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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出台58条惠台政策

日期:2018-07-27 08:28 来源:新华社 作者:陆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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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南京7月26日电(记者陆华东)记者26日从江苏省淮安市台办获悉,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惠台措施”),淮安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淮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共58条。

  《实施办法》中对应“31条惠台措施”政策的有16条,落实国家、省现有政策同等待遇的有6条,借鉴外地做法的有9条,体现淮安特色创新举措的有27条。

  《实施办法》主要包含五方面内容:

  一是促进淮台经贸合作。在项目引进、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国企改革、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科技研发、进口税收优惠、工业用地优惠、厂房建设、融资、总部设立、参加重点展会、投资贸易便利化、农业企业扶持、文化产业扶持等更多领域,给予在淮台胞台企同等待遇。

  二是帮扶台胞创业。以“六个一律”帮扶台胞在淮创业,即台胞开办小微企业,一律开辟“绿色通道”,一律按下限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一律给予免费创业培训,一律给予税收优惠,一律开放全市公共服务平台、科技研发平台,一律给予金融帮办服务。

  三是打造台湾人才高地。在淮安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台湾专业人才,在淮企事业单位(含部省属驻淮单位、驻淮高校)就业、创业的台湾人才,入选“苏北计划”暨“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项目的台湾人才,均按一定标准予以资金补助。符合条件的台湾人才,同等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人才公寓、人才培训、租房补贴、健康体检、疗养等服务待遇。

  四是深化淮台交流。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协助台商台胞申报各级文化项目和资金、发挥台商学院作用、鼓励台商台胞参与社会建设等形式,加强淮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厚植“两岸一家亲”情感基础。

  五是优化台商台胞服务。在台商台胞办事、子女入学、就医、购房、社保、出行、参观游览、荣誉称号评选、涉台商事案件调解、劳资纠纷调处等方面创新服务措施,进一步升级101%服务品牌。

  近年来,江苏淮安抢抓台资产业转移战略机遇,形成“千家台企落户、千亿产值贡献、千名台商汇聚”良好局面,初步构建起“南有昆山北有淮安”台资产业发展格局。

  截至2018年6月,淮安市累计批准台资项目1292个,总投资187.9亿美元。汇聚了富士康科技、实联化工、敏安电动汽车、旺旺食品等台湾著名企业2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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