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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闽台民俗源流

日期:2017-09-21 10:43 来源:《统一论坛》杂志 作者:张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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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俗,即民间风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民俗作为一个文化事项,是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布和演变的流动载体。它含有一个民族历史文化丰沛的积淀物,也反映一个民族的历史和由这历史决定的民族心理特征、文化特质。因此,通过了解一地的民俗文化,便不难窥知其历史文化的来龙去脉。史学家连横说:“风俗之成,或数百年,或数十年,或远至千年。潜移默化,中于人心,而萃为群德,故其所以系于民族者实大。夫夏人尚忠,殷人尚质,周人尚文,一代之兴,各有制作。是故食稻者其人柔,食麦者其人刚,食稷者其人狭。所食不同,而秉气异焉。台湾之人,中国之人也,而又闽粤之族也。”

  明末以来,由于各种社会历史原因,闽南沿海大批居民迁徙台湾,同时也将家乡的风俗习惯带到台湾,并最大限度地延续下来。1926年,日本殖民者对台湾人祖籍地调查显示:全台湾人口总数375.16万人,其中祖籍地为福建者311.64万人,占人口总数83.1%,祖籍地为广东者58.63万人,占人口总数15.6%。从福建省籍移民的具体府县看,泉州府籍168.14万人,占总人口数44.8%;漳州府籍131.95万人,占总人口数35.2%。由此可知,台湾民众大多来自闽粤,尤以闽南为多,这亦能反映出闽台民间民俗的渊源关系。

  一、生活习俗

  物质生活民俗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每一方面几乎都是民族传统观念的外化,它不仅造成民族成员之间的共识性,产生彼此身份的认同感,而且还可以增强其内聚倾向。因而,福建民众移居台湾后,在物质生活的衣、食、住、行等方面保留了家乡习俗,并强化了闽台两地民众的认同感和内聚性,见证了闽台同根同源。

  (一)服饰文化

  服饰有五方面构成要素:即质、形、饰、色、画。自古及今,闽台两地民众服饰传统与流变,无不因两地同根而相承。清代,台湾民间衣服所用布料,大多数来自祖国大陆,丝罗皆取之江、浙、粤,洋布则转贩而来,余布多购于同安,其他如泉州之白布、福州之绿布、宁波之紫花布,皆行销于乡村。“鞋袜之属,皆求之市。前时多自漳泉配来,亦有本地制者。”由于福建和台湾地理位置相近,气候相差无几,闽台沿海一带渔民则多穿赭色布衣,农户多着单色青布、黑布衣。民国以后,闽台沿海普通劳动者,工作时常穿一种染涩水的“短水裤”,俗称“涩水裤”或“赤水裤”。女性服饰,选色取材皆从时尚。“台湾以红为瑞,每有庆贺,皆着红裙,虽老亦然。嫠妇侧室,则不得服。”闽台人,无论男女尚有打赤足或穿木屐的习俗,尤其是夏夜洗涤之后,居民上街乘凉,木屐的“吱嘎”之声不绝于耳。台湾服饰文化深受祖国大陆文化尤其闽南文化影响,两地服饰类同。

  (二)饮食文化

  民以食为天,饮食在人们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不仅能满足人们的生理需要,而且也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闽台民间饮食,从茶酒饮料、日常三餐、风味小吃到宴会酒席,其使用器具、饮食原料、加工技艺、口味特色以及饮食礼仪习俗,几乎没什么差别。闽台都产稻,故人皆食稻。台湾的烹饪风格与福建酷似,品味佳肴之繁多,亦难以尽录。凡福建普遍有的,台湾大都具备。如闽南的鱼丸、燕丸、太平燕、肉粽、“蚵仔煎”、春饼(又称薄饼)、芋泥、担子面等。正如台湾俚语所说:“鱼丸、燕丸、太平燕,男女老少吃不厌;肉粽、薄饼、担子面,街头巷尾皆可见。”闽台还普遍流行食补之风,以秋冬之交的“补冬”居多,尤以“四神汤”(淮山药、芡实、莲子与茯苓)作滋补食品最为出名。

  闽台民众甚喜欢饮茶、品茶。明清以来,闽南的“功夫茶”十分盛行。台湾种茶历史较短,也传自福建。《台湾通史·农业志》曰:“台北产茶近约百年。嘉庆时,有柯朝者归自福建,始以武夷之茶……即以茶子二斗播之,收成亦丰,遂相互传植。”台湾产茶叶,向有红绿之分,以乌龙最为闻名,清芬扑鼻,浓郁高雅,不让安溪原产。台湾人品茶方式,“与中土异,而与漳、泉、潮同;盖台多三州人,故嗜好相似。茗必武夷,壶必孟臣,杯必若深。三者为品茶之要,非此不足自豪,且不足待客”。近代以来,台湾同闽南一样,城镇街巷,随处可见茶肆,俗称“茶桌仔”。

  (三)民居文化

  明清以来,以闽南民居为主的建筑风格成为台湾民居主流。《台湾通史·民俗志》称,“台湾宫室,多从漳泉”。清代以来,台湾汉族移民的住屋类型,大体上有“院落式”和“连幢式”两种。前者在乡村最为常见,一般是一厅二房,俗称“三间起”,中为正厅,闽南话叫“正身”,左为大房,右为二房。稍大一些的住屋是一厅四房,俗称“五间起”。城镇中,多为“连幢式”楼房,面阔小,进深大,较适合城镇需要。及至近代,城镇街市店面前,往往有五尺到一丈宽的走廊,台湾称“亭仔脚”,可以躲避烈日骤雨,以利行人,和闽粤称之为“骑楼”的建筑功能相同。台湾民居不仅在风格上与福建相同,就是建筑材料也多来自福建。“台湾虽产材木,而架屋之杉,多取福建上游,砖瓦亦自漳、泉而来。南北各处间有自烧,其色多赤。”在台湾,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漳泉式传统建筑比比皆是,台北的林安泰古厝,以及彰化县秀水乡马鸣山陈厝和台北县板桥林本源宅等,都是从祖国大陆聘请能工巧匠,并运去建筑材料而建造起来的。整个台湾,从南到北到处都有闽南式传统建筑。

  二、生命礼俗

  生命礼俗,又称人生仪礼,是指人在一生中几个重要环节上所经过的具有一定仪式的行为过程,主要包括诞生礼、成年礼、婚礼和葬礼。期间每一个重要时刻,都有种种仪礼习俗,以祈求平安、长寿、子孙和富足,从而成为民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福建民众移居台湾时,为求生存、繁衍和发展,也将这套习俗传入台湾。

  (一)诞生仪礼

  诞生仪礼是人一生的开端礼。一个婴儿出生,仅仅是生物意义上的存在,只有通过为他举行的诞生仪礼,他才获得在社会中的地位,被社会承认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闽台民间,婴儿出生的第三天、一个月、四个月、周岁分别都要做“三朝”(或称“三旦”)、“满月”“四月日”和“度晬”。每个礼仪都要祀神敬祖、宴请宾客,客人和外祖家要赠送衣帽、鞋袜、饰物等礼品,一方面为婴儿祈福,祝福其健康、聪明、长大后光宗耀祖。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就是让婴儿获得认可,并确立其地位。这套诞育礼俗至今在闽台民间社会中仍有保留。

  (二)成年仪礼

  成年仪礼是为承认年轻人具有进入社会的能力和资格而举行的仪礼。在古代,男女到了成年年龄,要以冠礼与笄礼来加以纪念,也就是男子行冠礼,女子行笄礼。这种传统意义的成年仪礼,随着社会发展变迁,在当今闽台民间社会中都已不复单独存在,大多已与婚礼或幼子养育习俗相结合,其“成年”的象征意义也与其人生的前后阶段相衔接而予以体现。然而,台湾原住民各族群的成年礼,繁杂而多彩。例如北部的泰雅族中,他们的成年仪式就具备了仪式、教育、训练等意义。这样的仪式不但使年轻人终身记得他已是成年人,同时也象征着旧阶段的过去与新生活的来临。被称为“百越文化传人”的泰雅族,他们这种成年礼无疑与祖国大陆古越族有某种渊源关系。

  (三)婚姻礼俗

  作为民俗事项的婚姻,是维系人类社会自身繁衍和社会延续的最基本制度和活动,是人类社会文化的重要内容。台湾社会的婚姻礼俗,大致是明清以来福建婚姻文化的移植,其形式上大量保持了移民祖籍地的传统仪礼。从清初到近代,台湾移民社会持续地保留了传统婚姻礼俗,比如《仪礼》将婚礼分为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几个阶段进行,称为“六礼”。传统的移民婚仪也大致按照了《仪礼》规定的程序,形成了议婚(提亲、相亲、卜婚)、订婚、请期、亲迎、归宁等几个阶段。其中“归宁”,即新婚夫妻第一次回娘家,按闽台习俗,日暮时才能回返,并携带“娶路鸡”和“红甘蔗”。在婚姻礼俗中,台湾与闽南一样,忌讳甚多。闽南嫁娶,忌在五、七、九月,闽南话“五”“误”同音,谓“五月有误”;“七月”民间视为“鬼月”,曰“七月娶鬼妻”;“九”又与“狗”同音,云“九月狗头重,死某又死夫”。台湾又俗称:“三月娶鬼妻,五月天地交,六月半年妻,七月娶冥妻,九月九空头。”故以三、五、六、七、九为忌月。除了正式婚姻礼俗与福建相同外,其他一些变相婚姻礼俗,如童养婚、招赘婚、蓄妾婚、冥婚等礼俗,也与福建大体一样。

  (四)丧葬仪礼

  传统儒家文化强调“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丧葬仪礼是人生最后一项“通过仪式”,也是最后一项“脱离仪式”。如果说诞生仪礼是接纳一个人进入社会的话,丧葬仪礼则表示一个人最终脱离社会,它标志着人生旅途的终结。闽台民间均按传统礼俗办理,以让亲人的魂灵在阴间定居,保佑后世子孙平安顺利。台湾民间治丧过程中所用的衣衿、棺椁诸物以及设灵、吊祭诸仪,均与福建相同。明末清初以来,吕子振的《家礼大成》和张汝成的《家礼会通》,一直被闽台居民奉为操办丧葬礼仪的圭臬。其丧葬礼俗大体上有搬铺、举哀、服孝、乞水、张穿、辞生祭、入殓、谢吊、除灵、辞堂、移柩安葬、做七、做对年、做三年、合炉等程序。此外,闽台两地还普遍流行洗骨改葬之俗。洗骨又叫拾骨,北方叫“拣骨”,就是在埋葬后经过一定时间,再把坟墓掘开,拣出骨头,擦掉泥土用阳光晒干,然后装进称为“金斗”的骨坛里。而台湾更由于移民社会的故土情结和落叶归根的观念影响,尤其突出。

  三、岁时节庆

  岁时节日,主要是指与天时、物候的周期性转换相适应,在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具有某种风俗活动内容的特定时日。岁时节日习俗是各地人民主要的风俗习惯,它较集中、典型地反映了各地习尚,也是民间文化生动具体的表现。闽台民间的岁时节俗如出一辙,不仅节日的具体日期一样,庆典礼仪的形式和内容也相同。同时所有的节庆年俗也都依据夏历来安排,从春节、元宵乃至清明、端午、中元、中秋、冬至、除夕,台湾风俗无不因闽台两地同文而相习。《台湾通志稿》亦载,凡此岁时所载,皆漳泉之人流寓于台者,故所尚亦大概相似云。这明确指出了两地岁时节庆习俗相同的原因,即福建漳泉移民把家乡的岁时节庆习尚带到台湾。

  台湾民间过春节的习俗与祖国大陆相差无几,尤和闽地相同,春节当日闽台普遍行开正、贺正仪式。但最能反映闽台新年风俗相通的就是两地的新年歌,其内容大致相同。如:

  闽南新年歌:初一荣,初二停,初三无姿娘,初四神落天,初五天神下降,初六另空,初七七元,初八团圆,初九天公生,初十蓝相生,十一请子婿,十二返去拜,十三食糜配芥菜,十四结灯棚,十五上元瞑。

  台湾新年歌:初一早,初二巧,初三老鼠娶新娘,初四神落天,初五隔开,初六挹肥,初七七元,初八团圆,初九天公生,初十有食食,十一请子婿,十二查某子请来拜,十三食糜配芥菜,十四结灯棚,十五上元瞑。

  正月十五元宵节,是传统节日中的大节,因为节期是新的一年第一个月圆之夜,闽台民间吃元宵丸,以示吉利。又有元宵灯会(台湾又称闹灯)、猜灯谜等活动,这在闽台两地也是相当普遍的一种群众性的娱乐活动。

  清明节,是闽台民间祭祀祖先,为祖先扫墓的重要活动。慎终追远,扫墓祀祖,吃清明糕,是清明节最主要的民俗活动。另外,闽南、台湾还有哭墓之俗。由于台湾民众大多为福建移民或移民后代,因此,每当清明节,一批批台湾同胞渡海回到福建老家,祭扫自己祖先的坟墓。即使在日据时期,许多民众仍突破阻力,回到福建祭祀祖先。

  五月初五为端午节,闽台多别称“五月节”“午日”。这一天,闽台民间要祭祀祖先,吃粽子。闽台的粽子,其形状和风味基本一样。闽台的农历五月,天气开始炎热,蚊虫逐渐增多,老百姓在端午节以艾草插门,以雄黄酒喷洒房前屋后,认为这样可以驱毒辟邪,减少蚊蝇。更为重要的是,闽台均盛行划龙舟。“无贵贱,咸买舟出游,中流箫鼓,歌舞凌波。游人置竿船头,挂以锦绮,捷者夺标而去。”

  七月十五中元节,是一个佛、道合流的节日。道教视此日为中元地官的生日,系地官“赦罪之辰”,俗称“中元节”。佛教则传说为目莲救母求佛的“盂兰盆会”。闽南一带多叫“普度”或“做中元”。闽台中元节主要是祭祀祖先,超度亡魂,故俗称“鬼节”。台湾普度祭典的内容与闽南大致相同,主要包括请鬼、施食、诵经、驱鬼等仪式。而台湾汉人社会中的普度祭典,其规模和隆重程度超过闽南,其原因是17世纪以来,福建祖籍地先民冒险入台拓垦,毒蛇猛兽、瘟疫、劳累、械斗、民变,夺走珍贵的人命,更是出于缅怀客死他乡祖先的特殊移民情结。

  八月十五中秋节,又称之为“团圆节”。祭祖祀神,赏月吃中秋月饼,是闽台中秋节的主要民俗活动。闽南民间“博状元饼”习俗,在台湾也很流行。还有中秋节前,闽南小孩子有“造塔”“烧塔仔”之俗。此俗来源,说法不一。多为福建沿海侨乡,自古离乡背井者多,中秋时节,点燃航标灯塔,取情系游子亲人,召唤远方归帆之义。

  冬至既是农历中的一个节气,又是民间的一个节日。闽台两地均称之为“冬节”,有“冬节如大年”的说法。主要的民俗活动是围坐搓圆,祀神祭祖,答谢神恩,祈祷免灾。台湾习俗与闽南基本相同,在冬节前尚行同姓同宗祭祖先、招亲友之俗。

  除夕是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夕,闽台俗称大年夜、年三十、年兜夜、做年、做岁等。除夕合家夜宴,俗称“吃年夜饭”或“围炉”,菜肴为一年之中最丰盛,食俗最为隆重。闽南、莆田、台湾,在“围炉”之后,还盛行跳“火囤”或“火盆”等古老习俗。

  除了上述主要传统年节外,闽台尚普遍有:正月初九的“天公生”、正月二十九的“拗九节”、四月初八的“浴佛节”、六月初一或十五的“半年节”、七月初七的“七夕节”、十月十五的“下元节”、十二月二十四的“祭灶节”,以及众多民间信仰神祇的诞辰忌日等节庆,都具有各自民俗特色。

  四、结语

  通过对闽台两地生活习俗、生命礼俗和岁时节庆等习俗的阐释比较,可以清晰看到闽台民俗文化源流关系具体表现在,生活习俗闽台两地因同根而相承,生命礼俗闽台两地因同种而相近,岁时节庆习俗闽台两地因同文而相习。同时,透过闽台两地的民俗文化事项,对台湾历史文化的来龙去脉有了进一步了解,亦有力地印证了闽台两地同根同源的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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