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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祖国大陆为推进两岸“三通”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不懈地努力。尽快实现两岸直接 “三通”是祖国大陆的一贯主张。为了全面系统地阐述两岸“三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祖国大 陆方面的基本政策主张,2003年12月17日,国台办发表了《以民为本 为民谋利 积极务实推进两岸 “三通”》的政策说明书(以下简称政策说明书)。共分四个部分:一、两岸“三通”的现状及面 临的问题;二、实现“三通”符合两岸同胞的切身利益,是两岸实现互利双赢的根本途径;三、祖 国大陆方面关于两岸“三通”的基本立场和政策主张;四、两岸“三通”中若干重要问题的说明。
20多年来,两岸“三通”从无到有,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在通邮方面,已先后开办平信和挂 号信函业务,邮件总包互相直封并经香港转运。电信部门已开办电话、数据通信、移动电话漫游、 电视电话等业务。在海上通航方面,两岸先后开办福州、厦门和高雄间的海上试点直航,定期集装 箱班轮航线及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两地海上客运、货运航线。在空中通航方面,两岸民航业者互 为客货销售代理和开办“一票到底”、“行李直挂”等业务,实现了祖国大陆经港、澳至台湾“一 机到底”的间接通航。2003年春节期间,顺利实施了台商包机业务。在通商方面,两岸贸易金额1978 年为0.46亿美元,2002年增加到446.6亿美元,增长了近970倍。截止2003年10月底,两岸贸易总额 累计3145.59亿美元。其中祖国大陆对台湾出口496.68亿美元,自台湾进口2648.37亿美元,累计逆 差达2159.59亿美元。自1991年始,祖国大陆已成为台湾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据2002年统计,祖国 大陆已成为台湾第一大出口市场,台湾是祖国大陆第二大进口市场。与此同时,台湾同胞在祖国大 陆投资也不断增长,截止到2003年10月底,祖国大陆方面累计批准台资项目59792个,合同台资额 687.27亿美元,实际使用台资358.99亿美元。根据台湾有关方面统计,自1993年始,祖国大陆成为 台商对外投资的首选地区。
在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方面,祖国大陆商业银行与台湾地区银行的海外业务分行和外汇指定银 行先后开通了通汇及信用证相关业务。截止到2003年10月,祖国大陆方面已批准设立两家台资银行 、7家台湾地区银行的代表处,9家台湾地区保险公司和一家台湾地区保险经纪人公司的12个代表处 、12家台湾地区证券公司的17个代表处。
两岸“三通”虽然取得上述进展,但仍处于间接、单向、局部的状态,限制了两岸同胞的交流 交往和经贸合作的发展。
陈水扁上台后,虽然表示过“三通”不应成为一个问题,但是实质上毫无诚意,他不但百般拖 延开放“三通”,而且极力使“三通”问题政治化、复杂化,甚至将两岸“三通”纳入其“一边一 国”分裂主张的框架中去。这是两岸直接、双向、全面“三通”迄今无法实现的根本原因。
“三通”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是两岸人员往来和经贸交流的客观需要。全面“三通”有 利两岸经济共同发展,有利于两岸同胞共同回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发展的趋势,加强合作,抓住 机遇,应对挑战。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创造的丰硕成果,使得实现“三通”具 有厚实的基础和内在的动力。
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是两岸同胞的中国,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任何制造所谓“ 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分裂图谋和行为,均为两岸同胞所反对。两岸“三通 ”是两岸同胞共同利益之所在,也是两岸交往不断扩大的必然要求,不应受到任何人为因素和政治 因素的阻碍。
(一)以民为本、为民谋利,是解决“三通”问题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在推进“三通”的进程 中,只要真正对两岸同胞有利、对两岸人员往来有利、对两岸经贸关系发展有利,尤其对台湾同胞 有利、对台湾工商界有利、对台湾经济发展有利的举措,我们都愿意务实推动,积极促成。
(二)“三通”是两岸间的事,是两岸中国人内部的事务。两岸“三通”已表明了它的性质和 定位。两岸空中、海上通航,即是两岸航线。任何人企图把两岸“三通”说成或作为“国与国”的 或“准国际”的“三通”,或将其变相“国际化”,我们都坚决反对。
(三)搁置政治争议,不因政治分歧影响和干扰两岸“三通”。两岸“三通”属于经济问题。 两岸之间的政治分歧不应成为阻挠“三通”的借口和障碍。“三通”商谈不是政治谈判,在这种商 谈中可以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商谈的目的是寻求务实地解决“三通”中的各种具体问题, 推动“三通”进程。
(四)直接双向、互惠互利、平等协商。按此精神推动实现的“三通”,才是真正的“三通” ,才能扩大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领域,使之持久、健康发展,达到维护和发展两岸同胞共同利益的 目的。
(五)、由两岸民间行业组织协商“三通”问题。为早日实现“三通”,协商方式可以尽量灵 活,解决办法应当简单易行,力求使技术问题单纯化、解决方式便捷化。
(六)、台湾当局应当尽早取消针对祖国大陆的各种歧视性限制和不合理障碍。台湾当局对“ 三通”采取的间接、单向、局部等限制性政策,破坏了两岸正常的贸易和投资秩序,损害了公平竞 争的市场环境,侵害了祖国大陆和台湾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通”政策说明书》的发表将有助于国际社会、两岸民众,特别是台湾同胞对两岸“三通 ”的政策主张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我们希望台湾当局尽快采取实际措施,消除直接、双向、 全面“三通”的障碍。希望广大台湾同胞与我们一道共同努力,争取尽早实现两岸直接、双向、全 面“三通”,开创两岸关系的新局面。
信息产业部:积极务实推进两岸通邮通电
为了沟通海峡两岸的通信联络,促进建立直接“通邮通电”业务,祖国大陆有关部门早于1979 年起陆续开放了对台湾的电报业务、长途电话业务、平常函件业务及挂号函件等业务。
2002年,两岸互寄信函已上升到983万吨,比1989年增长约3.2倍。两岸间还实现了函件总包的 交换,以及公开、双向互办平常函件和挂号函件业务。
电信方面,自1989年两岸互办电信业务以来,每年对台电话业务量都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 2002年已达3.4亿分钟,台湾对祖国大陆的电话业务量也已占台湾至岛外业务量的30%左右,居第一 位。2003年1月,两岸电信公司之间又开通了海峡两岸电视会议业务“新视通”。
目前,两岸通邮通电存在的主要问题在通邮,由于两岸之间没有直航,邮政函件总包仍需经过 香港或澳门转运。邮件运输成本增加,邮件传输速度慢,开办的业务种类少,不能满足两岸民众的 需求。
目前,两岸实现直接互通在业务上、技术上已经没有任何困难,关键是台湾当局把“三通”作 为一张牌,把业务问题政治化。
商务部:将不懈地努力推动两岸直接通商
该部愿意就两岸直接通商的技术性问题以民间方式与台湾有关方面展开探讨和协商,并已做好 了民间协商的准备。
在贸易方面,祖国大陆首先对台湾单方面开放市场。20多年来,祖国大陆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 施,加速实现两岸直接通商。经过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两岸贸易额已从1978年的0.46亿美元发展 到2002年的446.6亿美元,增长了近千倍,占祖国大陆全年进出口总额的7.2%。
在投资方面,1988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鼓励台湾同胞到祖国 大陆投资;1994年和1999年,国家分别发布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从法律 上对台商在祖国大陆投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在这些措施的有力推动下,祖国大陆实际吸引台资金 额从1989年的1.5亿美元,发展到2002年当年的39.7亿美元。截至2002年底,祖国大陆累计批准台资 项目55691个,合同台资614.7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331.1亿美元。
然而,由于台湾当局的阻挠,两岸经贸交流仍处于“间接、单向、片面”的状态,两岸通商仍 存在着许多限制。如台湾当局仍对占其进口商品总数的25%,共2000多种商品禁止对祖国大陆开放 入岛,台湾民众喜爱和需要的祖国大陆家用电器、化工、服装等产品及大米、玉米、水果、蔬菜等 农产品因此无法进入岛内,两岸贸易不能正常进行,祖国大陆对台贸易存在巨额逆差;台湾当局不 允许祖国大陆公司入岛投资、开展经贸活动;祖国大陆工商界人士赴台限制诸多、手续繁琐;两岸 不能直航增加货物和人员往来的费用和时间等等,这些人为造成的障碍大大阻碍和束缚了两岸经济 合作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目前,台湾当局对开放对祖国大陆直接通商没有实质性的举措和诚意,违背了作为世贸组织成 员所应遵守的“公平、开放”的原则。
多年来两岸经贸交流的实践证明,两岸经济合则两利,通则双赢。
民航总局:只有双向直航才能实现两岸互惠共赢
两岸空中航运,只有“直接、双向”,才能互惠共赢。早日实现空中直航,不仅是两岸同胞共 同利益之所在,也是两岸航空业者谋求发展之机遇。海峡两岸的航空业者通过多年的接触和了解, 普遍认为,两岸的机场设施、技术条件、业务能力和各项服务保证措施等,已经具备了直航的条件 。每年300多万人次和数千万吨货物的航空客货市场需求,也早已为两岸直航创造了无限商机。随着 岛内高速铁路的陆续建成以及民航业的不断萎缩,广大台商和台湾的航空业者,从自身发展需求和 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的激烈竞争及经济全球化趋势上考虑,也迫切需要及早实现两岸直航。
如果是直航的话,比如说从上海到台北的飞行时间只需要1小时15分钟,而现在的航线是经过香 港则需要4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再加上中间候机,时间浪费是非常大的。另外,金钱浪费也是很惊人 的。单以台北至上海为例,经香港的往返经济舱机票大约需要530美元左右;经澳门也需要500美元 左右。若由桃园机场直飞上海浦东机场,来回机票只需200美元,可以节省300美元左右。若以2001 年台湾同胞赴祖国大陆的344万人次为基准,一年仅机票费用就可节省100亿美元,更不要说时间的 节省时间和间接成本了。祖国大陆民航方面一贯主张,空中直航,无论是定期航班还是不定期包机 运输,无论是客运还是货运,海峡两岸的航线均应本着一个国家内部事务,“直接双向、互惠互利 ”的原则,依循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做法,让两岸的航空业者共同参与,为两岸人民谋利。
在通航方面,祖国大陆一直采取积极主动的姿态,既坚持原则,又照顾到台湾可以接受的程度 。在航线定位上,祖国大陆主张“两岸航线”;商谈方式,祖国大陆提出民间对民间、行业对行业 、公司对公司;商谈内容,祖国大陆表明可以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内涵,主要是研究怎么通;商 谈步骤,祖国大陆建议先由业界人士就技术、业务问题达成协议,经双方确认后实施。这样做的目 的完全照顾到了海峡两岸人民的实际利益,使“三通”业务只让两岸业者和资本参与,让两岸共享 资源、共同获益。而且只有这样,才更易操作,更便于达成共识,才能真正推动“三通”进程。
从1985年开始,祖国大陆交通部先后制订和颁布了《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等7个推动 两岸“三通”的法规,在法律保障方面为两岸“三通”做好了准备。同时,为方便台湾民众来妈祖 庙进香,祖国大陆有关方面在湄州岛专门修建了客运码头。为了保障海峡间的航运安全,祖国大陆 陆续新建了一批海上灯桩。祖国大陆的海岸电台已对台湾船舶全面开放,海上通讯部门也已向台湾 船舶提供船舶通信导航服务,救助打捞部门则已多次成功地为台湾遇难船舶提供了救助服务。
两岸的海上通航已实现了局部通航,还没有实现完全、直接、双向的全面通航。到目前为止, 两岸的海上货运量为3000万吨左右,都要弯靠第三地。通常是祖国大陆南部的港口到台湾的货物要 弯靠香港;中部和北部港口的货物,要弯靠日本后,才能够再到台湾。
两岸之间的海上通航有三种途径:一是高雄港与福建省福州、厦门港的“试点直航”,一是绕 道香港或日本的石垣岛第三地中转方式,还有一种是福建与金门、马祖地区的直接往来。单向、间 接、局部是它们的突出特点。在中国台湾岛东部,有一个小岛--石垣岛,它的面积只有221.09平方 公里,在地图上几乎找不到它的位置,但在两岸航运界,它却是大名鼎鼎。因为,每年都会有3000 条以上的两岸船只,数千万吨的两岸货物,弯靠这里,留下一纸记录和一笔美元。这个石垣岛是日 本的领土。台湾海峡两岸最近的距离是75海里,从厦门到高雄港也只有165海里,船舶直航一般不过 10个小时左右。上海到高雄直线距离是600海里,由于不能直通,经过石垣岛绕一圈要走935海里, 多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费用往返增加差不多22000美元。
为探讨、解决两岸海上通航的技术问题,在祖国大陆航运界的倡议下,两岸航运界先后在祖国 大陆和台湾地区举行了5次海峡两岸海上通航学术研讨会,在技术层面上就两岸海上通航达成了许 多共识。关于两岸试点直航问题,1997年祖国大陆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航运协会 通过协商,在“一个中国、双向直航、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共识,先后于1997年4月和7月开通 了福州、厦门与高雄之间的“试点直航”。截至2003年10月底,祖国大陆6家公司和台湾4家公司都 各有一条船参加了“试点直航”运输,共运输2601657个标准集装箱。1998年2月,两岸在泰国曼谷 商讨两岸航运交流与合作问题,并达成“双向同步,互动互惠”的共识。两岸开辟了绕经第三地的 集装箱班轮运输。目前,由11家船舶公司使用25艘船舶经营13条航线,共涉及祖国大陆9个港口,台 湾地区4个港口,据不完全统计,已运输了两岸贸易货物约200万标准集装箱。
2001年初,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两岸登记注册的船舶采用挂 公司旗的方式实现了海上直接往来,金马民众(包括经台湾当局批准的部分台湾本岛人士经金马) 可以乘船直接到福建及祖国大陆其他地区进香、旅游、观光、经商等,福建沿海地区的民众也可乘 船直接到金马从事经贸和交流等活动。仅2002年春节期间,就有6037人次的台商及眷属通过这条渠 道往返台湾过年。两岸民众往来频繁,充分体现了血浓于水的同胞之情,也为双方今后在一个中国 原则基础上实现两岸全面和直接“三通”提供了有益经验。目前,祖国大陆已先后批准了20艘货船 和5艘客船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及澎湖间的海上直接往来的运输业务,还有部分船舶目前正在 审核之中。截至2003年10月底,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及澎湖间的海上直接往来客运共运营1254个 航次,运送旅客206555人次;货运共运营269个航次,运输货物180518吨。迄今为止,台湾船舶公司 已在祖国大陆设立了7家经营性机构和37个航运代表处。祖国大陆对两岸“三通”的政策主张光明磊 落,深得人心。台湾当局阻碍两岸直接“三通”政策终将挡不住时代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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