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  相关新闻  > 正文

福建海事局获准开展台湾船员培训及发证工作

日期:2013-11-14 08:25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慧颖

字号:  [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福建海事局日前获权受理台湾地区船员证书换发与符合马尼拉修正案要求的证书发放,同时也可开展台湾地区船员的适任培训。

  据福建海事局新闻发言人陈建安介绍,福建开展台湾船员适任培训和发证,有利于台湾海峡建立安全畅通的通航环境。通过向参训台湾船员讲授大陆有关海上安全的管理法规,组织两岸海上安全航行与保障的参观学习,发布两岸船员有关职业操守和价值观的共同宣言,将增进两岸海员对海上安全的共识,拓展现有的海上安全合作,进一步深化两岸间海上安全与搜救合作机制成果,共同促进台湾海峡建立安全畅通的通航环境。

  福建每年向台湾输出海员5200人次以上,目前在台湾船东船队上服务的大陆海员中,近四分之三来自福建。陈建安表示,台湾船员在闽培训发证将进一步促进两岸船员间、企业间、行业间的交流互动,推动两岸海员与航运界更深层次融合,增加闽籍船员对台劳务输出,也将有利于福建为台湾航运业提供延伸性服务,促进两岸船员劳务市场、船舶交易市场、船舶修造业乃至整个航运业的相互融合、共同发展。

  据悉,由福建海事局主办、集美大学承办的首期台湾船员适任培训班已于11月5日顺利举办。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国际新闻 军事新闻 科技新闻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中国政府网 |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外交部 | 人民政协网 | 黄埔军校同学会 | 全国台联 | 中国侨联 | 台盟 | 新华网 | 人民网 | 中新网 | 中央电视台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 国际在线 | 中国台湾网 | 中国西藏信息中心 | 西藏文化网 | 西藏人权网 | 浙江统促会 | 

统一之声二维码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