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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来发展两岸政治关系的若干思考

日期:2014-10-23 15:00 来源:《统一论坛》 作者:刘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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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8年5月国民党重新执政以来,两岸双方在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政治基础上,开创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新局面。6年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成效显著,已进入巩固深化的关键时期。然而,因两岸政治互信不足、政治歧见难解而导致的两岸政治关系的相对滞后,已影响到两岸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的进程,更明显妨碍阻碍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进一步巩固与深化。

  祖国大陆充分意识到两岸政治协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积极主张两岸双方可以就两岸关系中的敏感政治议题展开务实探讨。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正式提出“为有利于两岸协商谈判,对彼此往来做出安排,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2012年11月,胡锦涛在中共十八大政治报告中明确提出:“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荣誉董事长萧万长时强调,着眼长远,两岸长期存在的政治分歧问题终归要逐步解决,总不能将这些问题一代一代传下去。他重申,愿意在一个中国框架内就两岸政治问题同台湾进行平等协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这表明祖国大陆已将发展两岸政治关系提上议事日程,希望双方通过协商逐步破解政治难题,增进两岸政治互信,为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奠定基础。

  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步入“深水区”之后,两岸双方应共同努力,相向而行,采取积极措施,夯实政治基础,增进政治互信,启动政治对话,不断深化与发展两岸政治关系,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保驾护航,为最终破解两岸政治难题创造条件。

  第一,努力还原“九二共识”的完整内涵与真实面貌,夯实两岸共同政治基础。1992年,两岸“两会”达成“九二共识”的核心是双方各自以口头方式向对方承诺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共同“谋求国家统一”,精髓是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即“求一中之同,存一中内涵之异”。“九二共识”在开展对话协商,改善和发展两岸关系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重要作用。20多年两岸关系走过的曲折历程证明,认同“九二共识”两岸就可以展开协商对话并取得丰硕成果,否定这一共识则意味着两岸互信基础丧失,不但两岸协商寸步难行,而且严重冲击台海和平稳定,甚至已达成的协商交流成果也可能付诸东流。可以预见,在两岸达成新的政治基础之前,“九二共识”在未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过程中仍将发挥“定海神针”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台湾所认同的“九二共识”,却呈现出将其解读为“一中各表”的越来越强烈的倾向,这就背离了“九二共识”的本来面貌,对于夯实两岸政治基础并无益处。2013年7月,马英九连任党主席后在回复习近平的电文中强调:1992年,海峡两岸达成“各自以口头声明方式表达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值得注意的是,电文中不但未提及“一个中国、各自表述”,而且马英九对“九二共识”内涵的重新诠释与祖国大陆对“九二共识”的官方表述基本一致。这在马英九执政以来尚属首次,但是否意味着未来马英九当局对待“一中各表”的态度将进行调整,并依照电文中的表述重新定义“九二共识”,尚待观察。

  从长远来看,未来两岸在恪守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共同立场的同时,更应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正本清源,努力还原“九二共识”的完整内涵与真实面貌,台湾尤应避免单方面使用“一中各表”代替“九二共识”所导致的“各自表述,越表越远”的状况。唯有如此,才能继续发挥“九二共识”在推动两岸协商互动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为巩固与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局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增进与维护“一中框架”的共同认知,共同探讨与充实“一中框架”的内涵。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的讲话中第一次提出了“一个中国框架”的概念。2012年7月,贾庆林在第八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开幕式上致辞时,对“一个中国框架”的内涵作出具体诠释,指出:“一个中国框架的核心是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国家,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两岸从各自现行规定出发,确认这一客观事实,形成共同认知,就确立、维护和巩固了一个中国框架。在此基础上,双方可以求同存异,增强彼此的包容性。”2012年11月,一个中国框架的政治话语以列入中共十八大政治报告的形式,得到祖国大陆的权威确认。“一中框架”是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一个中国”的具体实现形式,是祖国大陆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方面的又一重大理论创新,它从两岸的各自规定中来确认“一个中国”的共同认知,既确认和扩大两岸双方的共同点,也尊重和包容双方的差异性,体现了在政治上努力寻求两岸共识的包容性,为促进两岸双方求同存异提供了新的思考途径。

  2013年6月13日,习近平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吴伯雄表示:“两岸各自的法律、体制都实行一个中国原则,都用一个中国架构定位两岸关系,而不是‘国与国’的关系。马英九主席最近重申不推动‘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及‘台湾独立’,坚持了中国国民党的一贯路线。”这是吴伯雄代表台湾主政的国民党首次对“一中框架”议题做出明确的积极回应,标志着国共两党在共同维护“一中框架”这一两岸关系最核心的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堪称近年来两岸政治关系的重大突破,对于增进两岸政治互信,夯实共同政治基础,持续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未来两岸关系要进一步发展,两岸双方就必须切实维护与巩固对“一中框架”的共识。两岸应组织专家学者对“一中框架”的内涵展开探讨,寻求建立两岸均能接受的“一中框架”的明确论述,使之发展成为巩固与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坚实政治基础;进一步探讨不违背“一中框架”的两岸政治定位主张与和平统一方案,为未来两岸展开政治协商谈判提供理论支撑。

  第三,加强对规范两岸关系的法律体系的修订与完善,为巩固“一中框架”夯实法理基础。两岸双方应逐步废除或修改彼此法律法规中对对方民众的歧视性规定与制约两岸关系发展的条款,分阶段赋予对方民众享受“准国民待遇”或“国民待遇”,以真正从法律上落实“一中框架”,使得两岸民众在交流交往中亲身感受并认同“两岸同属一中”、“两岸一家人”的情感意涵。

  对台湾来说,台湾当局应展现更大的政治魄力,强力排除民进党等“台独”势力的阻挠,尽快完成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落后于时代步伐、不利于两岸经贸合作、民众往来与文教交流的相关条款及其他配套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逐步放宽对两岸经贸合作、文教交流的种种不合理限制。同时还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宣布恢复“国家统一纲领”,重新确立“终极统一”的目标,为增进两岸政治互信,发展两岸政治关系提供助力。

  对祖国大陆来说,除了应尽快修订现行的涉台法律法规中制约两岸交流合作的条款外,还应该考虑制定一部全面规范两岸公权力互动、两岸民众往来与各领域交流合作的《两岸关系条例》(或《两岸关系法》),使之与《反分裂国家法》形成互补与配套,作为国家尚未统一之前规范与处理两岸关系相关事务的根本法。

  第四,积极促成两岸领导人举行会晤,推动两岸关系实现重大突破。为此两岸可以从两个方面共同努力:

  一是积极促成两岸卸任领导人互访。目前,台湾卸任领导人访问祖国大陆并与祖国大陆高层会面已有不少成功的先例,未来两岸在推动台湾卸任领导人访问祖国大陆常态化的同时,更要积极促成祖国大陆卸任领导人访问台湾,搭建另一种形式的两岸高层会晤机制,开辟两岸政治对话的新途径,从而为最终实现两岸领导人直接会晤与两岸政治协商谈判累积互信、扫清障碍、奠定基础。

  二是通过务实协商,妥善解决两岸领导人会面的时间、地点、场合、身份和称谓等敏感问题。上述问题无一不是十分敏感和复杂的政治议题,甚至涉及两岸关系中最核心的政治分歧,双方应本着“求同存异,搁置争议,相互理解,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务实协商,予以妥善解决,为尽快实现两岸领导人会晤创造条件。

  有关两岸领导人会面的时间问题,笔者认为,在马英九余下的一年多任期内,只要避开岛内两场选举之前的敏感时期,都是合适的。有关地点问题,可以考虑在香港、澳门或者南京(曾作为中华民国的首都,在此举行有向两岸共同尊崇的孙中山致敬的政治意涵)举行,暂不考虑在北京举行,以降低政治敏感程度。

  有关会面的场合、身份和称谓问题,由于三者环环相扣,因此应当进行综合考量以选择双方都能接受的最佳方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习近平与马英九二人均兼任两岸执政党的领袖,因此两岸领导人以国共两党领导人的身份会面无疑是最佳选择。会面场合可以借助每年一度的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国共论坛)的平台,也可以借鉴2005年胡锦涛会见连战的模式,单独举行国共领导人正式会谈。称谓问题更可以顺理成章地以“习总书记”和“马主席”加以解决,这不但完全符合“一中框架”与两岸平等协商对话的原则,也不会造成台湾担忧的被“矮化”的状况。不过,若马英九不愿意以中国国民党主席身份“登陆”与习近平会晤,利用今年北京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之机举行也不合适的情况下,退而求其次,每年在祖国大陆举行的“博鳌论坛”与“夏季达沃斯论坛”等民间性的经济论坛或是双方可以考虑的平台。由于这两个论坛都由祖国大陆举办,出席者包括各国现任与卸任的政要以及企业界代表,探讨的议题多为经济性、功能性议题,“国际性政府间”与政治性的色彩相对较弱,而且“博鳌论坛”又具有举办两岸高层会晤的成功经验,因此,祖国大陆可以考虑在适当时候邀请马英九出席“博鳌论坛”或“夏季达沃斯论坛”,届时在称谓上以“先生”互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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