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兴诚与“两岸和平共处法”
日期:2008-06-12 09:50
来源:
作者:徐青
字号: [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0年3月28日,刚刚上台执政的陈水扁来到新竹科学园区,拜访联电董事长曹兴诚。这也算是“知恩图报”吧。因为1999年陈水扁为了竞选,展开所谓“学习之旅”曾来到园区,当时,没有几个科技界的重量级人物授教于他,曹兴诚是个例外。
曹兴诚出生于1947年,1969年毕业于台大电机系,1972年拿到交大管研所硕士学位。1973年“工研院”成立,曹兴诚是最早进入的员工之一。1975年该院电子所成立,曹兴诚转至电子所。该所当时的重头戏就是发展积体电路(IC)产业,曹兴诚与30余位研究员赴美取经,从此在岛内IC业中扮演重要角色,职务也从副研究员一路升为电子所副所长。由于他具有精深的电子专业知识,被1982年初创的联华电子公司相中,先后担任联电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由于他“才学兼备,知人善任”,使得当时不被看好的联电闯过了一道道难关,财力日渐雄厚,转投资事业众多,至20世纪90年代初,他已成为岛内半导体领域中的“老大”。作为全台第二大晶圆代工厂的联电与“大老”张忠谋的台积电并称岛内“晶圆双雄”,曹兴诚也在新竹科学园区同业公会、台工业总会、电子电机公会等组织中担任要职,在台商界地位举足轻重,先后被李登辉和陈水扁聘为顾问。
当时曹兴诚向陈水扁表示,两岸的领导人应该了解“技不如人”才是中国过去所有苦难的根源,若不能脚踏实地的发展科技与经济,甚至制造政治动乱与军事冲突,将使两岸人民再度跌回19世纪的贫穷与黑暗。他建议两岸以善意的行动促进两岸科技的合作,让两岸的科技发展能够互补互助。然而陈水扁执政近8年来,在两岸关系上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了曹兴诚的支持与期待。
春秋之议
2007年11月12日,联电荣誉董事长曹兴诚以“关心国事的小民”的身份,在岛内三大报刊上登出文字广告,呼吁2008年台湾大选候选人马英九和谢长廷能够推动“两岸和平共处法”,彻底解决两岸问题,终止岛内政治恶斗。
曹兴诚认为,两岸问题如不及早解决,越来越多的人可能凡事只问蓝绿、不问是非。他指出,两岸问题最终应以“和平方式”来解决,具体做法就是制订“两岸和平共处法”,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确定台湾不会举办‘独立公投’;
第二、宣布‘中华民国’不排斥与大陆统一;
第三、台湾不主动举办‘统一公投’,以免激生内部争议。‘统一公投’应在大陆要求时,方予办理,目的在协助大陆与台湾百姓直接沟通;
第四、‘统一公投’之前,应请大陆官方将其‘高度自治’之具体实施内容,连同台湾百姓在统一后之权利、义务等等,公开予以详尽说明,以便台湾百姓做出判断与决定;
第五、‘统一公投’如果通过,表示台湾多数百姓同意,统一较‘独立’更有利,同时也相信大陆有诚意履行其‘高度自治’之承诺,两岸即可完成统一;
第六、‘统一公投’如果没有通过,表示台湾百姓对统一仍心存疑虑。大陆可以修正其‘高度自治’之内容,或加强其履行保证,然后另择时机,要求再次举办,其次数不限。惟公投虽然次数不限,但两次公投之间,应有适当间隔,似不应少于十年。”
最后,曹兴诚也透露出此番刊登广告的心迹,强调,他从事科技产业的创设与发展,对于参与政治全无兴趣。惟感两岸问题让台湾陷入分裂混乱,不忍见台湾沉沦,活力逐渐萎缩,鉴于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尽管太太反对,仍自掏腰包300万元,“野人献曝”,希望能够抛砖引玉,而他本人无意涉足任何政治活动,故不会推动以上提出之构想。
忧愤之心
曹兴诚提出“两岸和平共处法”并非偶然。“台湾要在世界经济地图中找到自己的定位,必须维持开放的架构,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取得一席之地”,这是曹兴诚一以贯之的经营理念,也是岛内工商界的共同心声。但是,由于台湾当局对岛内科技业厂商采取“积极管理”政策,并视晶圆代工为重要关键技术,因此科技业投资祖国大陆的脚步频频受限。
2000年以后,联电的财报显示,本业获利与业外获利比重逐年失调。因此,外移到祖国大陆的廉价生产基地,继续参与国际分工就势在必行。曹兴诚一直在集团发展与当局政策间寻求最佳平衡与突破点。经过2001年亲赴苏州工业园区探路,2005年祖国大陆合作方“和舰”赴台北夜宴,双方敲定了“联电不必亲自涉险,由和舰代理打仗”的投资祖国大陆晶圆代工的棋谱。
不料,2005年2月,新竹地方检查署调动120余名调查员兵分三路,对联电办公室及高层管理人员住所等处进行了大规模搜索,曹兴诚下属因身兼“和舰”董事长而被羁押禁见;6月,曹兴诚等也被依“违反证交法、加重背信”等罪嫌遭侦办。“和舰案”一度在岛内引发极大的震撼。为了尽早结束官司,曹兴诚几度刊登广告对检调单位进行反击,宣布辞去“国策顾问”职务,并要求检调单位尽速起诉。但随着“和舰案”泥足深陷、全球产业景气快速改变,联电财报显示外资大举减码。尤其2005年第2、3季,联电本业均呈现亏损,集团发展面临严峻挑战。2006年1月,检调单位依“违反刑法背信罪及商业会计法”,将曹兴诚等提起公诉。然而2007年10月,新竹地方法院以罪证不足为由,曹兴诚等均判决无罪。
当局杀鸡儆猴以维持陈水扁愚不可及的“锁岛”政策,让一个实力雄厚的企业锐气顿挫。加上岛内“凡事只问蓝绿,不问是非,导致智能丧失,价值错乱,无人可以幸免”的现象,让曹兴诚万分痛心。为了能让企业家安心做生意,曹兴诚因而在各大报刊登广告,呼吁“立法院”通过“两岸和平共处法”,以“台湾不独”,交换“大陆不武”,至于统不统的问题,留到将来再说。
去年11月13日,陈水扁首度对“两岸和平共处法”做出回应,一开口就是“生意人虽不懂政治,但却会操弄政治”;称曹兴诚提出的“两岸和平共处法”宛如“台湾版的反分裂国家法”,是“假和平之名,行反独促统之实”,将导致“台湾被中共统一”,所以也像是“台湾投降法”,“如果签下去,连天上的妈祖都不会原谅”;曹兴诚“如果关心台湾,就应先要求中国放弃对台动武的企图,撤销对台的导弹,不再对台文攻武吓及国际打压,并放弃一中原则,再谈两岸和平领域”,否则“都是假的”。
一个站在台湾利益的角度发表的比较温和的个人政见,却遭到陈水扁如此激烈的批评,这让曹兴诚大感意外,也更激起他的愤懑。
直抒胸臆
去年11月20日,曹兴诚再度刊登广告,二论“两岸和平共处法”,文中直言,陈水扁若要追寻“法理台独”,一定要想尽办法促进内部团结;“可是我们看见的,是当政者不断在台湾内部制造分化对立,从未努力促成团结,这显示当政者只想愚弄百姓、撷取权力,其实没有什么理想”。他质疑陈水扁对他的抨击,“是否在恐吓工商界不得关心政治?”他反问,“既然中华民国已是独立国家,为何还要办‘独立公投’”?“陈水扁说要争取的‘法理台独’,方法、策略、途径是什么?”对于陈水扁说‘和平共处法就是投降法’,曹兴诚直指,不知“陈先生”此言依据为何?“台湾民意把你送上‘总统’宝座,你就说这是民主,如果台湾民意决定与大陆统一,你就说这是投降”,这是“低估台湾百姓智慧”。曹兴诚说,广告登出后,回响之热烈大出他的意料,许多正面支持让他深为感动,而陈水扁与“民视”几位深绿名嘴对他的围剿,也让他觉得十分“有趣”。
尽管绿营炮轰不断,12月4日,曹兴诚又登广告,从科技发展、国际趋势角度三论“两岸和平共处法”。经过“三论”,曹兴诚说,他早就想好了,要在这两年把他对两岸的观察写一写,因此辞掉联电集团所有的董事职务,以免公司营运受到影响。
12月29日,红党邀请曹兴诚与“倒扁”总指挥施明德在凯达格兰大道上举办“高峰会谈”,曹兴诚面对台下千位民众强调,“两岸和平共处法”不仅是政治问题,亦对经济有帮助。台湾应创造条件让民众可以方便前往大陆就业,分享台商在大陆创造的就业机会,如果两岸能关系改善,大陆的成长就是台湾最好的机会。
“两岸和平共处法”引发的政坛风波,正如曹兴诚自己所言,“一个政治外行的‘野人献曝’,竟然意外地击中了一些政治权贵的罩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