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西藏民主改革50年 (节选二)

日期:2009-09-15 09:47:00 来源:《统一论坛》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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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波澜壮阔的西藏民主改革

  实行民主改革,废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革命的重要任务,更是西藏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和广大西藏人民的迫切愿望。1959年,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废除了极端腐朽、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完成了西藏历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革,深刻地改变了西藏人民的命运。

  1949年,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北平、湖南、云南、新疆、西康等省市在此前后相继以和平方式实现解放。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实际情况,决定对西藏也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并于1950年1月正式通知西藏地方当局“派出代表到北京谈判西藏和平解放”。1951年2月,十四世达赖喇嘛任命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全权代表,凯墨·索安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和桑颇·登增顿珠等四人为代表,赴北京全权处理和中央人民政府谈判事宜。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西藏实现和平解放。和平解放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羁绊,打破了西藏社会长期封闭、停滞的局面,为西藏的民主改革和发展进步创造了条件。

  但是,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为维护农奴主阶级的既得利益和特权,根本反对改革,企图永远保持封建农奴制。他们蓄意违背和破坏《十七条协议》,变本加厉地策划了一系列分裂祖国的活动,直至发动武装叛乱。1952年三四月间,西藏地方政府的司曹鲁康娃和洛桑扎西暗中支持非法组织“人民会议”在拉萨骚乱闹事,公开反对《十七条协议》,要求人民解放军“撤出西藏”。1955年5月,十四世达赖由内地返藏途经四川省,随行的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达赖副经师赤江借口佛事活动,分别走北路经甘孜、德格,走南路经乡城、理塘,沿途会见当地土司和寺院住持,策动武力对抗民主改革。西藏“人民会议”领导人阿乐群则一行5人以迎接达赖回藏为名,专程赴西康省雅安、康定等地,协同赤江,与理塘寺住持、反动头人及长期潜伏在理塘寺的国民党特务歃血盟誓,组织策划武装叛乱。1957年,洛桑三旦(达赖的三哥)授意昌都江达宗头人齐美贡布按“达赖的指令”,纠合叛乱武装发动局部叛乱。1957年5月在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柳霞·土登塔巴、先喀·居美多吉的支持下,成立了“四水六岗”叛乱组织,稍后又成立号称“卫教军”的叛乱武装,公开打出“西藏独立”和反对改革的口号,叛乱活动愈演愈烈。武装叛乱分子窜扰昌都、丁青、黑河、山南等地区,破坏交通,袭击中央派驻当地的机关、部队,到处抢掠财物,杀戮干部,残害人民,奸淫妇女。

  对此,中央人民政府一再严正责成西藏地方政府负责惩办叛乱分子,维护社会治安。但是,西藏上层反动集团错误判断形势,把中央的耐心等待和忍让看作是软弱可欺。他们宣称:“九年来,汉人动也不敢动我们最美妙最神圣的制度;我们打他们,他们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只要我们从外地调一大批武装到拉萨,一打汉人准跑;如果不跑,我们就把达赖佛爷逼往山南,聚集力量,举行反攻,夺回拉萨;最后不行,就跑印度”。

  在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下,1959年3月10日,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在拉萨经过精心策划,挑起了全面武装叛乱。

  3月17日夜,达赖喇嘛与噶伦索康、柳霞、夏苏等叛乱头目一起逃离拉萨,前往叛乱武装的“根据地”山南。叛乱失败后,又逃往印度。

  达赖喇嘛离开拉萨后,叛乱分子调集约7000人,于3月20日凌晨向在拉萨的党政军机关发动全面进攻。人民解放军驻拉萨部队在忍无可忍、让无可让的情况下,于当日上午10时奉命进行反击。在西藏各族人民的支持下,只有1000余人的解放军,仅用两天时间,便一举歼灭了集结在拉萨地区的叛乱武装,平息了拉萨的叛乱。之后,又继续迅速平息了西藏其他地区的叛乱活动。

正如毛泽东主席指出的:“达赖要叛乱的阴谋从1955年由北京回去后就开始了。1957年初他从印度回来,到1958年布置了两年。”1959年逃亡国外后,十四世达赖及其政治集团更是公然成立所谓“西藏流亡政府”,公开宣布“西藏独立”,重新组建叛乱武装,在中国边境进行多年的军事袭扰,在国际上长期从事反华活动,在西藏和其他藏区策动多起骚乱事件,在分裂祖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西藏的武装叛乱,从一开始就得到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

  鉴于西藏上层反动统治集团已经完全走上叛国的道路,1959年3月28日,周恩来总理发布国务院命令,决定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地方政府职权,由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代理主任委员职务。与此同时,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边平叛边改革”的方针,领导西藏人民掀起了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运动,彻底摧毁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实现了百万农奴和奴隶梦寐以求的当家作主的权利。

  ——废除封建农奴制的压迫和剥削,解放百万农奴和奴隶。1959年中央政府下令平息西藏叛乱后,立即解散了压迫西藏人民数百年的噶厦政权及其所属的军队、法庭和监狱,废止了旧西藏法典及其野蛮刑罚。紧接着,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农区开展了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制度、反对奴役和进行减租减息的“三反双减”运动,在牧区开展了反叛乱、反乌拉、反奴役和牧工牧主两利的“三反两利”运动,在寺庙开展了反叛乱、反封建特权、反封建剥削和算政治迫害账、算等级压迫账、算经济剥削账的“三反三算”运动,在城镇开展了反叛乱、反封建制度、反封建剥削、反封建特权和减租减息的“四反双减”运动,并分期分批地对边境地区进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农奴、奴隶对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废除了封建制度、封建剥削和封建特权,废除了乌拉差役和高利贷债务。

  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从此获得翻身解放,成为国家的主人和西藏的主人。他们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从此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不再遭受农奴主的政治压迫、强迫劳动和非人待遇,不再遭受沉重的差税和高利贷剥削。在民主改革中当选为西藏第一个农民协会主任的尼玛次仁,曾经是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索康·旺青格勒溪卡的农奴。旺青格勒曾说:“尼玛次仁是我的财产,我愿意把他揉成团装在口袋里,随我;我高兴把他拉成条围在腰上也由我。”民主改革后,尼玛次仁说:“现在有法律保障我的人身自由,我再也不是谁的私人财产,活得心里真敞亮。”次仁拉姆曾做过30多年的农奴,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她在山南地区乃东县结巴乡组织了第一个“朗生互助组”,后来她担任了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使农奴和奴隶成为土地的主人。1959年9月21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通过《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决议》,决定对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分配给农奴和奴隶;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由国家出钱赎买后,分配给农奴和奴隶。

  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第一次成为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主人,焕发出了空前的生产和生活热情,迅速改变了西藏的社会面貌和生活条件。

  ——废除政教合一制度,实行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在民主改革中,一方面,明令规定切实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爱国守法的寺庙,保护人民有当僧尼的自由和僧尼还俗的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受干涉,保护有历史意义的寺庙和文物古迹。另一方面,实行“政治统一,信教自由,政教分离”的方针,废除寺庙在经济、政治上的一切封建特权,废除寺庙的封建占有、封建剥削、人身奴役以及寺庙内部的封建管理和等级制度,保障各教派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寺庙内的公共资金和财产实行民主管理,作为生产基金和供给寺内僧尼的生活与正常宗教活动之用;寺庙的僧尼按劳动力情况分得的土地,由寺庙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组织生产;寺庙内收入不够正当开支时,由政府予以补助。通过民主改革,西藏所有寺庙均选出了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改革去掉了宗教被封建农奴制玷污了的东西,恢复了宗教的本来面目,有效保障了西藏人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也为西藏实行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

  ——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废除封建农奴制度后,翻身解放的西藏各族人民建立起人民民主政权。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达到1万多人,其中乡级干部全是藏族,区级干部90%以上是藏族,300多名藏族干部担任了县以上领导职务。4400多名翻身农奴和奴隶成长为基层干部。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普选。昔日的农奴和奴隶破天荒第一次获得当家作主的权利。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成功召开,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为西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通过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仅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就消灭了在西藏延续数个世纪的封建农奴制度,迅速荡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使百万农奴和奴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获得了解放,使西藏社会的面貌焕然一新,开创了西藏发展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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