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  外交部文献  > 正文

关于成立“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的公报(2004.01.30 )

日期:2006-04-21 14:58 来源: 作者:wucan

字号:  [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外交部和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2004年1月30日在开罗发表了关于成立“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的公报。全文如下:

     关于成立“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的公报     

     2004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阁下访问了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会见了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阿姆鲁·穆萨先生和阿拉伯国家联盟成员国代表。

     胡锦涛主席在会见中就发展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的新型伙伴关系提出四项原则:(一)以相互尊重为基础,增进政治关系;(二)以共同发展为目标,密切经贸往来;(三)以相互借鉴为内容,扩大文化交流;(四)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合作。秘书长表达了阿方对此的欢迎和赞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李肇星先生与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阿姆鲁·穆萨先生在诚挚友好的气氛中就中阿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双方回顾了半个世纪以来中阿关系的发展历程,对中阿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表示满意。

     双方认为,中阿友好合作基础牢固,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加强在各领域的合作符合双方的共同愿望和长远利益。

     双方强调,中阿同属发展中国家,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共同发展的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双方确信,中阿在国际事务中保持和加强密切的磋商与协调,有助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中国赞赏阿拉伯国家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阿拉伯国家赞赏中国一贯支持阿拉伯人民正义事业和合法权益的立场。

     为进一步发展中阿在各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双方商定,即日成立“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

     双方同意,尽快召开“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


(来源:外交部网站)

编辑:齐晓靖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外交部 | 人民政协网 | 黄埔军校同学会 | 全国台联 | 中国侨联 | 台盟 | 新华网 | 人民网 | 中新网 | 中央电视台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西藏信息中心 | 西藏文化网 | 西藏人权网 | 浙江统促会 | 

统一之声二维码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