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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平两岸阔 风正一帆悬

日期:2011-04-23 08:24 来源:《统一论坛》 作者:李忠诚 李孟惠 翟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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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国家科技部部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万钢
 
 
  当前,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已成为两岸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近日,我们就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国家科技部部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会长万钢。

  万钢首先就当前两岸科技和产业合作的发展态势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在两岸科技与产业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两岸在科技与产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果,特别是2010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为两岸经贸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平台,使两岸经济进入了一个大合作、大融合的时代,两岸科技与产业的充分合作迎来了新的契机。

  万钢指出,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一是合作领域日趋广泛,涵盖了物理、化学、信息通信、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防震减灾、海洋等诸多领域;二是交流形式日趋多样化,由以往单一的考察访问,发展到共同举办学术会议、合作论坛、科技展览,以及开展合作研究等多种形式;三是合作渠道不断拓宽,经多年接触和交流,祖国大陆的相关科技部门陆续与台湾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财团、社会团体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四是合作形成了一定规模。近10多年来,两岸科技人员互访交流合作项目和人数逐年增加,2009年已达到15000人次,比往年有明显增加。这些进展为进一步促进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谈到交流与合作的发展前景,万钢认为,两岸科技与产业各具优势和特点,在研发与创新、技术引进及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以及高技术海内外市场开拓等方面互补性强,合作与交流具有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祖国大陆已建立起较为完整的科技体系,拥有一大批优秀人才,在若干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形成了世界水准的自主研究力量,具备了创新的良好条件;台湾则在吸引外来技术,面向国际市场进行再开发,在科技与产业、科技与市场的结合上,走出了自己的道路。两岸对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彼此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呼声渐高,并逐渐聚焦于科技创新这一主题,说明科技创新合作是两岸的共同需求。到目前为止,两岸科技与产业合作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科研合作方面。多年以来,两岸以民间科技交流为主体的合作始终没有间断,并呈更加频繁有效的趋势,特别是祖国大陆科研人员赴台进行合作研究的人数逐年增长。为进一步推动两岸实质性科技合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台湾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商定,每年各出资750万元人民币,支持两岸相关院所等研究机构在三个不同领域开展合作研究,每个领域支持期限为三年。目前,两岸已经成功在涉及民生的地震、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开展合作研究,并取得了积极成果。今后,两岸将在互相感兴趣的领域,特别是涉及两岸民生、惠及两岸福祉的领域积极开展合作研究。

  产业合作方面。在两岸良性互动关系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两岸在新兴产业、特别是高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已成为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两岸产业领域的实质性合作更加突出。科技部与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商定组建两岸半导体照明领域合作工作组和产业联盟,共同构建半导体照明产业链,并在标准制定、检测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和台湾中华电信、远传、威宝等两岸8大电信运营商,正在抓紧协商如何扩大业务合作、联手拓展海外市场等事宜。两岸在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创意产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同样日益密切,成果丰硕。

  万钢认为,在推动两岸新兴产业合作的过程中,台资企业一直走在最前面。经过多年的融合与发展,台资企业已成为祖国大陆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两岸经济社会发展和两岸经贸交流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祖国大陆市场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提高、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台资企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针对这种情况,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和科技部海峡两岸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等部门都高度重视,并联合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等组织,发起成立了由海峡两岸生产力促进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共同组成的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团。作为服务台商的平台,该服务团集成了“官、产、学、研、介、金”等多方力量,面向台资企业开展相关法规政策、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专利转让、人才培训等方面的辅导与服务,协助台资企业开展科技创新、转型升级。通过接受专业服务,台资企业增强了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提升了产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经济秩序和竞争规则将会发生深刻变化,这必将对科技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全球经济已经进入新一轮大变革大调整时代,科技创新日新月异,产业调整快速推进,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为基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各国战略部署的重中之重。

  为应对这一变革,争夺科技发展的战略前沿制高点,祖国大陆也加快了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步伐,将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等作为现阶段的发展重点。即将出台的“十二五”科技规划将继续坚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着力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着力满足改善民生的重大科技需求、着力创新驱动的模式创新。台湾地区也制定了六大产业振兴方案和四项智能型产业计划,把发展生物科技、观光旅游、绿色能源、医疗照护、精致农业和文化创意等作为产业再造的重点方向。面向未来,两岸都将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放在新能源和高科技产业领域,这为扩大两岸经济、科技领域的合作找到了新的结合点和着力点。

  2010年7月,第六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在广州召开,会议以“加强新兴产业合作,提升两岸竞争力”为主题,达成22项共同建议,为后ECFA时期深化两岸经贸合作、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等谋划了新的愿景。论坛提出,要加强两岸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领域的合作,这对当前两岸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有助于带动两岸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目前两岸在这两个领域都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有些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未来合作前景十分广阔。此外,在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信息网络、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生态环境保护等诸多领域,两岸可以扩大和深化合作,从而提升两岸整体的科技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质量。

  万钢指出,在当前形势下,两岸经贸合作已全面展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合作也已蓄势待发,加强两岸科技与产业领域的合作是两岸科技及产业界人士的共同呼声。两岸在高科技领域的发展各具特色,在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方兴未艾,两岸应本着优势互补、共创双赢的策略,积极推动两岸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域的合作。

  就如何进一步推动科技、产业的交流与合作,万钢谈了六点建议。

  一是构建两岸常态化科技交流与协商机制。两岸科技界应创新常态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机制,定期协商或召开会议,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商定今后合作的领域和方式。目的是统筹规划、设计和引导两岸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努力推动两岸科技合作的规模化和长效化,促进两岸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是搭建固定的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平台。由国台办牵头,科技部海峡两岸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致公党中央联络部和台湾财团法人李国鼎科技发展基金会共同主办的首届海峡两岸科技论坛于2011年1月13至14日在北京成功召开。此次论坛首次由两岸科技主管部门共同参与,是一次高层次活动,得到了两岸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也得到了两岸科技界的积极响应和高度关注,两岸科技界、科技产业界近300人与会。论坛议题涵盖了当前两岸科技和产业合作的热点领域,形成了促进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十项共同建议,在两岸引起巨大反响。将来,我们要把“海峡两岸科技论坛”打造成为两岸科技合作的固定平台,借助这一平台大力倡导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共商创新合作之大计,并对今后合作创新的组织架构、支撑体系、合作领域及方式等商定出相应的部署与措施;待时机成熟时,将考虑推动两岸商签科技合作协议。

  三是大力支持和鼓励两岸开展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鼓励台资企业从事高技术研发,吸引台资高新技术企业及相关科研机构参与祖国大陆重点和关键技术领域的研发;积极支持祖国大陆科研机构、高校与台湾高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台资企业开展合作研究。科技部将在未来几年首先推动两岸在半导体照明、智能交通、电动汽车、光伏产业、中医药等高技术领域的合作,将在现有协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各领域建立技术交流与合作机制,联合开展共性技术、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合作,共建研发资源共享及信息资讯平台,共同推进标准化工作等。

  四是依托国家高新区等园区和基地深化对台高科技产业合作。高新区是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也是两岸开展高科技产业合作的重要依托。继续大力支持和引导具有一定基础和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及涉台科技产业园区,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开展两岸科技合作。同时,加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的建设,为台资高技术企业来祖国大陆发展及与祖国大陆企业开展合作创造良好条件。此外,将通过在厦门、福州建立的“国家级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和“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打造两岸研发合作平台和高端产业对接平台,在政策措施上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动两岸高技术,特别是新兴产业的合作。

  五是推动两岸新兴产业间建立产业联盟。产业联盟是高科技产业合作的重要方式,目前,两岸已建成海峡两岸科技产业联盟、光电产业联盟、通信产业联盟等,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围绕研发合作和产业链的构建,组建更多的产业联盟,以形成“资源共享、风险分担、市场共闯”的广泛合作机制,推动“中国创造”品牌的崛起。

  六是鼓励台资高技术企业到祖国大陆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台资企业独立或合作设立研发中心,参与祖国大陆开放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两岸相关企业、研究机构共同组建研发中心,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持有关省市与台湾相关科研机构共同成立科研机构,推动区域创新机构与台湾重点科研院所的合作。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推动祖国大陆高科技园区、有实力的研究机构或企业到台湾设立研发中心或办事机构。

  最后,万钢指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两岸关系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为全面启动和不断深化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两岸经贸合作规模的持续扩大,对两岸的创新合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背景、良好的互补性和双方发展的迫切需求,共同构成了新形势下强化创新合作的有利条件和坚实基础。进一步推动两岸高科技产业的交流与合作,是现阶段两岸科技界、产业界的共同诉求,也是推动两岸经济社会发展、共谋两岸人民福祉的大事。希望两岸科技产业界能够携手合作,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推动两岸在高科技产业领域、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推动两岸产业融合和产业链优化,促进产学研深度结合,合力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标准,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从而提升中华民族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两岸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共同开创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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