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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台湾农业产业化发展及启示

日期:2016-02-23 09:08 来源:《统一论坛》杂志 作者: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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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的土地运营模式主要是小农经营,土地零星分散,经营规模小,从短期看对台湾的经济发展是比较有利的。但随着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一发展模式与市场的矛盾日益凸显,出现了农业增长速度下降、农业生产衰退现象。鉴于这种状况,台湾1991年进行了农业发展方案调整,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品质优良、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兴产业,并把“富丽农村”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发展目标,以市场为导向,由传统农业向市场型农业转化,实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成功实现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一、农业产业化内涵

  农业产业化可以看作是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一体化。到目前为止,理论界还没有统一的界定。从不同学者观点来看,大致可以概括为: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其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经营机制,使农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产业优势和发展,逐步实现生产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农业产业化主要有四个基本要素构成,分别是市场、中介组织、农户、规模化。其中市场是导向,也是起点和前提,只有通过市场才能实现产销结合,把农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实现产品效益最大化;中介组织是联接农户与市场的纽带和桥梁,中介组织形式是多样的,龙头企业是主要形式;农户是农业产业化主体,农户利用企业等中介组织,把农产品推向市场,实现农产品深度开发,多层次转化增殖,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向深度发展;规模化是基础,只有规模生产,才能产出优质产品,才能形成规模经济,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此外,农业产业化基本特征有四个,分别是生产专业化、产业一体化、管理企业化、服务社会化。

  二、台湾农业产业化发展主要做法

  (一)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

  市场是农业产业化一个关键因素,可以说,离开了市场,台湾农业产业化就无从谈起。通过土地改革,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台湾实施了一系列农地政策,放宽农地利用限制,允许农地买卖和转让。1991年,台湾行政部门负责人郝柏村主张,“在确保农业资源前提下,放宽农地利用限制,允许土地买卖和转让”,这一政策被载入“六年国建计划 (1991—1996)”,并得到实施。政府放宽了对农业用地的限制,就可以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通过对农产品的扶持和控制,既可以把品质优良、技术含量高的农产品推向市场,又可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农产品运销自由化,减少农产品运销层次,并强化农民的主体性,发挥其在农产品运销中的积极性,保证了农业不断向产业化方向发展,使农产品能在市场上顺利销售。

  为促进农产品销售,台湾制定了一整套市场管理制度及其相应的法规与条例,还建设了相对完善的农产品市场设施,像物流行销中心、农产品促销展示园区等。根据相关资料统计,上世纪90年代中期,台湾建立了70个果蔬批发市场、24个肉品批发市场。为了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台湾积极开拓国际农产品市场,在岛外寻找农产品营销代理机构。

  (二)重视农业合作组织建设

  进行农产品生产的小规模家庭,也就是农产品的“产出端”,要想和“销售端”实现一个有机对接,并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以提高农业效益,就需要一个组织载体,成为中间桥梁。台湾很早以前就有农会组织,上世纪90年代后出现了农业产销班的基层组织形式。农业产销班是在台湾当局、农会与合作社的共同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富有特色的小型农业合作组织,上世纪80、90年代得到迅速发展。1993年,台湾“农委会”将原有组织进行整合,成立农业产销班,承载了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共同运输、销售的运作环节,降低了运输、销售、采购成本,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并实行农业企业化,从而达到扩大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的目标。

  (三)适时进行外销、内需侧重点转换的市场调整

  上世纪90年代以前,台湾农业面临世界市场竞争压力,内需市场不景气,农业增长速度下降,农业生产成本高企,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业收入与其他行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从而导致兼业农户增多,农民厌农、离农意愿强烈。为了扭转这个局面,恢复农业发展,稳定岛内市场,1991年,郝柏村指出:“今后农产品应以内销为目标,要改变农产品赚取外汇的观念。”据此,台湾减少猪肉、水产品等传统农产品出口生产,通过出口管制、税收、价格等政策,保障市场导向的顺利转换和农民的合理收入。

  (四)调整产业结构,侧重发展精致特色农业

  上世纪90年代以后,台湾开始了对农业结构新的调整,更加注重质量,致力于发展技术含量高、品质优良、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兴产业,并赋予农业第三产业的功能,为农业升级注入生机,形成一个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统一的最优产业结构。迅速实现了由传统的单一农业种植业向多样化、开放型、高附加值型的现代化农业方向发展。2009年,台湾行政部门启动六大精致农业发展规划,力拼至2012年时产值倍增至500亿元新台币。

  对人稠地狭的台湾来讲,生态农业是重要发展方向,也是台湾农业发展一个成功的典型案例,实现了农业与旅游的结合,不仅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也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其中,有机农业是台湾农业产业化发展一个侧重方向,是指按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农业生产方式。有利于保持或提升地力,维护生态良性循环为原则的农业,集生产、生活及生态于一体,发展潜力是很大的。1986年,台湾“农委会”成立了有机农业观察试验计划,组织专家研讨有机农业。1992年,台湾“农林厅”在“地区农业发展方案”中将有机农业列为重点发展项目。1995年以来,由各区农业改良场辅导农户开展有机农业栽培试验,并在此基础上推广经验,并协助有机农产品销售。

  (五)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

  金融对农业产业化进程有很大支持作用,对于农业产业化起着一个关键的中枢作用。通过金融中介把农业所需要的资金引进来,保障基础设施得到很好的开发和建设,把必要的投入转化成现实成果,提高农业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水平。同时,在大量资金的支持下,农业龙头企业可以集中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和加工产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台湾当局对农业金融进行改革,建立相应的金融法律规则,并进一步加以完善。2004年1月30日,台湾正式实施“农业金融法”,对于农业金融体系建立确立了“法律”依据,后来台湾又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子法规”,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业金融“政策法规”体系。此外,台湾还专门成立“农业金融局”,进行相应的金融机构性建设,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三、台湾农业产业化发展特征

  (一)市场规范化、制度化

  市场是农产品实现销售的重要场所,也是产业化实现的前提条件,而建立一个规范化的市场又是台湾农业产业化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在解决农产品销售的市场管理中,台湾比较注重农产品规范化体系建设,将农产品市场分为三级:产地、批发、零售。产品进入市场前有严格的程序,进入市场后有相应的规则加以约束。

  为促进农产品销售,台湾当局投资兴建了大量的农产品市场设施,如农产品物流行销中心、农产品促销展示园区等。同时,产品运销环节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有很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解决农产品运销问题,在长期摸索中,台湾走出了一条产品运销的现代化之路。拥有了一套完善的现代化运输工具、加工设备、储藏设备、先进运销技术等,大大方便了产品运输和销售。目前,台湾已建立了一套科学完整的运销制度,包括市场交易制度、市场价格形成及运销商登记管理制度等,台湾当局还制订了一套完整、科学的市场管理制度及其相应的法规与条例。90年代,台湾当局投资10亿元新台币在台北建立农产品配销中心,逐步着手组建一个集产地、批发、零售于一体的三级运销系统。

  (二)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

  台湾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成功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经验,并依据自身的客观状况,顺应自然环境,充分考虑市场供求、产品优势,划分了生产专业区,对渔业、畜牧业、林业、果菜等实现了专业化生产,设立了杂粮作物生产区、农牧综合经营区等专业区等。此外,上规模、增效益是台湾农业产业化升级一大特色,温室农业、休闲农业、精致农业和专业生产区向规模化方向发展。

  (三)农业多元化

  以前的台湾农业主要是传统单一的种植业、饲养业和畜牧业,在产业化进程中,不得不考虑具有综合效益的农业,出现了农业多元化趋势,除传统产业外,进行农业多功能开发。如台湾休闲农业中的观光农园、野生动植物观赏与研究、野味品尝休闲旅游、综合性的休闲农场、居民民宿、旅游胜地等产业形式。由此,不仅能充分挖掘台湾的资源优势,又可以带动台湾第二、三产业发展,形成融合农产品生产经营、休闲服务和三产服务业于一体的新兴产业,为台湾现代农业发展拓展了新领域,向着生产、生活、生态等均衡、综合的方向发展。

  四、祖国大陆对台湾农业产业化经验的借鉴

  台湾依据地理优势,因地制宜,并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通过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并进行科学的规范管理,走出了一条有特色的农业发展道路,为祖国大陆提供借鉴。为了促进祖国大陆农业产业化不断发展,应在政府支持、引导下,不断完善农业产业结构,健全农业组织体系,实行规模化经营。

  (一)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祖国大陆资源丰富,农业用地较多,并且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科技发展对农业的贡献,积极培育良种,进行农业安全管理,在传统技术方法上实现了很大突破,然而与台湾的精致农业相比,仍有不少差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鉴于此,祖国大陆今后要着重研究农科教资源结合的机制,依据每个地区独特的自然禀赋和地理特征,切合实际,积极探索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子,坚持“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园、品牌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发展思路,兼顾地方特色,建成覆盖不同产业类型、不同地域特色、不同发展层次较为完善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体系。

  同时,还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学习台湾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的优势,形成一套完整的农业产业化链条,不断增加农业产值和附加值,不断增加农业经济效益。还要着重发展有机农业、特色农业和精致农业,实现农业和其他产业的有效衔接,合理开发休闲观光农业资源、田园生态景观资源、农村人文资源,将农业体验、特色产品等与旅游观光融为一体,挖掘内涵,延长产业链,形成精品点,促进现代特色农业的发展。

  (二)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从台湾的农业发展经验来看,台湾较早就有了农会组织、合作社,直到现在的农业产销班,可以说台湾在农业组织化方面的建设是比较成功的。农业组织的功能并不局限于产品产出和销售,还涉及到许多需要通过法律进行调节的问题,比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关系问题、农业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等等。台湾农会组织网络健全,分布面广、影响力大、制度完善、功能齐全、运行规范,有农业推广、保险、供销、信用等四大功能。当前,祖国大陆最重要的是成立和发展农业企业和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通过组织协助,增强农民抵御风险能力,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各类产销和技术服务。同时,成立健全的农业组织系统,还可以帮助农民建立现代信息平台,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使生产更能满足市场需求,更好地增加企业和农民收入。

  台湾农业产业化升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台湾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进行整合衔接,并形成互相促进、共兴共荣的经营机制和经济发展格局,有效地促进了台湾农业的繁荣和发展。同时,台湾注重因地制宜,将农业和旅游观光产业进行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农业产业链,值得借鉴。祖国大陆可充分借鉴台湾农业发展经验,充分运用自身优势,拓展农业的经济功能,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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