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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05年 3月16日,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在北京举行了拥护《反分裂国家法》座谈会。 会上部分理事就《反分裂国家法》谈了自己的看法,现将部分理事的发言摘要如下。
黄紫玉(中国统促会理事、香港恒丰集团主席、北京台资企业协会副会长)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无反对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是一件举世瞩目的大事。作为 一名港台商人,作为一名投资者,我认为:此法的设立,从根本上最大限度的维护台湾人民的根本 利益。此法的立法宗旨与目的,是为了防止国家分裂。立意于求稳定、求和平。《反分裂国家法》 的立法基础很人性化,具有亲情、人情、民族之情,对台湾人民关爱备至。两岸同胞是一家人,同 根生、共荣辱。祖国大陆是台湾发展最大的腹地,有庞大的市场、丰富的资源。如果两岸失去和平 ,就没有发展,更谈不上经济的繁荣。从该法律的条款中不难理解,今天的立法是为了让两岸人民 能在一个安定、和平的环境中共谋发展、共享繁荣。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中国能走上和平统一之 路,不但是两岸人民之福,也是全世界华侨华人之福。
通过立法有望改变不利发展的不确定因素,有利于投资环境,有利于发展。在立法的条文中明 确了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措施与方法,承诺保护、维护台胞的利益与权利,一切透明化、法律化。 此法的制定使两岸关系的发展变得可预见。把追求和平的诚意通过立法昭示于民,公诸于众,从而 解除台商的困惑与疑虑。
邱维廉(中国统促会理事,大洋洲、澳大利亚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
全国人大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反映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意志 ,是值得欢欣鼓舞的一件大事。我代表澳大利亚和大洋洲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
当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有自己有关反分裂的法律。在任何一个国家,分裂国家就是叛国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和平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台海和平与稳定的法律,是一部关心台湾同胞 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国家统一大业的法律。我们华侨华人早就盼望有这样一部法律出 台。这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全体中华儿女的正义心声,也极大地鼓舞了我们海外华侨华人,让我们 对中国的和平统一更加有信心,更加团结。广大华侨华人要充分利用我们在海外的各种优势,搭建 好两岸民间交流的桥梁,一定要把国家统一大业进行到底,直到最后胜利!
郭怡宗(中国统促会常务理事、全国美协中国画艺术委员会主任)
作为一名祖国大陆的画家,我曾多次去宝岛台湾访问并举办画展,深刻体会到祖国大陆和台湾 的书画家对共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发展和推进民族优秀文化艺术是心心相通的。基于此,我 们更要广泛地开展两岸的文化交流与合作。现在《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从法律的角度鼓励发展 两岸关系,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的全面交流。这反映了中国政府希望结 束两岸敌对状态,发展两岸关系的真诚愿望。所以《反分裂国家法》绝对不是一部战争法,从某种 意义上,这就是一部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法典,它有利于台湾问题的和平解决。
蔡国雄(中国统促会常务理事、台盟北京市副主委)
纵观《反分裂国家法》,我们可以看到法律中提到的有关对台工作的内容,都是我们多年来对 台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做法。它得到全体中华儿女的拥护,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此法具体明确地把中央 对台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用法律的形式表达了我们对和平统一的追求。
目前,由于《反分裂国家法》刚刚出台,台湾人民对其具体内容和含义还不够理解或根本就没 看到过,再加上台湾当局对《反分裂国家法》的歪曲宣传,使岛内民众有些误解。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有必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台湾人民充分了解到《反分裂国家法》是有利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 法律,是一部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
冯理达(中国统促会常务理事、海军总医院研究中心主任)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和平统一的法律,也是一部反对“台独”的法律。此法合乎民心,顺 乎民意,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它不是一部针对台湾人民的法律,而是反对和遏制“台独 ”分裂势力的法律;不是一部战争法,而是和平统一国家的法律。这部法律规定,坚持一个中国原 则,是实现国家和平统一的基础;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 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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