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论是怎样形成的

日期:2009-07-08 10:38:00 来源:《统一论坛》》 作者:杨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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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宪

 

  中国共产党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国家发展战略全局出发,根据国际、国内与两岸关系形势的发展变化与需要,在科学总结两岸关系发展规律与对台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中央三代领导人关于力争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的思想理论与大政方针,逐步提出、完善并形成了通过和平发展方式最终达成国家统一目标的系列论述,这就是关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理论。

  理论的基本内容涵盖了“一个基础、两大目标、四大指导思想、五大任务、八大方法步骤”。“一个基础”,即坚持一个中国暨“九二共识”,以此作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首要条件;“两大目标”,即振兴中华、完成统一;“四大指导思想”,即以人为本、面对现实、着眼长远、共创双赢;“五大任务”,指的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基础工程或根本途径,即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维护国家主权,协商涉外事务;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八大方法步骤”,是对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一系列具体做法的浓缩与概括,即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平等协商、善意沟通,积累共识、务实进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回顾理论的提出与形成的过程,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形成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到2005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第二阶段从2005年4月国共北京会谈达成“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到2008年3月中国国民党在台湾地区选举中重新赢得执政权;第三阶段从2008年4月胡锦涛和萧万长博鳌会面,到2008年12月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三十周年座谈会上发表讲话。

  第一阶段,祖国大陆面临着贯彻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提出的“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奋斗目标的艰巨任务,面对台湾却是以民进党为代表的“台独”势力上台执政,竭力推行“台独”及“去中国化”路线,有计划地向“法理独立”目标迈进的严峻形势,不仅直接对祖国大陆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造成干扰,而且对台海地区局势稳定造成威胁,因而不能不迫使中央重新思考、部署对台政策和对台工作,将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稳定台海局势作为当务之急的重点,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论述,采取了一系列新的做法。

  2003年3月,胡锦涛就做好对台工作提出“四点意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大力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深入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团结两岸同胞共同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里首次提出了“团结两岸同胞”的概念。同年12月,胡锦涛提出“三个只要”: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两岸经济、科技和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加以推动。2004年3月,温家宝提出“四个最大努力、两个反对”。四个最大努力是:以最大的努力维护台海的稳定;以最大的努力促进“三通”,推动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以最大的努力推进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早日恢复两岸的对话和谈判;以最大的努力推进祖国的和平统一。两个反对是:坚决反对“台独”,反对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2004年5月17日,针对陈水扁连任的严峻形势,中台办、国台办受权发表声明,对“台独”势力发出严正警告,并具体提出了承认“一中原则”、不搞“台独”两岸关系即可展现的六大光明前景。“5·17声明”首次提出了“共谋两岸和平发展”的概念。2005年1月31日,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纪念江泽民对台工作“八项主张”发表十周年时,全面重申祖国大陆的既定对台政策,强调“绝不容忍‘台独’,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2005年3月4日,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四点意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此次谈话有许多新的提法,例如:“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兄弟,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也是遏制‘台独’分裂活动的重要力量。‘台独’分裂势力越是想把台湾同胞同我们分隔开来,我们就越是要更紧密地团结台湾同胞。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尊重他们、信赖他们、依靠他们,并且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千方百计照顾和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中国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中国,大陆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大陆,台湾也是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13亿中国人民的台湾。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全中国13亿人民共同决定。”同月,全国人大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将对台大政方针法律化。

  第二阶段,鉴于反“台独”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台独”政权在岛内日益不得人心,台湾泛蓝三党领袖相继访问祖国大陆,国共达成“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中央关于促进两岸和平发展的论述逐渐增多,同时加大了对台湾民心的争取工作。2005年4月29日,胡锦涛在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举行会谈时提出四项主张:建立政治上的互信,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加强经济上的交流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开展平等协商,加强沟通,扩大共识;鼓励两岸民众加强交往,增进了解,融合亲情。国共两党达成的《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指出:目前,两岸关系正处在历史发展的关键点上,两岸不应陷入对抗的恶性循环,而应步入合作的良性循环,共同谋求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的机会,互信互助,再造和平双赢的新局面,为中华民族实现光明灿烂的愿景。“共同愿景”的达成,标志着促进两岸和平发展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2006年4月14日,贾庆林在首届两岸经贸论坛开幕式上提出四点建议:以为民谋利为出发点,实现两岸经济共同发展繁荣;以直接通航为突破口,开创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发展的新局面;以提高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为重点,促进两岸经济关系持续健康发展;以加强交流沟通为途径,广泛凝聚两岸促进互利合作的智慧和力量。4月16日,胡锦涛会见参加首届两岸经贸论坛的台方代表,首次明确提出:“两岸同胞携起手来,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这个主题,推动两岸关系朝着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使我们的感情更融洽、合作更深化,共同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共同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同时,再就促进两岸和平发展提出四点建议:坚持“九二共识”,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两岸同胞谋福祉,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根本归宿;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有效途径;开展平等协商,是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由之路。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大全面总结了十六大以来的对台工作,提出了新时期以和平发展为主题的对台工作行动纲领,呼吁在“一中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2008年3月4日,胡锦涛在一次讲话中指出:事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有利于两岸发展和稳定,必定造福两岸同胞;“台独”分裂活动有害于两岸发展和稳定,必定贻祸两岸同胞。只有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才能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前景,才能维护两岸同胞的福祉。对于那些曾经对“台独”抱有幻想、主张过“台独”甚至从事过“台独”活动的人,也要努力争取团结。

  第三阶段,鉴于中国国民党在岛内两场关键选举中获得大胜,中共中央抓住机遇对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部署,并及时提出一系列新的论述。2008年4月12日,胡锦涛在会见台湾候任副领导人萧万长时指出:在新形势下应做到“四个继续”:继续推动两岸经济文化等各领域交流合作,继续推动两岸周末包机和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磋商,继续关心台湾同胞福祉并切实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继续促进恢复两岸协商谈判。4月29日,胡锦涛会见连战时指出:当前台湾局势发生了积极变化,两岸关系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两岸双方应当共同努力,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5月28日,胡锦涛会见中国国民党主席吴伯雄时指出:首先要建立互信,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是双方建立互信的根本基础。只要在这个核心问题上立场一致,其他事情都好商量。当前,恢复两岸协商谈判并取得实际成果是两岸关系改善和发展的重要标志。6月3日,贾庆林会见海协新一届理事会时指出:两岸“两会”的商谈应“先易后难,先经济后政治,循序渐进,务实解决两岸同胞关心的问题,推动两岸协商谈判不断取得进展,在两岸关系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6月13日,胡锦涛会见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时表示:希望“两会”在商谈中做到“平等协商、善意沟通、积累共识、务实进取”。12月20日,贾庆林就促进两岸经济交流合作提出五点建议:积极展开合作,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积极促进协商,推动两岸金融业合作取得实质进展;积极采取措施,拓展两岸产业合作的层次和领域;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积极进行探讨,及早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12月31日,胡锦涛在纪念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讲话,全面回顾总结了30年来对台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与经验,深刻阐述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战略,着重指出,“首先要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并对如何开创两岸关系新局面提出六项主张: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维护国家主权,协商涉外事务;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该讲话是“新形势下指导对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以胡锦涛讲话为标志,中央关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张历经实践检验和经验总结,逐步臻于成熟完善,已经形成较为系统完整的理论架构。

  概括而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论的提出,是在祖国大陆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处于关键时刻、两岸关系与岛内政局发展处于重要时刻提出并形成的,也是在祖国大陆对台工作实践不断深入、对台湾问题认识不断深入、与“台独”分裂势力斗争较量的过程中提出并形成的。两岸和平发展理论抓住了两岸关系发展当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与问题,既坚持了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实现国家完全统一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了两岸关系的历史与现实,特别是两岸共同面对的新市场、新情况、新特点,以及台湾同胞的特殊心理,秉持以人为本、发展为先、全面协调、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的科学发展观,力求通过和平发展逐步解决两岸关系当中存在的各种深层次、结构性的矛盾与问题,从容创造、积累实现两岸和平统一所需的主客观条件,寓和平统一目标于和平发展的过程之中,因而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各方利益,有力地指导了对台工作实践,“下活了两岸关系一盘棋”,开辟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已经并将继续成为新时期指导祖国大陆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暨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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