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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两岸经贸交流 落实惠及台胞政策

日期:2008-05-21 10:25 来源: 作者:海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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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月15日,中共中央台办主任陈云林在两岸经贸论坛闭幕式上受权宣布了促进两岸交流和惠及 台湾同胞的15项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受到了包括广大台湾农民在内的两岸同胞和海内外舆论的 高度肯定和普遍欢迎。两岸经贸论坛闭幕以来,祖国大陆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措施,认 真抓紧落实。

                为方便往来开辟海上直航

  实现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是我们的一贯主张,也是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人员往来 的客观需要和两岸同胞的所愿、所想、所盼。在未能全面实现两岸直接“三通”的情况下,福建沿 海与金门、马祖、澎湖之间的局部通航,是两岸人员往来和经贸交流的一个渠道。福建沿海与金、 马之间的海上直航始于2001年,当时只开通了双方客运直航,2002年,福建实现了货运海上直航。 截止到2006年4月,双方船舶共营运了15271航次,运送旅客1440433人次,运输货物396万吨,总价 款为1200万美元。现在厦门与金门、马祖与马尾每天的客运班轮航线,已成为台湾居民往来两岸的 便捷通道。

  五年来,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间海上通航的实践为两岸海上全面直航积累了经验。可以说, 福建与金、马之间海上直航模式,代表了真正意义上的两岸直航,双方均用两岸注册的船舶,挂公 司旗,另纸签注的方式,解决了敏感问题,这种模式完全可以扩大到两岸的其他港口,实现两岸全 面、直接、双向直航。

  为了进一步扩大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的直接往来,应广大金门同胞的要求,福建省将 在泉州石井港增开赴金门的客运直航。石井港与金门航程仅14海里,而且风浪小,2002年开通了与 金门货运通航。几年来,共运营了335航次,货运量43.3万吨,合计299.6万美元,已成为对金门货 运通航运量最多、增长幅度最快的港口。

                为农业交流创造便利条件

  海峡两岸地缘相近,农业形态相似。两岸农业发展互补性强。自上世纪80年代末,海峡两岸开 始农业交流与合作以来,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发展迅速,目前已成为两岸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 点。当前两岸农业合作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热潮之中,加强两岸农业合作,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 互利互惠,完全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合作前景十分广阔。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台资农业企业达5000余家,实际使用台资近40亿美元, 两岸农业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两岸技术交流与产业合作不断加强。自1995年以来,两岸农业界 先后在福建、四川、浙江、江西、广西、陕西、江苏、云南、辽宁等地开展专业技术合作,合作项 目包括热带水果的种植技术、水稻机械化栽培技术、水土保持技术、蔬菜工厂化育苗和无公害栽培 技术、茶叶和甘蔗的栽培管理及加工技术等。岛内农业专家凭借精湛的技术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广泛 欢迎。

  为促进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为台资农业企业投资祖国大陆提供新的平台,1997年以来, 农业部、国台办和商务部,先后批准在福建省福州市、漳州市以及海南、山东、黑龙江、陕西等省 的部分区域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各试验区成立后,纷纷出台了许多发展措施和招商引资 优惠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截止2005年底,试验区内台资农业企业已达1800家,合同利用台资 20多亿美元,而且总体经营情况良好,普遍实现盈利。试验区已成为两岸农业合作的高效能平台。

  15项政策措施中新批准广东省佛山市、湛江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 试验区,在福建漳浦和山东栖霞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台湾农民创业园是祖国大陆在海峡两岸农业 交流与合作方面所作的更深层次的新探索,它的创立将为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提供新的平台。

  试验区和创业园都是两岸开展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实实在在的平台。每个试验区和创业园的地理 区位、资源优势,交通、通讯、水、电,甚至管网建设等条件,都经过了认真考察和论证。设立试 验区和创业园的目的,就是为来祖国大陆投资和创业的岛内企业和农民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条件。

  为了支持、鼓励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当地政府纷纷出台政策措施,为台湾农业企业 和农民在祖国大陆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优美的环境和完善的生产条件,努力推动两岸农业领域多 层次、多渠道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为台湾农产品开设“绿色通道”

  5 月上旬,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邀请台湾有关农渔业民间行业组织和台湾主管部门委托的民 间机构与我有关部门落实台湾部分蔬菜、水产品进口零关税的技术性问题进行协商。质检总局发布 公告,允许新增的产自台湾地区的 4种水果和11种蔬菜自5月1日起进入祖国大陆,并制订了台湾农 渔产品销往祖国大陆的检验检疫便利措施;海关总署制订了台湾农渔产品销往祖国大陆的通关便利 措施,并抓紧做好实施台湾部分蔬菜、水产品进口零关税的技术准备工作。供销总社积极做好组织 农产品采购团赴台采购的筹备工作等等。祖国大陆忠实履行对台湾同胞作出的承诺,努力把促进两 岸交流和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为了做好台湾地区农产品在祖国大陆的公路运输服务和通行保障工作,我们开放了台湾农产品 运输“绿色通道”。凡台湾地区生产的农产品,在祖国大陆通过公路运输至销售地,符合祖国大陆 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规定的合法运输车辆,都可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主要由“五纵二横”七条线路组成。分别为:银川至昆明、呼和浩特 至南宁、北京至海口(含长沙至南宁连接线)、哈尔滨至海口(含天津至北京连接线)、上海至海口( 含鹰潭至常山连接线)等5条纵向线路,以及连云港至乌鲁木齐(含西宁至兰州连接线)、上海至拉萨 等2条横向线路,累计长度2.7万公里。这一网络于2006年1月15日全部开通,贯穿31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全面实现了省际互通,直接连通了29个省会城市、71个地级城市,覆盖了祖国大陆所有具 备一定规模的重要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为鲜活农产品跨区域长途运输提供了快速便捷 的主通道。

  凡整车运输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和新鲜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的合 法运输车辆在绿色通道上通行时,可享受以下三项优惠政策。一是可以享受沿线省(自治区、直辖 市)级人民政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制定的通行费优惠政策。目前,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落 实了减免通行费政策。二是可以优先通行沿线收费站设置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提高通行效率 。三是对有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 辆。

              为台湾农产品设专柜办展销

  供销总社作为祖国大陆最大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着完善的组织和经营体系,具有经营包括 果品在内的农产品的完整网络和丰富经验,与台湾省农会等台湾地区的农业组织的交流和往来由来 已久。

  为了进一步推动两岸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总社与有关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并利用自身网络、 人才和设施等优势,特别是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独特优势,为两岸农民之间的交流办好事、办 实事。

  一是设立台湾水果展销专柜。2005年 7月,由总社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春林农产品有限公司、 君太百货联合在北京君太百货设立大陆台湾水果展销专柜,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二是为台湾地区水果生产、经营组织参加祖国大陆举办的果蔬产销会提供便利。2005年11月, 在供销总社的推动和支持下,来自台湾地区的合作社、农会等 8家单位共40多位台湾果农和果商代 表,携台湾地区的优质果品参加了供销总社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主办的“2005年中国深圳国际果蔬展 览会”。台湾浩林农产有限公司等台湾展商分别与祖国大陆 4家果品流通企业签署了购销意向书, 协议销售水果总量达6800吨。

  赴台采购是为台湾农民服务的一项重大举措,供销总社善举善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目前 组织采购团的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并与台湾方面进行了初步沟通、协商,力争早日成行,以达到帮 助台湾农民解决农产品丰产滞销的问题,同时也为大陆消费者提供来自祖国宝岛台湾的新品种、高 质量的农副产品,实现互利双赢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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