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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成功的历史贡献及其时代意义——纪念郑成功收复台湾355周年

日期:2017-12-25 15:34:00 来源:《统一论坛》杂志 作者:李细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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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成功是中华民族历史上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在其短暂的38年生命历程中,郑成功最为后人所称道的事业,是打败荷兰殖民者,收复中国固有领土台湾,维护了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建立了彪炳千秋的历史功勋。作为海峡两岸中国人无比崇敬的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郑成功是当之无愧的。

  一、郑成功对台湾领土主权的认知

  郑成功一生的主要事业是抗清复明。从1646年(顺治三年,南明隆武二年)海上起兵反清,到1659年(顺治十六年,南明永历十三年)北伐南京失利,退踞厦门,郑成功转战各地,都在与清军作战。1661年进军台湾,原本也是为获取抗清基地,所谓“我欲平克台湾,以为根本之地,安顿将领家眷,然后东征西讨,无内顾之忧,并可生聚教训也”。然而,攻取台湾不但使郑成功实现抗清战略大转移,而且因赶跑荷兰殖民者而成就了名垂青史的大事业。

  在驱荷复台过程中,郑成功表现出强烈的国家领土主权意识。郑成功率大军进攻台湾,在抵达鹿耳门的第二天(1661年5月1日),就给荷兰驻台湾长官揆一等送去书信和告示,宣称:

  澎湖群岛(Piscadores)距离漳州诸岛不远,因此隶属漳州;同样,台湾因靠近澎湖群岛,所以台湾也应在中国政府的统治之下;因而,也应该明白,这两个滨海之地(澎湖群岛与台湾)的居民都是中国人,他们是自古就已据有此地,并在此地耕种的人。以前,当荷兰人的船来谋求贸易通商时,荷兰人在这些地方连一小块土地也没有;那时家父一官出于友谊,指这块土地给他们,但只是借用而已。……但是现在,我率领强大的军队来到此地,不仅要来改善这块土地,也要在这块土地上建造几个城市,开创繁衍一个庞大的人群社区。您阁下也当知道得很清楚,还要继续占据别人的土地(那个原本属于我们的祖先,因而现在属于我的土地)是不妥当的。这道理,您阁下和贵议会的人(如果足够聪明)也应当都了解得很清楚。……

  现在,我要来取用我的土地。这块土地是家父借给荷兰公司的,对此有谁可以反对?现在我且亲自来了,要来改善这块土地,并且要在这块土地上建造几个美丽的城市。因此,现在要想好,并且要迅速地,来向我归顺。

  随后,郑成功又不断写信敦促荷兰人尽快投降归顺,并进一步强调说:“我来此地,不是要来用不公正的态度夺取什么,只是要来收回属于家父,因而现在属于我的这块土地;这块土地只是给公司借用的,从未给过公司所有权。这件事,现在无论如何都必须被承认。”他还当面对荷兰使者说明:“该岛一向是属于中国的。在中国人不需要时,可以允许荷兰人暂时借居;现在中国人需要这块土地,来自远方的荷兰客人,自应把它归还原主,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并且明确表示:“此来的目的并非同公司作战,只是为了收回自己的产业。”尽管荷兰人也曾狡辩,甚至指责郑成功“入侵是非法的”,但郑成功不为动摇,“重申他坚定不移的目的是要荷兰人放弃全岛”。郑成功对荷兰殖民者发出的严正声明,是其驱荷复台的正当理由。

  郑成功从中国人最早居住、最早开发利用、事实上占有台湾的角度——所谓“这两个滨海之地(澎湖群岛与台湾)的居民都是中国人,他们是自古就已据有此地,并在此地耕种的人”,以此来说明台湾应该归属中国,相对于荷兰只是暂时借用作为贸易通商之地来说,无疑具有更加充足的理由。他对荷兰使者所说“该岛一向是属于中国的”,则明确宣示了中国拥有台湾的领土主权。

  值得注意的是,郑成功在向荷兰殖民者宣示中国对台湾领土主权的同时,一再强调台湾是其父亲郑芝龙的产业,只是曾经“给公司借用的,从未给过公司所有权”,因而收复台湾就是收回父亲的产业,当然也是收回自己的产业。这个说法的关键是,郑芝龙是否在荷兰人侵入台湾之前已经开发利用台湾?答案是肯定的。多种史籍记载,早在荷兰、西班牙入台以前,已有林道乾、颜思齐、郑芝龙等中国海商集团在台湾建立了海盗式据点。康熙统一台湾后,首任台湾镇总兵杨文魁记载:“故明天启间,海寇颜思齐入巢于此,始有汉人从而至者,后为荷兰所据。”可见颜思齐早于荷兰人到台湾。首任诸罗知县季麒光记载与此类似,有谓:“明隆、万间,广东颜思齐掠而据之,葺草以居。台湾之有中国民,自思齐始。思齐死,归于红彝。”蓝鼎元则直接点出了郑芝龙在台湾早期开发历史脉络中的位置。他说:“台地宋元以前,并无人知。至明中叶,太监王三保舟下西洋,遭风至此,始知有此一地。未几,而海寇林道乾据之,颜思齐、郑芝龙与倭据之,荷兰据之,郑成功又据之。”施琅说明了郑芝龙租借台湾给荷兰的史实。他说:“郑芝龙为海寇时,以为巢穴。及崇祯元年,郑芝龙就抚,将此地税与红毛为互市之所。”黄宗羲具体记载了郑芝龙从中国大陆广招移民开发台湾的事迹,有云:“台湾者,海中之荒岛也。崇祯间,熊文灿抚闽,值大旱,文灿向芝龙谋之。芝龙曰:‘公第听候所为。’文灿曰:‘诺。’乃招饥民数万人,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用海舶载至台湾。令其芟舍,开垦荒土。厥田惟上上,秋成所获,倍于中土。其人以衣食之余,纳租郑氏。后为红夷所夺,筑城数处:曰台湾,曰鸡笼,曰淡水;此外又有土城数十处。台湾之城……城中红夷不过千余人,其余皆郑氏所迁之民也。”可见,郑芝龙是台湾早期开发历史中非常关键的一环。

  由于郑芝龙在台湾早期开发史上独特的位置,所以,郑成功北伐南京失败而退踞厦门之际,便有人建议他进取台湾,理由便是收取“故土”。据黄宗羲《赐姓始末》记载:“成功之败而归也,以厦门单弱,为谋所向,中途遇红夷船,其通事乃南安人也,谓成功曰:‘公何不取台湾?公家之故土也。有台湾,则不患无饷也。’”在郑成功攻台之时,台湾的汉人大都是郑芝龙时期迁来的移民。正是这些汉族移民,曾经给予郑成功军队以有力的支持。当郑军在鹿耳门海湾实施登陆时,“随即有几千中国人出来迎接他们,用货车和其他工具帮助他们登陆。这样,不到两个小时,……几千个士兵已经完成了登陆”。郑军包围普罗文查城,切断其同热兰遮城的联系,“由于得到中国居民中二万五千名壮丁的帮助,在三四小时内就完成了”。正是得到成千上万汉族移民的多方面支持,使郑成功得以长时间围困荷兰人的城堡,并最终迫使荷兰殖民者投降。郑成功攻取台湾之后所写《复台》诗有云:“开辟荆榛逐荷夷,十年始克复先基;田横尚有三千客,茹苦间关不忍离。”在第二句“十年始克复先基”后面特别注明:“太师会兵积粮于此,出仕后为红毛荷兰夷酋长弟揆一王窃踞。”可见,郑成功非常清楚台湾曾是父亲的基业,只是被荷兰人“窃踞”了,因而很自觉地把收复台湾的事业认同于恢复先辈的基业,而这又是他敢于对荷兰殖民者庄严宣示中国领土主权的思想基础。

  值得称道的是,郑成功在驱荷复台中表现出来的国家主权意识,已远远超越了同时代人的认知水平,而他对中国领土主权的庄严宣示,更表现了非凡的胆识和卓越的战略眼光。这些都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二、驱荷复台的历史贡献

  如何看待郑成功驱荷复台的历史贡献?回到历史现场,拉开历史长镜头,用长时段的眼光来观察,可以发现:明清易代之际,台湾的战略地位从东亚海域国际商贸转运站转变为中国东南海疆的藩篱,郑成功驱荷复台正是这个历史性转变的起点。

  历史地看,台湾在明末清初东亚海域国际通商贸易结构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明朝政府为了对付“倭患”,曾长期厉行“海禁”政策,只许官方朝贡贸易,民间“片板不许入海”,使中国东南沿海走私贸易盛行,中国海商/海盗与日本商人/“倭寇”遂以台湾(主要在台南和鸡笼)为走私贸易重要场所。16、17世纪,随着新航路开辟、大航海时代的到来,西力东侵,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西方殖民者相继东来,并迅速加入东亚海域激烈的商贸竞争之中,台湾的地位日显重要,逐渐成为东亚海域国际商贸竞争的中心舞台。荷兰控制台湾后,曾一度使台湾成为荷兰对中国、日本、东南亚乃至欧美贸易的一个重要据点,把台湾作为东亚海域国际商贸转运站的功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则使台湾的战略地位开始发生根本性改变:一方面使台湾成为明郑政权经营海上贸易的根据地,继续发挥台湾作为国际商贸转运站的功能;另一方面则使台湾成为明郑政权的抗清基地,也是中国南明王朝东南海疆要地。其第二方面的改变至关重要,既与明郑政权性质相关,也与郑成功及明郑政权在台湾的各项建设相关。

  郑成功驱荷复台后在台湾建立的政权,并不是独立王国,实际上是中国南明王朝的一部分,亦可谓南明之余绪,称其为“明郑政权”是恰当的,此可以其行政建制为证。事实上,在驱荷复台过程中,郑成功便开始着力经营台湾。首先是行政建制。“改赤崁地方为东都明京,设一府二县。以府为承天府,天兴县,万年县,杨戎政为府尹,以庄文烈知天兴县事,祝敬知万年县事。行府尹查报田园册籍,征纳□银。改台湾为安平镇。”郑成功遥奉南明永历政权为正朔。此所谓“东都明京”,就是南明永历皇帝的东方首都。这便把台湾纳入南明王朝疆土之中,成为其东南海疆前哨。尤可注意者,其府县建制,正是中国大陆自秦汉以来基层政权形式在台湾地区的首次出现,也是台湾行政机构内地化的典型表征。其次是寓兵于农,实行屯垦制度。允许文武各官及总镇大小将领家眷,在承天府或其他各地圈地,创建庄屋,开辟田园,“永为世业,以佃以渔及经商,取一时之利,但不许混圈土民及百姓现耕田地”。第三是招来移民,推广中国大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不幸的是,郑成功在驱荷复台之后不久(1662年6月23日)就去世了。其子郑经继承郑成功的事业,进一步开发台湾。尽管清政府对台湾实行禁海迁界的封锁政策,但在明郑政权22年间(1661-1683),台湾社会经济仍然得到发展,人口也不断增长。据统计,明郑时代台湾耕地总面积达30054甲,比荷据时代增加17800甲,扩大1.45倍;明郑时代台湾汉人人口10-12万人,与荷据时代汉人人口4.5-5.7万人相比,增加6万人左右。奉康熙皇帝之命统一台湾的施琅曾亲历其地,“备见沃野土膏,物产利溥,耕桑并耦,鱼盐滋生,满山皆属茂树,遍处俱植修竹。硫磺、水藤、蔗糖、鹿皮,以及一切日用之需,无所不有。向之所少者布帛耳,兹则木棉盛出,经织不乏。且舟帆四达,丝缕踵至,饬禁虽严,终难杜绝。实肥饶之区,险阻之域。……今台湾人居稠密,户口繁息,农工商贾,各遂其生。”经过明郑政权经营开发,台湾已经成为中国东南沿海一个富庶的宝岛。

  明郑政权存在期间,由于南明王朝与清朝对峙,台湾与祖国大陆是分治的。康熙皇帝派施琅平台,完成了中国领土与主权的统一,最终使台湾成为中国东南海疆的藩篱,成为大一统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康熙统一台湾之后,由于对台湾地位认知的差异,曾经在清政府内部发生台湾弃留问题的争议。平台主将施琅上疏力陈台湾弃留之利害,坚决主张留住台湾。施琅认为台湾的战略地位非常重要,“台湾地方,北连吴会,南接粤峤,延袤数千里,山川峻峭,港道纡回,乃江、浙、闽、粤四省之左护”。他主张台湾决不可弃,必须坚守,有谓:“盖筹天下之形势,必求万全。台湾一地,虽属外岛,实关四省之要害。勿谓彼中耕种,尤能少资兵食,固当议留;即为不毛荒壤,必藉内地挽运,亦断断乎其不可弃。……弃之必酿成大祸,留之诚永固边圉。”于是,康熙皇帝果断决绝地把台湾收归清朝版图,在台湾设立一府三县:台湾府,下设台湾县、凤山县、诸罗县,由台厦兵备道分辖,隶属福建省。台湾设府置县,从此被纳入清朝中央政府管辖之下,加快了台湾从边陲到内地化的进程。康熙时期,中国东北、西北、西南边疆是康熙皇帝长年征战之地,而以台湾为中心的东南沿海也是其用心经营的地区。他常对臣下说:“今天下太平日久,曾经战阵大臣已少,知海战之法者益稀,日后台湾可虞。台湾一失,难以复得。”“朕思台湾、澎湖之地,关系甚大。”“即如台湾、南澳,人以为孤悬海外,无关紧要。自得其地,福建、广东之贼,便无容身之地,所系匪轻。”正是在经营台湾的过程中,康熙皇帝逐渐萌发了海疆观念。在其上谕中,已可见“海疆要地”之词。显然,在康熙皇帝心目中,台湾已经成为中国东南海疆的要地。

  追本溯源,康熙时期能够把台湾纳入中国东南海疆之内,正是因为此前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把台湾置于明郑政权的统治之下。尽管是康熙皇帝最终完成中国领土与主权的统一,但郑成功开创之功不可没。历史有时候很是吊诡。郑成功与康熙时期平台主将施琅本是一对世仇冤家,但是,从郑成功驱荷复台到康熙统一台湾,正是完成中国领土与主权统一的一脉相承的两个步骤,而这恰恰又是郑成功与施琅足以彪炳史册的历史贡献。历史的辩证法奥妙无穷。

  三、收复台湾对祖国统一的时代意义

  历史证明,郑成功收复台湾是康熙统一台湾的基础。这是明清之际中国完成领土与主权统一先后相继的两个步骤。

  郑成功驱荷复台对祖国统一有着重要的历史启示:

  其一,任何外国势力都不能阻挡中国统一。郑成功当年挥师台湾,直接面对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殖民主义帝国荷兰。郑成功毫不畏惧,曾向荷兰殖民者严正宣示中国对台湾的领土主权,有谓:“台湾者中国之土地也,久为贵国所踞,今余来索,则地当归我,珍瑶不急之物,悉听而归。”这是何等无畏的英雄气概!郑成功率大军围困荷兰人在热兰遮城达9个月之久,最终迫使荷兰人签订投降条约而撤离台湾。郑成功驱荷复台,扫除了中国完成领土与主权统一的外部障碍。这个历史事实充分说明,中国人完全有能力主宰自己的命运。

  其二,国家领土与主权统一是历史的必然。康熙皇帝在郑成功驱荷复台的基础上完成中国领土与主权的统一,使台湾成为大一统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清政府经营开发台湾200余年,台湾从福建省的一个府升格为台湾省,台湾由原来的边陲海岛在清末洋务运动之中一跃成为全国最先进的省份之一。1895年甲午战后中日签订《马关条约》,台湾被迫割让与日本。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胜利,遭受日本殖民统治50年的台湾又回到祖国怀抱。此次台湾的回归,可谓“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最好例证。历史难免有波折,但总会不断前进。1949年之后两岸再次分隔,几多是非曲折,都将大江东去。回顾历史,正视现实,统一乃历史必然,回归是大势所趋。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坚定地宣称:“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谁都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今天,我们缅怀中华民族伟大的民族英雄郑成功的光辉业绩,对实现祖国统一的伟大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充满了必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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