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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日期:2010-08-05 17:01 来源:国台办网站 作者:zhu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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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称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涉台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政策;归口管理闽台“三通”和向金门、马祖供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对台经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的纠纷和台商投诉工作;负责管理、审核、报批本省对台双向交流的项目和人员;负责管理、审批台湾记者来闽的采访事务;负责受理台胞捐赠的审批、管理工作。

    三、内设机构

    秘书处、联络处、宣传处、沿海处、经济处、交流交往处、调研处、三通处

    四、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邮政编码:350003
    电话:0591-7856014、7842174
    传真:0591-7853370
    网址:www.fjs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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