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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日实现“台湾游”

日期:2008-05-16 14:48 来源: 作者:杨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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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中,就提出希望尽快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但由于台湾当局百般阻拦,这一愿望一直未能实现。祖国大陆自2005年5月宣布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以来,一直以积极、务实的态度推动其实现。然而,由于台湾当局人为设置的种种障碍,致使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至今无法实现。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不仅可以扩大两岸民间交往,而且有助两岸旅游产业发展。


两岸旅游金马先行


  由于闽台的地缘关系,早在2001年1月2日,福建沿海地区与台湾地区金门、马祖、澎湖就开展了直接往来,并分别于2001年1月28日、3月2日签署了《福州马尾-马祖关于加强民间交流与合作的协议》和《关于加强厦门与金门民间交流合作协议》(简称“两马”、“两门”协议),第一次把“一个中国原则”写进协议,突破了台湾当局的限制,保证了福建沿海与金、马直接往来的顺利进行。福建率先拉开了两岸旅游的序幕。2004年12月,国家旅游局和相关部门为促进和便利两岸人员、物资和服务的往来,又率先开放了福建省居民赴金门、马祖旅游。2004年12月7日,由福建居民组成的3个旅游团乘“同安”号客轮从厦门直航金门;2005年6月27日,82位福建居民乘坐“闽珠一号”客轮从马尾直航马祖,这两次直航标志着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地区旅游正式启动。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海上直接往来客运航线客流量已突破百万人次,为务实推动并对全面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做了非常有益的尝试。

  此外,为推动金门、马祖游扩展到台湾本岛,2005年6月,闽台旅游业界在厦门举行首次旅游合作商谈,双方在四个方面达成共识,并签订了闽台旅行社合作意向:第一,优势互补。共同协商、设计、编排适合海峡两岸旅游者需求的厦门-金门-台湾和福州-马祖-台湾“5~10日游”的旅游线路,推出若干条个性鲜明、特色突出的黄金旅游线,并在价格上给予最大的优惠。第二,资源互享。在武夷山-阿里山旅游资源对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两地众多著名的旅游景区的优势,继续做好旅游景区对接工作,深化旅行社的业务合作,共同打造旅游平台。第三,信息互通。包括双方旅游发展动态、景区开发情况、旅行社报价等信息的通报,对合作中的一些重大事宜进行协商、探讨。第四,市场互动。共同推出海峡旅游资源和路线,联合制作海峡旅游宣传品,积极参加各种海峡旅游节会活动,互送旅游客源,共同做大做强海峡旅游市场。闽台旅游业界签订的上述合作意向书,为今后两岸旅游业合作指明了方向。

  闽台同宗共祖,文化历史渊源流长。据考证,台湾原著居民最早也是闽越人。1885年前,台湾隶属福建,1885年建省后名称是“福建台湾省”。郑成功收复台湾和清政府统一台湾,都是从福建启航。明末清初,福建三次向台湾大规模移民,目前台湾居民中80%以上祖籍在福建。从文化渊源看,福建文化和台湾文化同属于中原文化,但台湾文化是直接植根于福建文化的,特别是台湾的民间风俗与闽南地区的风俗十分相似或相同。在台湾民众中影响力巨大的妈祖、保生大帝、关帝和临水娘娘四大民间信仰,都是从福建传过去的,每年都有大量的台胞到福建的祖庙进香朝拜。福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闽台渊源流长的历史文化,决定了福建在两岸关系、促进祖国统一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上世纪80年代初,中央设立厦门经济特区主要考虑的就是对台工作的需要。1994年,江泽民视察福建时强调:“福建与台湾有着地缘、血缘的密切关系,希望你们发挥优势,多做工作,为推动两岸经贸联系和两岸关系的发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更多的贡献。”2004年,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进一步明确了福建的发展定位,凸显区位特点和对台工作优势。2005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的建议》第一次把“海峡西岸经济区”正式写入中央文件,凸显了福建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中的独特作用。2006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再次明确表示支持海峡西岸的经济发展。福建旅游资源丰富,闽台两地旅游业合作的前景十分广阔。


推出促进闽台旅游新举措


  为了加大对台旅游交流与合作力度,促进闽台旅游合作,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第一,组织编写闽台旅游合作区规划。以国家旅游局把闽台旅游合作区规划作为全国重点专项课题为契机,邀请祖国大陆和台港澳的旅游规划专家学者,参与编制闽台旅游合作区规划。第二,继续做好福建居民赴金马澎地区旅游工作。组团数量由5家扩大到21家,与金门旅游界联合策划在金门举办大型旅游活动。第三,继续加强闽台旅游交流与合作。组织全省主要旅行社和旅游景区负责人赴台湾进行宣传促销,提高福建旅游在台湾的知名度,与台湾六大旅行公会签订旅游合作协议,建立定期旅游协商机制,并联合台港澳旅游机构联办《海峡旅游》杂志和“海峡旅游”网站,全面介绍两岸四地的旅游资源。第四,策划有影响力的旅游节庆活动。在中国厦门投资洽谈会期间,由国家旅游局与福建省政府主办首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内容包括海峡旅游论坛、旅游项目招商、旅游产品推介、民俗风情展示。第五,与香港亚太旅游协会联合,举办“团圆之旅”台港澳百部自驾车从厦门至北京的旅游宣传活动。第六,争取把妈祖文化旅游节升格为由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主办的一项重大旅游文化节庆活动,扩大对台湾民众的影响力和感召力。第七,争取与欧洲高斯达邮轮合作开辟“香港-金门-厦门-马祖-福州”的海上邮轮航线。第八,在签订“武夷山-阿里山旅游对接协议”的基础上,继续组织闽台主要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的业务对接,深化两地旅游交流与合作。

  为方便台胞往返两岸,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获权为金马澎居民签发1年多次有效来往祖国大陆的签注。1年多次有效签注手续简单,时间也短,只要持有金门、马祖、澎湖的户籍誊本或身份证、出入境证明和两张两寸彩色照片,5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金马澎地区户籍的台湾居民,已持有5年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的,可根据需要办理1年有效多次入出境签注;未持有台胞证的,可向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同时可根据需要,申请核发1年有效多次出入境签注。台湾居民因投资设厂先期来祖国大陆考察、协商、签约及筹办人员,需要多次往来祖国大陆的旅游业从业人员和航空、航运业从业人员,也可办理1年有效多次入出境签注。上述三种情况的人员,只要凭商务部门或招商部门、旅游主管部门、航空和航运主管部门的函件就可办理有关手续。

  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还进一步推出一系列简化措施,方便台湾居民口岸办证及通关入境。新措施规定: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居民办理5年期台胞证和拟来往祖国大陆的台湾居民的签注申请,可通过代办机构预受理,办证信息和资料传送公安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受理、审批、办证,并可通过代办机构将证件事先核发给台湾居民,方便台湾居民在证件或签注的有效期内随时入境。依上述规定,乘“两马航线”从马祖直航马尾的乡亲,在马祖即可通过互联网远程着手办证手续,到马尾口岸时,只需验证即可。这项措施大大方便台湾乡亲直航来福州的时间和入境速度。

   此外,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支持闽台旅游合作与发展,引入了卫生检疫风险分级管理机制。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总结以往涉台检验检疫工作经验与做法的基础上,对赴台旅游团队入境时实施主动申报与集体申报相结合的低风险等级管理模式,改变以往每人都必须健康申报的管理模式。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则推出闽台货币支付新规,允许台湾地区旅行社和从事对台小额贸易的机构,在福建省内各商业银行开立人民币临时存款帐户,用于日常团费结算及从事其他合法经营活动,也可按《福建省新台币现钞兑换业务管理试行办法》,兑换成可自由兑换货币汇出,或兑换成新台币现钞携带出境。


早日实现“台湾游” 


  早日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是海峡两岸同胞多年来的期盼。祖国大陆一贯支持扩大两岸交流,主张尽快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2001年底,在两岸人民的强烈呼吁下,台湾通过了“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该“办法”把大陆居民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在大陆生活工作的大陆居民;第二类是出访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大陆居民;第三类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工作、学习、定居的大陆居民,并先开放所谓“第三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2002年5月1日,又开放所谓“第二类大陆居民” 赴台旅游。由于受该“办法”的限制,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一直未能成行。2005年,连战访问祖国大陆时,祖国大陆宣布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三项原则,一是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是两岸中国人之间的事情,二是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将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开展,三是祖国大陆旅游业界将与台湾旅游业界及相关各界人士相互协商、积极推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早日实现。2006年4月15日,在北京召开的两岸经贸论坛通过的共同建议中再次提出“积极推动实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促进两岸人员往来及经济关系发展。”为了保障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能规范有序进行,4月17日,两岸经贸论坛刚刚落下帷幕,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即联合发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并于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目前,大陆旅游业界和相关部门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2001年签署的“两马”、“两门”协议,跨越了台湾当局的政策限制,实现了福建沿海与金、马的直接往来,我们相信在两岸人民的强烈呼吁和积极推动下,也一定能跨越台湾当局设置的政策障碍,早日实现大陆居民“台湾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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