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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战争后日本知识界人士的台湾论述

日期:2016-10-23 14:21 来源:《统一论坛》 作者:董顺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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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代日本知识界人士在接受西方近代文明后,逐渐“沦为日本帝国主义意识形态的急先锋”,日本著名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1835-1901)也不例外。福泽为推动日本近代化进程曾起到思想先驱者的巨大作用,但在其思想的中后期也曾积极鼓吹对中国、朝鲜等亚洲邻国进行侵略的军国主义思想,从其甲午战争后有关台湾的论述中也可窥见其一斑。

  一、割台前后

  中日《马关条约》将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台湾被割让是日本侵略中国的产物。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在被割让前后,台湾人民都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反割让斗争。

  实际上,早在甲午战争结束前的1894年12月5日,福泽在《命令台湾割让之理由》一文中,已经提到了日本想要得到台湾。他说,在清政府投降之际,日本要提出三个要求:承认朝鲜独立、缴纳赔偿金及割让土地。在割让土地一事中,他特别强调除了“其东北边之地势甚是适合掩护朝鲜”外,“甚至可以分割南方之台湾岛”。台湾“不仅有分割之理由,认为乃在我国防上不得已之必要”。福泽还进一步对台湾在日本国防上的重要性进行了说明。他说,“台湾犹如我床边之鼾声,欲维持永久之和平,把它收归我有乃日本国之最大要务,在割让它方面有反对之人吗?我辈不敢说因日本之情况而夺取台湾,只是考虑到我边境冲绳之安全,为了从根本上断绝支那(战前日本对中国带有贬义的称呼,为保持历史语境感及福泽谕吉著作的原貌,笔者在引用原著的过程中保留了“支那”及其略语“支”在文中的使用)人之野心,即是边界之警戒,正当防卫之一种,我辈希望世人不要忽略此军事上之大理由”。

  马关谈判期间,台湾人民已经感到台湾地位岌岌可危。《马关条约》签订当日,台湾人民群情激愤,于是一场波澜壮阔的反割台运动在全岛迅速兴起。

  对于台湾各族人民的反抗,福泽指出:“或许在该岛之支那兵不易听取政府之命令,有传闻称以必死之心拒绝引渡,不可避免地掺杂甚多,果真有如此之举动,只有以兵力镇压”“驯服其人民之手段乃重要的”。对于台湾的处理,并不能像对待辽东半岛那样采取放任手段,“从最初就决议采取干涉之方针,我辈相信早晚以日本化为目的实施所有之处置乃重要的”。首先,日本政府应以日本法律在台湾实行禁烟,“或者如如此之严格执法之时,其人民不堪忍受自行离开,导致人口大大地减少,丝毫不用担心。日本内地之人口大约每年增加50万,以如此之比例可见十年间增加五百余万。内地增加之人口向外移民在经世上乃必要的,特别是从人口最稠密之九州地方移民乃非常便利,因此即使他等希望离去亦无妨,可计划宏大之移民填补其离去。总之,关于台湾之处理不把其人民放在眼中,以土地物产为目的,断然实行万般之新政乃我辈之希望”。

  8月11日,在《台湾永远之方针》一文中,福泽指出对于领地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如英国人对印度的处理,只顾利益;另一种是如英国人对北美的处理,向北美移民。

  上述两种处理方法与福泽在《马关条约》签订前所提出的处理台湾的两种方法已有所改变,并且明确提出将效仿英国对待北美的方式处理台湾问题,已不是其所谓的“去留任其自然”而是将采取“驱逐”“诛杀”等手段对待台湾人民,以便为向台湾移民创造条件,早日将台湾“日本化”。他说,“虽然如此天然之富源就在眼前,但其岛民等不考虑对其进行开发,依然安于贫弱至今,毕竟乃无知蒙昧蛮民之常情,不知殖产为何物,只依靠自然之结果白白地浪费了老天之恩赐。这就乃所谓之暴殄天物,不能如此置之不理,况且已经归入我之版图,不允许将如此之天惠地富就如此交予顽民之手,大大地把内地之人民移民至那里去开发其富源才乃文明之本意。若政府之方针一决定,即使不催促内地人,希望移民的亦会甚多”。对台湾“效仿他盎格鲁撒克逊人打开亚美利加大陆之笔法,无知愚昧之蛮民全部驱逐至境外,殖产上之一切权力掌握在日本人手中,确定把其全土皆断然日本化之方针,步步实行可以期待永远之大利益,乃我辈希望之地方”。

  对于向台湾移民的原因,福泽进一步进行了辩解,指出日本的国土是一定的,人口在逐渐增加,如“养金鱼之方几尺之水池限于一定数量,此限度之外一条金鱼亦不能繁殖。因此,若欲增加数量,将此前之金鱼移至别处喂养,或必须扩大水池”,认为“此次台湾全岛归入新版图,如扩大金鱼池,人口自然之繁殖绝不会产生不足之患。继续促进移民,使其全岛早日日本化,乃我辈所希望的”。

  对于由于日本实行严厉的“处置”,可能会造成得到了土地而没有居民的情况,福泽认为“内地之人口年年繁殖苦于太多之时,像台湾如此之乐土归入我版图,住民甚少,计划继续移民,不出数年补充其数量乃容易的。我辈毋宁说希望岛民自行逃走”。对于抵抗日本军队的,“不问军民之别,一个亦不剩地进行诛杀,使其没有一个生物,以保全扫荡之功”。对进行反抗的清朝将领刘永福,福泽指出要进行围剿,其部下士兵全部以军法处置,以此警示后来。因为台湾已归入日本,在日本的主权范围内,应与敌国的俘虏区别对待。对于台湾的豪族,福泽认为其虽然表示了要做日本的顺民,但若有证据证明台湾的豪族教唆并帮助叛民对抗日本,要毫不客气地对其进行处置,防止为将来留下祸患。

  福泽将台湾人民称为“蛮民”,认为其“无知”“愚昧”,若按其文明观所述的“文明既有先进和落后,那么,先进的就要压制落后的,落后的就要被先进的所压制”的话,日本“压制”台湾在其看来也应是正当的。福泽以驱逐、诛杀台湾人民为手段,以获得台湾土地并把日本人移民台湾从而最终将台湾“日本化”为目的的台湾论述,正是其带有殖民主义特点的文明观的真实反映。

  二、日本“平定”台湾初期

  11月下旬,日本政府宣告台湾“平定”,但台湾人民并没有屈服,继续坚持反殖民斗争。对此,福泽指出“该岛之征讨虽说费了半年时间取得了平定之效果,但平定恰如大风一时吹去,仅乃让草木低头罢了,若非让叶子枯萎,断绝其根,风吹过之同时肯定会再次抬头。岛民等看我军队撤回,兵力薄弱,再次蜂起逞其狂暴,乃野蛮人之常态,不足为奇”。并且,他再次重申了对待台湾要采取严厉措施,称“试着再三劝告:对抵抗我之岛民一个不剩地歼灭,尽其丑类,如土地毫不留情地没收,必须期待全岛扫荡之功。但以一时之平定认为乃真实之平定,出征之军队大部凯旋,单单只留下守备军,岛内之警察事务由宪兵巡查担任。还有施政之方针如何?甚至有说法认为全岛划分为文明界、半开界、野蛮界三个区域,在文明界执行民政机构,诸规则、法律等一切如形的都可实施,所谓之文明界则会再一次成为了此次草贼之巢穴。当局者之考虑在兵乱完全平定之后,以纯然之文明政法成为统治岛民之方针等,但他等之顽冥不灵乃从最初就乃知道之事,到底非可以以恩安抚之辈。或者其中顺从之良民不少,但总之全岛可以认为乃蛮民之巢穴,除了以威统治它并无其他之法”。

  对此,福泽进一步进行了辩解,指出“或者在他等中并非没有真实顺良之种类,然而一举歼灭,有说法认为残酷,但我辈所谓之歼灭并非合并其种类,消灭他。顺从我的作为日本之良民可加以优厚之保护自不用说,单单表面上承认顺从的,把它理解为良民乃大大之错误”。并且,“如此次对几万乱民之处理,一一查证讨论罪行之轻重,事实上难以实行,有犯罪嫌疑的当然按其轻重处分,确实可怜的可以饶恕严刑驱逐至境外,以此可以让丑类绝迹。总之,以战时之规则进行处分乃重要的。骚乱最终平定之后,说善后之处置如何,其诸规则法律如形实行等所谓文明施政之方针今后一律停止,处理乱民之规则按军政组织之命令,如他等之犯罪以军法处置自不用说,与此同时,如关于风俗习惯之法律与内地同样地执行,毫无假设之处”。

  福泽虽然指出对台湾所谓的“乱民”应以“威”统治,对其他台湾人民实施和日本“相同之法律”,但是由于此前其已经有了将台湾人看作是“顽冥不灵之人”,是所谓的“丑类”,是不能忍受“文明政法之人”的偏见,因此在台湾实施所谓的禁止吸食鸦片等“法律”主要是为驱逐台湾人民而寻找借口,从而进一步达到将日本人移民台湾,使台湾为日本的“国家利益”服务的最终目的。

  三、铁国山抗日时期

  1896年6月10日,日军混成第二旅团守备队开始进驻台湾地方。当时,云林地区大坪顶聚集了抗日人员千余人,为了誓死抗日,将大坪顶改名为“铁国山”,向全岛发出檄文,号召台湾人民将日本人驱逐出台湾。16日,日军一联队进入斗六,“铁国山”抗日队伍退入深山。至22日,日军在云林进行了血腥屠杀,共烧毁民宅4295户,残杀民众6000人。面对日本的暴行,台湾人民仍顽强地继续坚持抗日斗争。

  7月至8月间不到一个月时间,福泽连续发表5篇文章,就台湾问题发表评论,这些文章充分反映出其对外侵略鼓吹手的本质。

  福泽指出对于台湾的处理必须采取强硬手段。他说,“台湾乃作为战胜之结果根据条约而割让,实际上死人甚多,未避免流血,恰如以兵力征服无疑,即其岛民等不仅可以看作敌国之民,进行处分亦无妨,时至今日亦并未完全归服,甚至动不动摆弄刀枪进行抵抗之情况甚多,到底不可以顺民视之。关于治岛之方针,我辈从最初就不断地主张强硬之手段”。并且,福泽还对日本政府的台湾政策提出了批评,指出“各种之商卖事业相同,逐渐地任何人都不能容易地着手。如乘此次骚乱之机,做出大决断,若未收到征服之实,岛民等恰如占据主人之地位,实际之利益被他国人所取得,成为日本人恰如投自国之金钱给他人纳贡之趋势,不可预计”。

  在7月19日发表的《台湾施政之官吏》一文中,福泽指出了日本占领台湾的最终目的,即“除了国防上之目的外,开拓其土地谋求殖产兴业,不外乎以此帮助我国国力之发达”。对于治岛的方针要采取强硬措施,他说,“治岛之方针以战胜国之威严命令他,让其在我政令下彻底屈服,若有不顺从之辈,给予严厉的处分,一步亦不退让,全岛之民甚至皆退至岛外亦无妨,要有如此之觉悟,必须断行强硬之手段”。福泽进一步指出,要实施如此强硬的手段,“首先,治理台湾岛之官吏应乃勇断敢为之人物,让其尽职乃重要的”。并且,他还进行了说明,称“实际之事情在于当局之人物如何,决定岛治之大方针之同时,推选其人物,要将有名望、有决断勇气之人物置于重要之位置,其下网络少壮活跃之辈,可让其肩负重任专门从事”。

  29日,福泽又发表了《可先确定大方针》一文,其明确指出得到台湾“不外乎乃为了得到其土地,欲向其移内地之民”。他说,“割让之目的完全在于土地而非人民,若有从最初已经明白,关于岛地之处理当局者所见之处只在于土地,如其岛民断不可放在眼中。实际上,要有思想准备得到的乃一个名字称台湾之无人岛,应制定经营之大方针。即由此方针判断事情之时,百般之事情可迎刃而解。相当容易无丝毫之困难”。对于反抗日本政府当局的,罪状清楚的要处以严刑,受到怀疑的要驱逐到境外并没收其财产。对“蛮民”不能实行法律。福泽再次提醒台湾当局者,“不要忘了台湾岛之割让不外乎仅乃为了得到其土地之最初目的,由此一点首先制定大方针,而后百般之处置完全由此方针决定,乃我辈不甚之希望”。

  31日,福泽在《不服从政令的可让其离开》一文中进一步指出,“台湾经营之大方针仅乃以土地为目的,岛民的有无可不放在眼中,按照所想的实行政令,不能忍受的驱逐至境外,没收其所有,丝毫不用客气”。

  8月8日,福泽在《台湾岛民之处理甚是容易》一文中,提出了“杀死少数使多数人存活”的主张。他说,“他等之暴动乃因不知日本兵之力量,表现出反抗行迹之辈,一人亦不留,诛杀,可歼灭其丑类。三百万之岛民绝非全乃不逞之徒自不用说,或者有内心偷偷地怀有异心之辈,当其实际目击感到害怕之时,改过自新成为顺从之民,乃杀死少数使多数存活之手段,如把土匪一人亦不剩地诛杀,只不过乃少数。因此,使全岛之岛民自己悔悟、革心,其作用应该甚大。所以,我辈主张进行严厉地处分”。

  对于日本在台湾实施的政令,福泽指出,“与支那相比,哪个宽大哪个残酷乃一看便明白之事实,几乎同无政府一样之支那被官吏所支配,甚至无生命财产安全之岛民等站在日本之政令下,恰如脱离了地狱之苦难进入了极乐之境界,没有比这再幸福的”。

  福泽认为日本在台湾,“杀少数乃为了帮助多数,政法之例行乃为了保护他等,毋宁说出自宽大仁慈之目的,然而其目的只有在我有充分之勇气决断后才能达到”。

  面对台湾民众的反抗,福泽表现出更加强硬的态度,明确表达了日本割占台湾的目的,即除国防上的目的外,取得土地并“帮助日本国力发达”。同时,福泽还将日本的殖民政策与西方的殖民政策以及清政府的台湾政策相类比,在要求日本政府对台湾采取更强硬的政策的同时,意在使日本的对台殖民政策正当化,这同样是福泽带有殖民主义特点的文明观的体现。

  四、对日本政府台湾政策的评论

  如前所述,福泽在铁国山抗日时期的对台殖民论中已经对日本的台湾政策提出了批评,并对在台湾就任的日本官吏的人选提出了自己的主张。此后,福泽在批评日本政府台湾政策的同时,围绕台湾总督人选等问题展开了论述。

  1897年5月4日,福泽对日本政府的台湾政策表达了不满,指出,“总之,作为着手以来之成绩应该多少可见,但我辈能听闻的只有官吏之不满和土匪之骚乱,此乃所谓新政之新面目,未见值得注目之事”。

  至1897年,台湾已历经桦山资纪、桂太郎、乃木希典三任总督,从三人的身份来看,都是海陆军高级将领出身。但是,福泽认为总督的人选不能仅限于军人,并且在台湾的统治中军政与民政应进行区分。他说,“根据今日之官制,规定总督限于海陆军之大将或中将,这样可以担当大任的仅限于军人,可谓死板至极。新领地之经营不单单乃军事,殖产、兴业、教育、警察、卫生、土木等如此之事甚多,任何一个都关系到永远之利害,必须有精密周到之考虑。本来让在如此事情上毫无修养之军人作为总督当政,恰如总督之职责完全委托于其部下民政局之工作人员,到底不能达到目的。大概总督之位置限于军人应该乃为了将岛地置于重要之地位。防卫之事固然重要,但一般之经营更重要。况且军事上之事乃军务局之事,委任权限于其局长担当事务亦无妨。总督绝无只限于军人之理由,今日组织一变,民政与军政判然区别,总督之任不局限于身份,广泛地寻找合适之人物担任乃重要的。我辈必须说今日之军人中无如此之人。仅乃主张从岛地经营之大体上来看,军民应该区分”。

  翌日,福泽又对台湾行政改革、总督人选及职责提出意见,称“改革总督府之组织,区别军政与民政,总督府不限于军人,广泛地寻求适合之人选,委任全权,将治理政绩之效果作为首要,其设施自然甚多,但若依我辈所见,其他暂且不管,首先简化工作之手续,加强各自之责任感乃重要的”。

  同时,对于台湾守备军的职责,福泽认为应担任防卫台湾的重任,而如今似乎在从事警察的职责,指出“当局者要有大决断,迅速地整顿行政机构,为了土匪之辈不应轻易地动用军队”。

  27日,对于台湾总督人选,福泽进一步明确了条件,认为“文明学问之思想作为第一必要之资格,或者乃甚至没有接受完全之教育,但毫不缺乏新思想之人员”。如果不是“新思想、新知识之人员”绝对不可,“不可指望重武之军人,亦不可指望单单以精神气概自夸之政治老手,我辈认为关于其人选必须乃特别新流之人物”。

  6月17日,福泽发表《台湾施政之革新》一文,对于台湾政策,福泽指出,“依我辈所见,相信无望对此前之计划进行大革新。在支配本来历史不同、语言不同、风俗习惯不同之异乡人种上,自然需要随机应变,不能以寻常之规律来判断。首先担任其总督者必须给予几乎无限之权力,在如今之组织中,内地设置拓殖务省,在远处支配岛政之根本,总督必须根据本省之指挥进退”。对于总督的职责,福泽则认为“首先要提高总督之位置,委以全权,不仅可任意发布法律,而且如财政仅乃制定大体之额度,至于细目乃用于何事、如何使用,任其自由;出入自由,不一定常常居住于台湾”。对于拓殖务省,福泽则认为应该断然废除。他说,“中央设立台湾事务局并设置了数名委员,由内阁监督,管理岛地之种种事务,甚至往复于政府与总督间之文书等一切都要经过事务局之手,恰如设置了一个关口掣肘了总督之活动”。因此,“台湾总督府应该作为独立之机构,给予总督所有之权力,让第一流之人物担当乃眼下燃眉之急,乃政府应决断之事”。同时,福泽认为“拓殖务省不外乎仅乃有害之累赘”,“此时断然废除才乃上策”,并指出如果日本治理不好台湾的话可能会带来外国干涉。

  并且,福泽认为虽然“台湾之处理只不过乃版图内之处置,但其关系甚广,不能忘记对外乃关系到国家荣辱得失之大事”。居住在台湾的外国人对日本怀有不满,“眼下之对外形势甚是不易,或者根据时宜,可能会有放弃在外已经得到之利益之情况”,但“放弃台湾,恰如放弃我国之四国、九州,为了我国之名誉决不允许,要有如此之觉悟,必须大大地致力于此。无论从何处看,其经营乃眼下之急,一刻亦不容轻视”。福泽还对政府的台湾政策表示非常失望。

  9月7日,在《政府果真做出了决断吗》一文中,福泽对于台湾总督人选又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说,“拓殖务省之废除甚是应该,我辈认为仅乃台湾改革之一种手段。给予总督无上之权力,让第一流之政治家担任,改革之目的必须迅速地断行,今日之当局者绝非不适合之人物,当局者本人有热心地期待改革成功之决心,但其热心与否,总之在所谓台湾王之资格上有某些不足之憾,对当局者本人虽说遗憾,但为了国家毫无办法,使其让位,推选第一流之人物”。

  福泽无论是对日本政府台湾政策的批评、建议等,还是对台湾总督人选的不满,都不外乎是对日本殖民政策的不满,都是为日本的“国家利益”而服务。

  纵观甲午战争后福泽的台湾论述,正如台湾学者许介鳞所说,“福泽对台湾的谋略,一言以蔽之,乃在于‘赶尽’‘杀绝’”。从中可见,其一直强调的是“要土地不要人民”,主张对台湾人或驱逐、或屠杀,完全显示出一副殖民者的凶残面孔。甲午战争后福泽的台湾论述充分揭示了近代日本知识分子所倡导的文明观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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