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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框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
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多党合作制度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
—— 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并巩固起来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在8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维护了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探索出了一条正确道路。中国是一个有着960万平方公里国土、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在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是维护中国国家统一、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是把亿万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建设美好未来的根本保证。这是中国各族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政治共识。
—— 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的参政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在要求和各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实际作用,决定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属于人民的范畴,他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政,是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参政党的地位和参政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形成了团结合作的新型政党关系。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的共同奋斗中,形成了亲密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得到各民主党派的认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中国各政党的共同目标。在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广泛的政治合作,照顾同盟者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团结他们一道前进。
——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具有丰富的内容。第一,中国共产党就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同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实行相互监督。第二,各民主党派成员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占有适当数量,依法履行职权。第三,各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多种形式与民主党派联系,发挥他们的参政议政作用。第四,各民主党派通过人民政协参加国家重大事务的协商。第五,中国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各民主党派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一大特色。
——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这种监督是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需要来自民主党派的监督。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容是: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的工作和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民主党派的监督,对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有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创立了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形式,在世界政党制度中独具特色。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既亲密合作又互相监督,而不是互相反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依法参政,而不是轮流执政。这一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少数人的民主。
三、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以其独特的结构功能和运行机制,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又体现广泛民主;既保持一致性,又体现多样性;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
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经过充分的政治协商,既尊重了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了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价值和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政治参与。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为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开辟了制度化渠道,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政治体制,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基础;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广集民智,广求良策,推动执政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积极稳步发展。
—— 利益表达。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存在不同的阶级、阶层和社会群体。人民内部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存在着具体利益的差别和矛盾。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中国多党合作制度能够有效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愿望和诉求,畅通和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协调利益关系,照顾同盟者利益,从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 社会整合。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政治制度具备高度的社会整合功能。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以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为前提,又有各民主党派的广泛合作,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整合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目标下,中国共产党紧密团结民主党派,形成高度的政治认同,促进政治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和组织社会沿着现代化的方向不断前进。
—— 民主监督。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有利于强化体制内的监督功能,避免由于缺乏监督而导致的种种弊端。各民主党派反映和代表着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能够反映社会上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提供一种中国共产党自身监督之外更多方面的监督,有利于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更加自觉地抵制和克服官僚主义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加强和改进执政党的工作。
—— 维护稳定。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以合作、协商代替对立、争斗,避免了政党互相倾轧造成的政局不稳和政权频繁更迭,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内耗,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这一制度既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又有各民主党派的广泛参与,能够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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