这次工作性商谈中,贵
会代表建议在相互谅解的前提下,采用贵我两会各自口头声明的方法表述一个中国的原则......现
将我会拟作口头表述的要点函告贵会: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
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本此精神,对两岸公证书使用(或其
他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海协还将海基会在香港商谈中提出的第3个口头表述内容附表函后,
作为双方彼此提呈的口头共识,12月3日,海基会回函海协,对达成共识未表异议。至此,两会关于
一个中国原则表述问题的讨论以两会以各自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
而达成共识内容,也就是说我们时常说的“九二共识”由此确立。
  从这次商谈及函电来看,我们认为,1992年两岸双方确有共识,即两会以各自口头方式表述“
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并表示了努力谋求统一的态度,而对于一个中国政治涵义
,海基会认为认知不同,海协表示暂不涉及,双方暂时搁置了对此问题的争议。应该说,共识达成
是符合双方长期以来一贯坚持的态度和立场的,是一个双赢的共识,是符合广大台胞要求稳定和发
展两岸关系的愿望的,促使了两岸关系的健康发展。2000年赴祖国大陆的台胞首次超过300万人次,
历年累计2000万人次,祖国大陆赴台的也达10多万人次,历年累计48.5万人次。在经贸方面,2001
年两岸贸易总额达323.39亿美元,同比增长5.92%,祖国大陆已是台湾第二大输出市场和最大的贸易
顺差来源地。
  2000年3月台湾政局发生重大变化后,台湾当局一再拒绝承认“九二共识”,在“一个中国”原
则上玩弄文字游戏,陈水扁甚至妄称“九二共识”是“没有共识的共识”,在“台独”的道路上越
走越远,继李登辉1999年7月抛出“两国论”后,陈水扁又于2002年8月抛出“一边一国”论,致使
两岸对话无法恢复,两岸关系更加严峻。
  孙中山先生曾说过:“时代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我们真心呼唤台湾当局为
台湾发展之长久计,为2300万台胞之福祉着想,早日回归到“九二共识”,回归“一个中国”的原
则。

统一之声二维码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