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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宝虎: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法律法学界大有作为

日期:2017-07-29 10:05 来源:中国台湾网 作者: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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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宝虎。(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摄)

  中国台湾网7月28日兰州讯 (记者 何建峰)7月28日,由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主办、甘肃省法学会承办、兰州大学协办、两岸法学组织和法律机构给予积极支持和响应的第六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在甘肃省兰州市举行。论坛以“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与法治保障为主题”,吸引了来自两岸法学界、法律界专家学者210余人与会。

  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任、海峡两岸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尹宝虎接受了中国台湾网记者专访。他认为,推动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体现了“两岸一家亲”理念和两岸共建命运共同体战略思想。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目标就是要实现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而这一目标的达成,一方面要维护好两岸中国人共有的历史记忆,继承五千年优秀灿烂的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另一方面要正视包容两岸制度性差异。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和法律支持,两岸法律和法学界能为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大有作为。

  尹宝虎表示,推动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体现了“两岸一家亲”理念。

  民进党重新执政后,台湾当局不断推行“去中国化”动作,造成了两岸民意一定程度对立。在“九二共识”政治基础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两岸关系能否继续和平发展?很多人对此表示深深的忧虑甚至疑虑。

  尹宝虎认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中央明确提出和大力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就非常鲜明地回答了这个问题,那就是我们不能允许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成果得而复失,不能允许两岸对立上升为对抗,甚至不断恶性循环,导致最后两岸人民都不愿看到的结果。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既体现了大陆对两岸关系总的发展方向的把握,和对解决两岸根本分歧的战略自信、战略定力和战略耐心,也体现了“两岸一家亲”理念。就是,我们始终视台湾同胞为我们的骨肉天亲。在台湾政局出现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我们始终对台湾同胞不离不弃,始终把极端“台独”势力和广大台湾同胞区别开来。

  尹宝虎表示,推动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体现了两岸共建命运共同体的战略思想。

  2008年以来,两岸形势出现重大转机,两岸关系实现和平发展。但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也有不少台湾人士提出,两岸和平发展红利并没有惠及广大台湾同胞,他们对和平红利的普惠提出了更高要求。还有不少在大陆生活的台湾同胞要求,他们应享有与大陆居民同等的待遇。

  尹宝虎认为,推动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就是很好回应了台湾同胞的这些要求。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一些措施,非常具体实在,特别注重台湾同胞的受益面和获得感。他举例说,其中包括放宽台湾学生就读大陆高校的条件,在大陆就业台湾居民将享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权利,在大陆居住、就业和就学的台湾居民可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财政部、教育部将为在大陆高校就读台湾学生增设具有较高荣誉性质的奖学金项目,国家旅游局要求旅游住宿企业为台湾同胞提供更加便利的旅游住宿服务,银行业将改进台胞小额信用卡服务,扩大大陆事业单位录用台湾青年人的地域范围,设立创业基地、创业示范店、创业孵化器以助力台湾青年实现创业梦想,促进台企转型升级特别是为在大陆的台湾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等等。

  不过,台湾方面却传出一些声音认为,大陆推行的这些措施不过是“统战”、“利诱”。对此,尹宝虎表示,如果所谓的“统战”、“利诱”,是一种利民、惠民的措施,这样的“统战”当然越多越好,如果“统战”或“利诱”是通过经济和社会的办法降低两岸对抗和冲突,促进合作和双赢,那它就是一种“王道政治”,是一种“德政”。

  尹宝虎指出,两岸共建命运共同体,必须从大陆的战略大格局去理解。共建命运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复兴、民族崛起中的一个重大战略,这个战略是对世界政经秩序、文化秩序及世界治理的重大贡献,正面意义巨大。希望两岸同胞共同研究、积极参与、努力推动这一进程,功莫大焉!

  尹宝虎表示,促进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最高目标和最高境界就是实现两岸民众心灵契合。

  要实现心灵契合这一目标,一方面要维护好两岸中国人共有的历史记忆,继承五千年优秀灿烂的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

  当前,让人忧虑的是,岛内开展一系列“去中国化”的动作,其试图斩断的不仅仅是台湾与大陆的经济联系和政治联系,还包括社会和文化联系。

  尹宝虎认为,如果斩断优秀的中国文化、中国历史跟台湾的联结,真正的受害者将是台湾同胞自己。岛内有学者提出,台湾社会正陷入一种发展焦虑、未来焦虑以及身份焦虑。而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不仅能克服发展焦虑和未来焦虑,还有利于克服身份焦虑。我们必须认同自己是中国人,才能享有中国文化共同的精神家园,这是我们安身立命之本。否则必然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失去根基,产生身份和文化焦虑。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共建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就是建立在两岸历史联结和文化联结基础之上的。中华文化是开放的、包容的,从不排斥地域文化,而丰富多彩的地域文化恰恰是中华文化不竭的源泉,也是它多姿多彩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湾由于特殊的历史和现实,发展出独特的地方文化,就像大陆各省市甚至各县的地方文化一样,它们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决不能把中国地域文化与中华文化割裂和对立起来。

  另一方面要正视两岸制度性差异,要抱持民主多元包容的思想,在和平共处中相互竞争,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尹宝虎表示,他最近曾在某个场合提出“两岸政治融合要小心”的说法,希望不要产生误解。我们都非常希望两岸政治融合,有了政治融合,两岸冲突对立的问题将更容易解决。但是,当我们提到政治融合的时候,应该是指两岸在社会制度上要相互学习借鉴,而不是“谁吃掉谁”,应以民主多元包容的思想看待两岸制度性差异。大陆充分理解和尊重台湾现在实行的是自由主义民主制度,也希望台湾社会能够客观看待和包容大陆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大陆方面早就确立了看待和处理不同社会制度的政策,就是世界各种不同的制度是世界政治文明丰富多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尊重和维护世界的多样性,不同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应相互交流借鉴,在和平竞争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大陆早已跨出阶级斗争、输出革命做法的时代。不同制度应相互开放和借鉴,各种制度都不宜居高临下,不宜觉得自己是唯一正确。所谓两岸政治融合要“小心”正是在这个层面上的所指。

  尹宝虎指出,台湾同胞在大陆享受与大陆同胞同样的居民待遇,不仅仅是经济社会待遇,也包括政治待遇,包括参与大陆的社会治理。许多台湾同胞提出来,他们不仅要参与大陆的民间社团组织,也应更广泛参与政治协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各种政策立法过程,同等居民待遇应该更加完整,比如大陆涉外使领馆应设立台胞权益保护机构。这些要求都是合理的。这样的“政治融合”完全值得提倡,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于保护台湾同胞权益,更有利于真正实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和台湾同胞的居民待遇,促进命运共同体建设。

  尹宝虎表示,两岸政治制度的不同,恰恰为两岸合作提供了基础,而不是障碍。两岸应保持接触、交流,理解对方的制度并从中学习借鉴经验。台湾的社会团体和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大陆在社会治理中也非常注重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两岸都非常重视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而大陆近年来在引入科技化、信息化手段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方面作了很多工作,如果台湾朋友想要了解的话,那将会很有意思。

  尹宝虎表示,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和法律支持,台湾社会有必要更多了解大陆立法制度与过程特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修订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负面清单管理以外的台胞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实行备案制度。有关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台胞投资企业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商贸纠纷的一些规定。特别是国务院修改完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卡式台胞证的使用更大便利了台胞往来大陆。近一年来,大陆相继出台了二十多项举措,对台胞在大陆就学、就业、生活、创业、兴业等颁布了一系列政策,这些都表现为具体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都具有法律效力。

  尹宝虎特别提出,在利用法治方式保障台胞权益、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方面,他希望台湾同胞首先能够了解大陆的立法体制。一些台胞很在意,大陆没有一项专门针对台胞权益或规范两岸关系的综合性立法,类似于台湾当局实施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其实,对大陆来说,台湾民众就是中国公民,这从宪法等上位法上来说早已不存在困难和障碍,现在需要解决的是在政府及部门层面出台具体的法规、规章、政策来加以落实。近年来,大陆已大大加强了这一方面的立法步伐。只是,台湾同胞要克服一个麻烦,要遍查不同部门、不同地方在这方面的法规、条例、规定,甚至通知,才能了解我们对台立法的一个全貌。

  尹宝虎其次希望,台湾同胞能够了解,大陆尽管在立法上有上位法和下位法的区别,有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的差别,但是大陆地域大、人口多,情况复杂,在大陆,越是上位法,越是全国人大或中央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原则性、笼统性就越强;而越是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规章条例、落实办法,甚至通知,反而更加具体,更加具有直接执行的法律效力。因此,不要因为它们的法律位阶比较低就轻视它们,因为它们最直接地规定了台胞的具体权益和利益。因此,不要对大陆缺乏综合性的两岸关系立法过于在意。

  尹宝虎还希望,台湾同胞能够了解大陆推行一些政策的过程特点。因为地域大、人口多,情况复杂,大陆一些重点政策往往是先试点再逐步推广。同样一个政策,不一定像台湾一样立刻在全台一体实行。大陆的一些惠台政策,往往先在直接相关的地方试点,然后根据实际需要和经验总结逐步推广。这是大陆立法方面的一个特点,也是一个优势。大家在搜罗大陆涉台法规方面,一个比较简便的办法是,多注意诸如福建、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台胞聚居的省市,因为这些地方可能在涉台法规上相对地先行一步。

  尹宝虎表示,两岸法律界、法学界能为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大有作为。

  首先,在两岸交往合作进程中,两岸法律界、法学界人士可以进行大量的涉法调研,了解台湾同胞在大陆的学习、就业、创业、兴业、生活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提出建设性意见。两岸久未克服政治对立的问题,大陆改革开放后相当长时间对待台湾同胞在大陆的实际待遇多比照外国籍人士,但同等优先,适当体现照顾。经过这些年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尤其是近几年落实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大陆逐步推进台湾同胞与大陆居民的同等待遇。不可讳言,其中还有很多障碍需要克服。涉及刑法和民法的同等待遇应该说早就落实了,接下来要进一步落实的应该是涉及行政法、劳动法、经济法等领域的完善,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涉台法规过于陈旧、笼统、分散的问题也要着力解决。两岸学界投入大量资源在研究两岸政治、经济、文化和安全问题,这是十分必要的,但我们也呼吁更多的人来关注两岸同胞在日常交往合作中遇到的大量具体的法律困难和法律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建设性解决办法,以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另外,两岸法律界、法学界要为台湾同胞提供具体的、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在这一点上可以大有作为。两岸交往合作中,法律界、法学界只要有付出就不会白费,就会有结果。近些年来,中国法学会和海峡两岸法学研究会在搭建平台、加强交流、深化研究、保障台胞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未来愿意继续做出更多努力。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台湾的法学界、法律界和不少法学法律组织积极的支持、参与和协助,未来仍殷切期待他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参与和协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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