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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农业合作社运营之绩效与问题

日期:2008-06-02 14:05 来源: 作者:戴双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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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双兴

  台湾省岛内农业合作社指农民基于共同需要与合作意愿,用合作经营的方式,分别办理农业资 材的供给,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运销,农业机械设备的利用,以及农务劳动等合作业务,达成降 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以增进全体社员经济利益的农民团体。据岛内合作事业协会的统计资 料,到2000年底,台湾省的农业合作社及合作农场数量达538个单位,其中专业性农业合作社有343 个,综合性合作农场有 195个。台湾省农业合作社主要分布在中南部农业生产相对重要的县份,从 南投、彰化县以南到屏东县以北的地区,参加农业合作社的社员人数高达23万人,如以每1农户1人 参加农业合作社为原则,则参加农业合作社的农户约占总数78万户的29%。

               农业合作社的运作及现状

  台湾省农业合作社的主要业务,随着岛内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其经营范围和能力在不断扩大。 从最初的农产品销售扩展到土地耕作、水果、蔬菜和牛奶的采集、储存、销售以及牲畜的饲养、销 售方面,农业物质和农业机械的共同利用,主要有以下 5种:①果菜共同运销业务。1979年起,台 湾省农业合作社联合社与台湾省青果运销合作社和台湾省农会就承担了传统果菜的共同运销业务, 农联社和青果社的运销量增长迅速,占台湾果菜运输较大的比重。②军队蔬菜副食品供应业务。目 前成立了 3个主供应站和32个次供应站。③果菜直销业务。台湾农业合作社出于减少运销成本的考 虑,引进了果菜直销业务,将农产品直接供应到超市、大户买家手中。④青果外销业务。台湾的青 果运销合作历史悠久,目前,设有 8个青果运销合作社分社及一个总社,是台湾岛内规模最大的农 业合作社组织。1990年办理外销香蕉299万箱、柑橘1693箱,内销青果6.3万吨。⑤禽畜生产及运销 业务。主要业务包括家禽、家畜及其副产品生产、加工、运销,以及饲料、种禽、种畜等生产资料 的供应。

  台湾省农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台湾省农业合作社结合当地农业生产自身的特点,引入企业运 行机制,组建了具有较高运行效率的组织机构。合作社的内部组织主要包括社员大会、理事会、监 事会及社务会。其中,社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每个社员或代表只有一票表决权。理事会是合作 社的执行机构,由理事会聘请经理负责合作社事务。监事会代表社员监督,理事和监事共同组成社 务会,作为合作社的协商机构,商讨合作社重大事项。合作社的组织体系由合作社、联合社、联合 社之联合社组成。建立联合社是为了增强合作社的力量,发挥其经营规模化的功效,联合社也可以 按业务或区域建立更加专业化的联合社之联合社。这种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引入企业的运行方式,能 极大地提高经营效率和劳动生产力。

  台湾省农业合作社的特点。农业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在促进农业发展,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和 生活服务上,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农业合作社在自己发展过程中形成别具一格的特点:①形成全 面化、系统化的服务体系。农业合作社分为专营性合作社和兼营性合作社,其中专营性合作社包括 农业生产、运销、供给、利用、信用、保险等合作社,几乎涵盖了与农业生产关联的所有领域,给 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全面化、系统化的服务,带来了极大的便利。②多种合作方式,扩大了经营 规模。农业生产合作社改变以往以一家一户为农业生产单位的形式,它采用多种合作方式如“共同 栽培”、“共同经营”等,使十几户甚至几十户的农户联合起来,扩大了生产经营规模。农户之间 团结协作,互相取长补短,提高了生产效率。③农业合作社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农业经济合作社 有自身一整套运行机制,如采取公平的分配形式,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约束社员的行为等。同时它 又发挥了中介组织的作用,一方面由上而下地向农民推行政府的政策意图;另一方面又向政府提供 农民的意见和看法。④农业经济合作社是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效率方面体现在采取公司运行机制, 引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功效,公平主要体现在对社员的分配上,以及明确规定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台湾农业合作社的运营绩效

  岛内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能够有效的克服农户产销失衡的经营困难,达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 经营效率及竞争能力的目标,在推动台湾农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动台湾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和专业化。根据各个地区农业生产的特点和资源的分布状况,台湾 省的各类专业性合作社有明显的区域分布特点,如彰化县的花卉生产合作社,高雄县的路竹蔬菜生 产合作社,嘉南羊乳运输合作社等。这些地区所形成专业合作社有明显的区域性,有利于集中资源 和精力促进本地区优势产业的发展,提升区域优势和竞争力。而对于全省性的产业,则成立大规模 的合作社,有效避免分散经营的低效率和相互之间的竞争。统一的经营还能有效的降低经营成本, 避免资源浪费。合作社还对社员进行各方面的指导,增强共同经营的效用,提高了专业化的协作程 度。

  促进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合作经营是克服小农经营思想的一个极为有效的途径。台湾农业生 产产值中名列前茅的果树业和养猪业是属于全省性的行业,因此这类合作社规模较大,拥有社员多 ,在各地设立了分社,在生产中进行统筹安排,从生产资料的供给、技术指导、市场拓展、运销等 具体业务上都由合作社进行办理。有的合作社还成立研究机构,如青果合作社就为台湾的主要出口 水果香蕉设立了香蕉研究所。这类组织能够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完善的服务,逐步形成 了较大规模的经营。一些区域性的合作社也可以通过不断地完善和资源整合发展成大规模的经营体 系。

  提高市场竞争力。在合作社以前,农户的农产品主要通过中间商进行销售,产销脱节现象严重 ,有的中间商只注重眼前利益,尽量获取差价方面的利润,一般没有市场开拓方面的想法,导致农 产品销售量小,竞争力弱。而合作社通过专业化的生产和一定规模的经营,能有效的降低生产成本 、运销成本,并且能使农户直接进入市场与购买者进行面对面的谈判,农民可以商议出有效维护自 己利益的购买价格,减少中间商的环节,降低营运费用,同时加上大规模的运销也能极大降低运销 成本。此外还可以依靠协会的力量,与海外市场建立较好的联系,有效的促进农产品的出口,为产 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提供较好的条件。

  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农业合作社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传统农业是 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生产效率低,且无力购买先进的机械设备。成立农业合作社,有利于农业 机械的普及和推广,社员可以通过合作社进行租借或共同利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合作社里,农 业科技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推广,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建立农产品品牌, 检验农药残留等,这些做法都推动台湾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靠近。

  此外,合作社对转化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乡村城镇化、降低农村居民过渡中两极分化 的可能性、增强社会的团结和合作、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准、培育农民企业家精神等方面都将会产生 巨大的作用。

                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合作意识薄弱。随着岛内农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有的社员的合作意识淡薄,功利心强。有 些社员的自私心太重,不关心合作社经营的好坏。有的甚至把合作社当作是自己低价倾销的场所, 因此合作社中往往会出现当价格较高时,合作社没有货源;当价格较低时,货源又蜂拥而至,破坏 了合作社良好的营运秩序。

  资金不足。农业合作社不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只是一个服务性的机构。因此,它的资 金来源是有限的,且不具有稳定性。目前,台湾省农业合作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金、各级政府补 助款、特种资金、合作社自存积存、向金融机构的贷款、捐赠款、周转资金和社员款等 8个方面, 合作社少有自己的不动产。因此,它无法取得需要有不动产进行抵押的长期大额贷款,只能通过支 付高额的利息为条件取得一些短期的贷款,由于农业生产报酬低,高额利息是不符合农业生产的特 点的。有的合作社只能通过借款还贷,很容易便陷入资金恶性循环之中。

  经营合作社的专业人才缺乏。由于资金不足,台湾岛内农业合作社没有高的薪金引进人才,在 吸引人才方面比不上一些私有企业和农会,因此合作社很难聘请到一些擅长合作社经营、主动拓展 业务的人才。一些本在合作社的专业人才,由于薪资水平低也纷纷跳槽,另谋高就。

  经营规模较小。岛内的农业合作社的经营规模还是偏小的,由于受私有观念的影响,社员们对 于土地和其他财货视为自己所有,即使加入合作社,也不愿将自己的土地与其他社员进行合耕,再 加上土地面积不一,贫富情况有别,要实行合营的难度也是很大的。因此,他们多选择分耕合营的 方式。合作社本身没有强制性的法令和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社员进行合耕合营,有关部门也没有出 台相应的政策对土地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社员们进行经营的成本还是较高的 ,规模经济还没有真正形成。

  农业合作社本身的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的落后。岛内对设立合作社有明确的法规规定,农业合 作社的成立是在合作法令的规范下,自行依法向主管机关申请,经有关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成立 农业合作社的一些条件诸如土地面积50公顷以上,股金50万元以上等对于落后一些的地区显得有些 要求过高。这种规定没有真正从实际出发,缺乏弹性,使得一些落后地区建立的合作社基础过于薄 弱。

  台湾省农业合作社的成功运营对祖国大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是具有重大的启示作用的。 祖国大陆“三农”问题始终是农村发展的重大问题,不断扩大的“剪刀差”使农民蒙受了巨大的损 失,农产品价格的低廉,城乡差距的扩大,这些都是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虽然祖国大陆也组建了 一批各种类型的、形式各异的农业合作组织,但是这些农业合作组织没有相应的有关合作法规的保 障,没有政府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它所能发挥的作用是极为有限的,甚至是不正规的 。因此,如何建立起真正适合祖国大陆国情的农业合作社,是值得每一位经济学工作者深入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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