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  2002年第四期  > 正文

构建两岸自由贸易区,以经济融合促统一

日期:2008-06-05 11:07 来源: 作者:李建波

字号:  [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李建波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在目前两岸政治问题没有解决之前
,经济融合或许是实现两岸最终统一的最现实的办法。适逢两岸“入世”之机,笔者认为应该充分
利用“一国四席”的特殊地位,从争议性较小的贸易政策着手,采用一定的策略,突破两岸经济互
动的困境,在WTO框架之下,构建包括香港、澳门在内的两岸自由贸易区,促进祖国大陆经济与台湾
经济的融合,以经济上的融合促成政治上的统一。
  一、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符合WTO的规则
  1.关贸总协定对自由贸易区的界定。第24条第8款(乙)项规定:“自由贸易区应理解为由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所组成的集团,对原产于这些组成领土的产品的贸易,已实质上取消关税
或其他贸易限制的集团。”它有两个特点,一方面,在该集团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
限制;另一方面,各个成员又各自独立保留自己的对外贸易政策,尤其是关税政策。
  2.WTO承认并允许自由贸易区的存在。作为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关贸总协定文本第24条
允许各成员方之间建立关税联盟或自由贸易区,目的就是使各成员方建立更紧密的经济贸易合作,
合理分工,实现资源和产业互补,以进一步推进自由贸易全球化。可见,区域经贸集团的存在并不
违背WTO的规则,考虑到区域经贸集团可以促进成员间的经济一体化,对世界经济发展有利,因此
WTO承认其合法性与合理性。
  二、“一个中国”的原则与两岸自由贸易区的定位
  1.“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正如本文开始所说,“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们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的基本原则
。从政治上来说,这一原则的意义在于,它表明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都是中国的一
部分,共同享有中国的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行使中国主权的唯一合法的代表,两岸均有维护中
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义务。
  从经济上来说,“一个中国”原则的意义在于:(1)只有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两岸关系
才能保持稳定,投资者才会将经济因素作为其投资的首要考虑。否则的话,由于两岸关系不明,投
资变数和风险太大,双方的投资者都会心存顾虑,不敢投资。(2)只有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
台湾的地位、身份才可以得到国际社会的确认和承认,台湾才能够毫无障碍地参与到国际经济交往
中,发展同各个国家、各个地区以及各个组织的经济贸易关系。(3)“一个中国”的原则为两岸投
资者搭建了一个现实的推动两岸经济融合的平台。实际上,无论从东亚经济格局变化的趋势而言,
还是从中国大陆经济发展势头而言,或是从台湾经济发展的选择而言,两岸经济的一体化都应该是
两岸关系发展的最佳选择,也是一个必然的趋势。(4)“一个中国”的原则还为两岸提供了一个相
对稳定的决策的外部环境。因为两岸关系的走向直接影响着两岸经济发展的前景,所以,“一个中
国”的原则在经济上的意义不在于它推动两岸经济很快达成一体化,而在于它为两岸经济的发展、
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稳定、安全的平台,对双方都有利,而且也有助于国家的和平统一

  2.两岸自由贸易区的定位
  由上述“一个中国”原则的意义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两岸自由贸易区应定位于中国作为一个主
权国家,中国大陆同其它三个单独关税区(台湾、香港、澳门)之间,组成一个对内相互取消关税
和其他贸易限制,对外仍保留各自独立贸易政策的经贸机制。也就是说,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
,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组成的特殊自由贸易区相当于跨越单独关税区的经济联合体。它对外共
同遵守世贸组织原则,香港和澳门继续保持其自由港的地位,除了少数商品外不保留关税,祖国大
陆和台湾对非集团的成员实行统一关税。集团内部逐步消除关税和实行特别贸易安排,排除各种障
碍,使贸易投资更加自由化,最终实现商品、资本和劳动力在集团内的自由流动。在此框架下,既
延续了两岸四地现有的经贸优惠,有利于体现“一国四区”的特殊关系,又符合WTO基本规则,也有
助于两岸四地经济的整合和国家的统一。
  三、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的必要性
  1.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客观上要求两岸四地联合起来,发挥整体优势。随着经济全球
化与区域化的发展,二十一世纪国际竞争将结合区域优势而展开,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无法在国
际经济舞台上单打独拼取得优势。入世之后,两岸经贸关系将发生重大变化,原有的一些政策措施
也将做出重大调整。而对于资源贫乏、市场狭小、对外依赖度极高的台湾来说,唯一能保持竞争力
的做法,就是与包括香港、澳门在内的祖国大陆连为一体。因此,构建两岸自由贸易区,在两岸四
地之间形成一个区域经济集团,从而赢得竞争优势,对任何一方来说,都显得非常必要。
  2. 入世之后,两岸急需寻找某种形式结束经贸关系的非正常状态。台湾对祖国大陆的经济往来
一直限于间接贸易和投资,需要第三地作为中介,限制了两岸间经济的直接往来。另外,台湾允许
从祖国大陆进口的商品十分有限,并规定到祖国大陆投资的项目金额不得超过5000万美元。由于台
湾与祖国大陆的贸易成长是由投资带动的,因而限制投资的政策严重影响了两岸经贸关系。同时,
由于政治关系的紧张,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具有极大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而且两岸关系的非正常
化也使正常的经贸活动得不到双边、多边条约的规范或法律协调,这些都严重地阻碍了两岸经贸关
系的进一步发展。在WTO框架之下构建两岸自由贸易区是打破这种非正常状态的最佳选择。
  3. 两岸经贸合作模式落后,急需在新的框架下推动经贸关系向深层次发展。台商在祖国大陆的
生产模式是:利用大陆便宜的劳动力及土地等生产要素,出口机械及原材料到内地进行生产,再出
口到欧美。廉价的厂房、劳动力使台商的产品成本大大降低,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从而形成了在
台湾经营,在内地生产加工,以台湾的金融、市场营销与内地的人才、土地资源相结合为特征的“
前店后厂”的格局。这种合作模式的基本特点如下:
  (1)合作以民间合作为主,带有较大的自发性和分散性,产业分工和协作的层次较低,合作范
围狭窄,技术档次较低。资金多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
  (2)资源互补只反映和适应了台湾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向祖国大陆推移,以及内地在工业化初期
粗放型发展的需要。这种互补主要建立在因经济水平条件差异形成的“洼地效应”上,以低工资为
前提,对落后经济的启动作用明显。但随着内地经济实力增强,人均收入提高,土地、厂房价格上
升,“洼地效应”逐渐由强变弱,而被其它有“洼地效应”的地区所取代。
  (3)缺乏区域经济整体观点和长远目标。由于这种合作以民间自发的、短期的、分散的合作为
主,缺乏整体和宏观的协调,产生了一些短期行为和恶性竞争。而投资短期化、资源浪费、环境污
染、基础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尤为突出。
  (4)将内地限制在从属地位,不利于双方经贸关系在更高层次上的合作与发展。这种“前店后
厂”、“投资者+加工区”的合作模式,从长远看,将内地限制在从属地位,经济的继续发展受到很
大限制,并且由于制造业的转移缓解了提高技术水平的压力,提高了产品的价格优势,却延长了劳
动密集型产品的生命周期,客观上阻碍了产业的升级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使转轨力度不足。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对港澳台经济的冲击和对我国的影响就说明了建立在“低层次垂直分工和要素简单
互补”基础上的“前店后厂”模式必须改变。
  四、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的可能性
  1.两岸在WTO中共同承诺的义务和共同遵守的原则,为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奠定了基础。虽然
“入世”并不能使台湾当局完全放弃两岸经贸往来中的人为障碍,但也不能随心所欲,而要根据WTO
规则对其政策作出解释。而且,入世之后,两岸之间的经贸关系将转变为WTO框架下的多边保障,增
加了两岸经贸交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也增加了两岸经贸合作的意愿。
  2.两岸四地同文同种,有着共同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相互沟通没有障碍,而且祖国大陆也在走
向市场经济,四方在经济体制方面的差异也将逐步消除。
  3.两岸四地之间具有如下得天独厚的经济协作条件:
  (1)两岸四地在地理上接近,相互间交通方便,各自的基础设施完备,给四方的经济合作带来
极大便利。
  (2)香港、台湾广泛的对外经贸联系以及技术、管理等优势均为内地经济发展所急需;而内地
经济的低成本和巨大的潜力则对香港、台湾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3)港澳台是祖国大陆走向世界的窗口,而内地丰富的资源优势对港澳台经济的长远发展也具
有极大的战略意义,祖国大陆可以成为港澳台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广阔腹地。
  4.两岸经贸关系的现实依存度是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现实物质基础。
  (1)两岸之间交往频繁,贸易额巨大。祖国大陆和台湾之间的贸易由1979年的0.76亿美元增加
到1999年的235亿美元,虽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两岸贸易在1997年至1999年几年中仍有较好的
发展,其中1998年两岸贸易总额较1997年增长了3.3%,1999年更是增长了14.5%。台湾对祖国大陆的
出口贸易依存度约占其总出口贸易的1/4。两岸间的贸易,占台湾对外贸易比重,由1987年的1.71%
上升到1999年的11.1%,两岸贸易从1987年到2000年的13年间增长了21倍,祖国大陆已成为台湾的第
3大贸易伙伴。
  (2)两岸贸易结构从消费型转向生产型。台湾对祖国大陆出口由家用电器等消费性产品转变为
以工业用原料、零部件和机器设备为主,这主要是台商赴祖国大陆投资所致。祖国大陆对台湾出口
由原材料转变为半制成品、制成品、化学产品等精加工制成品为主。
  (3)祖国大陆是台湾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地。台湾对祖国大陆的出口贸易占台湾总出口的比重
,已经由1987年的2.3%激升到1997年的18.4%,祖国大陆已成为台湾的第二大出口市场。据外经贸部
统计,从1979年到1998年,两岸贸易总额累计为1369.1亿美元,其中台湾对祖国大陆出口达1148.6
亿美元,祖国大陆对台湾出口仅为220.5亿美元,台湾顺差928.1亿美元,这已成为台湾对外贸易成
长乃至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
  (4)中国大陆的直接投资有70%左右来自台湾和香港。其中,台湾仅次于香港、美国,是祖国
大陆第三大外资来源地区。台湾在祖国大陆的投资约占其对外总投资的1/2。台商对祖国大陆的投资
,从1991年至1998年投资总金额为130.86亿美元,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祖国大陆的信息产业硬件
设备产值约为255亿美元,基中台资企业的产值为185亿美元,约占72%。
  五、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的主要障碍
  1.两点理论障碍的排除:(1)香港和澳门作为高度开放的自由体,在理论上是不能与他人结
盟的,以税收为例,港澳进出口自由,几乎没有关税,而祖国大陆和台湾,仍然维持着较高的关税
水平,并且还有各自的非关税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建立所谓的“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是不
现实的,但是如果做出特殊的制度安排,也能得到较圆满的解决。(2)四地的经济体制和法规差距
较大,尤其是大陆内地的经济体制和法规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否则,制度法规的差异不仅会
加大集团内部政策实施的成本,降低经济效益,甚至可能给港澳台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这一
点可以通过内地不断深化改革,与国际接轨来解决。入世为内地的改革增加了新的动力,我们有理
由相信,内地与港澳台的体制磨擦将逐渐消除。
  2.现实障碍:入世后,基于政治原因,两岸是否援用例外条款?
  祖国大陆与台湾先后加入WTO并不意味着两岸经贸大门的敞开,依据世贸规则双方可以因本身的
需要,引用GATT第三十五条与WTO第十三条的排除适用条款,规避WTO所规范的成员间的相互权利与
义务。GATT第三十五条通称互不适用条款(non-application clause),如果某一新成员加入GATT
,因以往与原有成员没有进行关税谈判,而且其中一方认为彼此履行GATT的义务并不合适,即可引
用此条款以排除彼此履行GATT的义务。另外,WTO第十三条的排除适用条款,则容许双方成员排除彼
此在WTO下的权利义务。由于目前两岸政治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因此,台湾入世后是否援用排除条
款,仍需讨论。具体来说,有四种情况:
  (1)双方都援用排除条款。如此一来,两岸现行经贸政策不会作大的调整。也就是说两岸维持
目前的双边架构关系,不适用多边的权利与义务。
  (2)台湾援用排除条款,而祖国大陆不援用。这样一来,台湾的产品和服务可以畅通无阻地进
入祖国大陆,而祖国大陆的产品和服务却不能自由地进入台湾市场,这就必然要采取一些保护性的
措施,比如,反倾销、反补贴等,两岸经贸纠纷会因此而加剧。
  (3)祖国大陆援用排除条款,台湾不援用,则会出现与第二种情况相反的结果。
  (4)双方均不援用排除条款,如此,则两岸的相互经济政策显然必须做大幅的调整。目前台湾
有许多针对祖国大陆的限制性法规,祖国大陆可诉诸于WTO争端解决程序,借WTO争端解决机制予以
解决。台湾可能会以WTO协定的例外条款加以抗辩,不过胜算可能性不大。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前三种情况应该不会发生,双方均不援用排除条款是最有可能的结果。这
对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非常有利。
  六、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的策略和步骤
  1.策略:从现实出发,分步实施。主要原则是:从争议比较小的方面着手,由易到难,由小到
大,由局部到全局,充分发挥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作用和示范效应,缩小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实
现两岸经济的一体化。
  2.步骤:(1)完善“大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实现粤、港、琼之间的贸易和投资
自由化。事实上,由于特区政策的存在,在这一区域内已经实现了部分地区的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
,现在所要做的是在全区范围内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2)在“大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合作
的基础上,建立祖国大陆、香港和澳门自由贸易区。据新华社报道,外经贸部副部长龙永图日前在
香港表示,中国政府正在考虑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提出的这个建议。(3)建立包括祖国大
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在内的两岸自由贸易区。由于两岸的经贸活动将直接影响两岸之间非常紧密
的经贸关系,任何阻挠破坏这种活动的企图都会引起人民的反对。如果因为政治意识形态上的对抗
行动而导致经贸基础被破坏,肇事者也会遇到人民的反对。因此,笔者认为,入世之后,这个问题
会很快纳入各方的考虑范围。(4)建立多边贸易战略。在促进两岸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同时,还要积
极参与和推动本区域或更大区域的贸易自由化,比如,中国政府已决定在2010年前建立东盟——中
国自由贸易区。
  七、构建两岸自由贸易区对祖国统一的意义
  (1)经济的融合肯定会促使台湾当局由目前的对抗转向对话。因为两岸经济的融合必然会提高
两岸人民的生活水平,人民也必然会要求维持两岸之间非常紧密的经贸关系,任何阻挠破坏这种活
动的企图都会引起人民的反对。如果因为政治上的对抗行动而导致经贸基础被破坏,肇事者也会遇
到人民的反对。
  (2)经济的融合必然导致两岸经济联为一体,经济发展的差距会逐步缩小,统一的经济障碍将
不复存在。
  (3)经济的融合必然会从整体上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统一带来的巨大利益将迫使台湾当局走
上政治谈判的道路,一步一步向统一之路迈进。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中国日报英文版两岸频道 | 中国日报中文版两岸频道 | 湖南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 广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 江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 中国政府网 |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外交部 | 人民政协网 | 黄埔军校同学会 | 全国台联 | 中国侨联 | 台盟 | 新华网 | 人民网 | 中新网 | 中央电视台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 国际在线 | 

统一之声二维码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