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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推进国家统一、维护领土完整的理论与实践

日期:2021-12-24 10:16 来源:《统一论坛》杂志 作者:翟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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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一是中国的根本利益,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形成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民族传统和理想信念。中国共产党1921年成立以来,在承担起领导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历史重任的同时,也义不容辞地承担起领导中国人民结束旧中国四分五裂混乱局面、实现国家完全统一的重要使命。回顾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实现国家统一、维护领土完整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探究成功经验和历史启示,对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实现国家统一、维护领土完整的模式与路径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爱国主义旗帜,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以极大的勇气和毅力打败外国侵略者和国家分裂者,解决部分边疆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创造性收复香港、澳门,致力解决台湾问题,推动祖国统一大业;坚决捍卫海洋权益,反击外国侵略,取得了彪炳史册的历史性成就。

  (一)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和边疆稳定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对民族问题的主张。1922年,党的二大宣言呼吁,“推翻一切军阀,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新疆三部实行自治,再联合成真正民主主义的统一的共和国”,提出了民族平等、联合的原则和民族自治思想。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成熟。1938年9月,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有平等的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建立统一的国家。1947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为解决民族问题和国家统一问题提供了成功范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由党的政策上升为国家制度。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民族区域自治。1954年,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载入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84年,全国人大制定颁布《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自行管理内部事务;中央和发达地区帮扶少数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和睦相处,积极增进民众福祉。党领导各族群众成功挫败西藏达赖集团分裂活动,新疆伊犁、塔城叛逃事件,新疆南部“东突”分裂暴动和恐怖袭击,维护了边疆稳定和领土完整。

  (二)提出“一国两制”方针,顺利实现香港、澳门回归,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

  香港问题、澳门问题是清政府与英国、葡萄牙签订不平等条约造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承认这些不平等条约。党的第一代领导人考虑到建国之初的国际国内形势,提出对港澳采取“长期打算、充分利用”方针。改革开放后,为解决台湾问题,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构想,并将这一构想首先运用于解决港澳问题。1985年,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一国两制”确立为国家一项基本国策。1990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一国两制”构想。1997年7月1日、1999年12月20日香港、澳门回归祖国,标志着“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方针由理论走向实践。港澳回归祖国,洗雪了百年国耻,极大振奋了中华儿女的爱国精神,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维护国家统一的坚定意志,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国家统一思想日趋成熟。

  港澳回归以来,中央政府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香港、澳门保持了繁荣稳定的良好局面,“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实践证明,“一国两制”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最佳方案,也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最佳制度安排。近年来,港澳特别是香港出现了一些现实问题。但令人鼓舞的是,香港国家安全法的制定实施,选举制度的修改完善,挫败了一些反华势力的图谋,推动香港社会由乱转治、由治及兴,中央对香港全面管治权进一步落实,进一步彰显了国家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坚定决心。2019年2月,中央公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开启了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历史新纪元,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巩固“一国两制”、维护国家统一思想得到进一步丰富发展。

  (三)坚持“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方针,坚决反对“台独”,致力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

  自台湾问题形成以来,中国共产党就把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作为神圣历史使命,并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不断调整对台方针政策。上世纪50年代开始,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第三次国共合作”等主张。1963年,周恩来把“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有关思想概括为“一纲四目”,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诚意和决心。在中国共产党的不懈努力下,上世纪70年代中美发表三个联合公报,美国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三个联合公报至今仍在中美关系中起着压舱石作用。70年代末,邓小平提出解决台湾问题的“一国两制”科学构想,宣告两岸关系新阶段来临。上世纪90年代,江泽民提出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本世纪初,胡锦涛提出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将实现两岸统一的大政方针转化为国家立法,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反对分裂国家、维护祖国统一的坚强意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祖国大陆积极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现两岸领导人历史性会晤,出台便利台湾同胞到祖国大陆工作生活系列措施,“一国两制”理论政策进一步丰富发展。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提出,“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概念与目标,系统回答了统一后的台湾将实施什么样的“一国两制”、怎样实施“一国两制”等重大课题。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和历史视野出发,指出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解决。深刻揭示了祖国必然统一的历史大势,为做好新时代对台工作指明了方向。

  (四)综合运用外交、法律、经济等斗争方式,坚定维护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努力缔造和平之海

  领海是国家主权和领土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历史原因,中国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一是黄海、东海、南海与周边国家海洋划界争端。在中国管辖的30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中,有150多万平方公里被相关邻国觊觎。南沙群岛数十个岛礁被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非法侵占。二是国际海洋通道安全受到威胁。三是海洋产业发展受到不良影响,特别是南海海域石油天然气资源被周边国家严重盗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海军建立了北海、东海和南海舰队,承担起维护国家领海主权的重任。1974年,中国海军对入侵西沙群岛的南越军队进行坚决反击,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快速发展。适应对外开放需求,邓小平提出“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张,在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同时,向国际社会展现了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形象与决心,为中国数十年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外部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出发,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高度,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科技;积极完善海防体制机制,组建国家海洋局,挫败日本“购岛”闹剧,实现钓鱼岛常态化巡航,划定东海、南海防空识别区;建立海南省三沙市,推进南海岛礁建设,与一切侵犯中国海洋权益的行径进行坚决且必要的政治、外交、法律斗争,有力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推动海洋强国战略步入新阶段。

  (五)坚决反击外国侵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坚决反对外国侵略,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1958年,赫鲁晓夫要求在中国领土和领海建立共管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被毛泽东断然拒绝。勃列日涅夫上台后推行霸权主义,在中苏、中蒙边境陈兵百万,导致边界局势紧张、冲突不断。1969年3月,苏联进犯中国珍宝岛,中国边防军自卫反击,保卫了祖国神圣领土。1962年,中国驻西藏、新疆边防部队对入境中国的印度军队进行自卫反击,有理有利有节开展军事斗争。1979年,越南单方面撕毁中越两党达成的边界确认,蓄意挑起边界冲突、侵占中国领土。中国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取得对越作战胜利。在边界问题上的自卫反击,充分表明中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为管控边境分歧、有序解决边界争端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中国共产党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的成功经验与历史启示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的系列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统一大业,作为自己的历史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奉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外交政策。外界评论称,中国的历届旧政府都保留了帝国主义特权,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才能彻底肃清一切帝国主义在华特权。1982年,邓小平针对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主权换治权”新殖民主义论调,严肃指出:“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如果在1997年不收回香港,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旧中国历届政府以及国民党和其他党派,没有谁能如中国共产党人这样高扬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表达中国人民坚决实现国家统一的决心和信心。历史表明,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现代中国的统一。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最广泛地团结凝聚全体中华儿女,汇聚起维护国家统一的强大意志和力量,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最终实现国家统一。

  第二,必须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在涉及中国核心利益问题上寸步不让、寸土必争。1972年2月,尼克松访华,与中国签订中美联合公报,美国以婉转的外交辞令承认一个中国。但公报即将发表时,美国又提出多处修改意见。毛泽东表示,除了台湾部分我们不能同意修改之外,其余部分可以商量。接着又严厉指出,任何要修改台湾部分的企图都会影响明天发表公报的可能性。正是毛泽东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则立场为中国今日解决台湾问题、推进国家统一大业开辟了可能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咄咄逼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警告日本正确处理钓鱼岛问题,告诫美国谨言慎行、不要介入争议,坚决捍卫了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事实证明,只有在涉及中国核心利益问题上寸步不让、寸土必争,才能最坚定地推进国家统一事业,切实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第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马克思主义是被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反复证明了的科学真理,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真理性,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继承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统一、民族复兴的理论精髓,将之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在推进国家统一进程中形成了一系列新理论,创造了一系列新制度,保证了中国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统一、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民族领域,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创造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港澳台领域,将马克思主义殖民地理论和国家主权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创造了“一国两制”制度。实践证明,处理国家统一问题,必须善于运用先进思想武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原则坚定性与策略灵活性相统一,在准确判断形势的基础上,提出最科学的应对之策。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推进国家统一,不断完善方针政策、提升制度效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致力将国家统一系列方针政策法治化、制度化。港澳方面,制定基本法及其配套法律,把“一国两制”伟大构想转化为具体法律制度,实现了港澳顺利回归祖国;运用法治手段处理港澳事务,明确和规范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保障了港澳回归后的繁荣与稳定。民族问题上,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一系列法律法规确立和完善了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效防范和打击了“藏独”“东突”等民族分裂势力,保障了少数民族地区稳定、发展和繁荣,增进了民族团结、民族融合和民族和谐。台湾问题上,不仅制定了《反分裂国家法》,坚决遏制、防范和打击“台独”,而且积极有效运用国际法规则,推动一个中国原则始终作为国际共识,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事实证明,作为一个成熟的政党,只有善于运用法治推进国家统一、维护领土完整,才能不断提升制度效能,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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