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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配身份证取得“六改四”符合法律衡平原则

日期:2019-10-22 08:46 来源:华夏经纬网 作者:黄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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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柳金财 佛光大学公共事务学系助理教授

  最近岛内陆籍配偶争取身份证取得由六年缩减四年议题,再次引发争论,一时吹起千层浪。两岸通婚数在2018年创下最少记录,从2003年15年来两岸通婚数锐减8成,出现大退潮趋势。截至2019年6月底,台湾外籍配偶人数达54.9万人,若按地区或国籍别比较,仍以大陆配偶34.5万人、占62.8%最多,越南籍10.7万人、占19.5%居次,二者合计占82.3%。尽管以陆籍配偶最多,但占比已趋于减少,从近年结婚对数来看,占比也被东南亚籍外配超越。

  两岸通婚数减少固然受到大陆经济快速发展影响,相对与台通婚经济诱因下降;但与民进党当局推动新南向政策及对陆配采取歧视性政策有关。马英九执政时期的2012年陆籍12,034对、占58.4%最高,东南亚籍则为4,784对、占23.2%次之。从2017年起,东南亚籍配偶占比首度超越大陆地区,2018年大陆地区仅6,944对、占33.7%,较2012年减少5,090对或42.3%;东南亚籍则增加至8,749对、占42.5%,较2012年增加3,965对或82.9%。2019年1至7月,东南亚籍及大陆地区配偶分别占43.2%及32%。2016-2019年为蔡英文执政期间,推动新南向及对陆配差异化政策,也是陆配数量减少政策因素。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提及在台湾生活的大陆配偶,在身份取得、工作权益、学历采认等诸多方面受到不合理的对待。并呼吁民进党当局应当正视两岸婚姻家庭的合理诉求,尽快取消针对大陆配偶的歧视性、排斥性政策。确实近年来陆配,一再诉求“要平等、反歧视、身分证六改四”主张。国民党与民进党在陆配入籍所需定居年限,是否比照外国配偶标准,两党政策立场南辕北辙。台湾内部政党并无一致性共识。

  首先,国、民两党对陆配政策分歧。国民党赞成缩减年限,而民进党则反对之。根据台湾“国籍法”规定:外籍配偶在入籍台湾之前,须在台湾合法居留连续三年,加上取得永久居留权之后一年,始能申请归化入籍、取得身份证。但陆配入籍系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必须合法居留四年、再取得永久定居权后二年,始完成入籍手续。这就引发陆配入籍 “六改四”年限之争,牵涉陆配权益的人道主义关怀与政党认同、投票行为、安全风险辩论。

  反对“六改四”者认为减少放宽入籍居留及定居年限,这将为“引入中共代言人”铺路;质疑陆配的政党认同与投票行为倾向泛蓝政治联盟,不利于泛绿政治联盟。甚至疑虑陆配人数直追原住民族,恐成为影响台湾选举结果的关键少数,故主张应限制参政权。但赞成陆配取得身份证年限与外配一致者,则认为现行法律具有歧视性待遇,这种不公平待遇严重伤害陆配权益,既有违民进党所主张“转型正义”,也违反普世人权价值。

  其次,陆配对选举关键性影响被夸大化。民进党反对六改四主要是忌惮陆配一旦获取参政权,恐成为选举关键决定性力量。激进独派甚至提议修法,改陆配入籍后6年始能投票选“立法委员”、满10年始能投票选台湾地区领导人。据“移民署”统计至2018年2月底,新住民配偶人数有53.2万人,其中陆配35.4万人,占66.5%。其中外配18万人中约12万人拥有身份证,几近三分之二一般外配取得;陆配36万人中仅12万人拥有身份证,几近三分之一陆配取得。显见陆配取得身份证比例远低于外配,这种“原籍歧视”其实非常明显。

  2013年泛绿阵营估算指出因陆配递增,若身份证取得从六年改四年,2016年“大选”增加19万陆配具投票权,总计达28万陆配享有选举权,成为左右选情的关键少数。但陆委会澄清称修法后最多14万陆配拥有投票权,约增加2.4万多票左右。显然,陆配对台湾大选影响力有被夸大之嫌。

  最后,给予陆配平权创造友善和平两岸关系。针对陆配偶受到的种种歧视和不公平待遇,台湾监察院曾完成陆配权益总检查,举出陆配在十种情况下受到歧视或不公平待遇。包括:(一)身分证取得年限:陆配结婚6年后始能取得台湾身分证,而外配只需4年; (二)申请入境面谈问题:陆配申请入境需面谈,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籍外配虽亦需面谈,但其他国家外配免面谈;(三)长期居留限额问题:陆配长期居留每年限额1.5万人,外配无此规定; (四)保证人问题:陆配申请居留、定居需有保证人,外配免保证人。

  除上述四项外,尚有六项不合理待遇,包括:(五)陆配子女收养问题:台籍配偶若有子女,就不许收养大陆配偶前婚(或未婚)子女,收养外国人则无此限制; (六)担任公职问题:陆配设籍后满10年始能担任公职;外配入籍后即可担任11职等(含)以下公职,12职等(含)以上才需等10年后;(七)学历承认问题:陆配高等学历不被承认;外配无此限制; (八)离境问题:陆配犯任何轻罪可能被迫离境;外配仅在经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上确定,且属故意犯罪者,始会遭废止居留许可之处分;(九)不动产取得:陆配难取得不动产;外配无此限制; (十)工会参与:陆配无法加入工会;外配无此限制。

  中国大陆对陆配在台湾社会所受到的歧视性政策与不公平对待表达不满,批评台湾当局对陆配权益的改善依然缓慢,对陆配歧视背后的敌视心态并未能完全消除。尽管民进党执政后在提升陆配权益方面进行若干改善:包括松绑陆配定居留规定,使陆配离婚后仍可继续留台照顾未成年子女;放宽陆配亲属来台短期探亲的资格,像是原先限台湾人民三等亲内的血亲始能来台探亲,放宽为三等亲内血亲之“配偶”;保证人已与前任陆配离婚,且经通报行方不明已逾7年等情形,则可放宽再担任现任陆配的保证人等等。但这些具体且技术处置措施,其所表达善意仍难以补足对陆配“原籍歧视”所造成伤害。

  各国及地区对外籍人士归化在保障基本人权要求之外,一般会参酌国情而给予特别规范,在保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避免威胁国家安全而限制其公民权利。然而,大多数陆配选择与台湾民众组成家庭,共同养儿育女与骨肉亲情团聚跨海来台,这是一种情感与亲情凝聚。是故,陆配身分证取得年限比一般外配长两年,这不仅损及陆配自身权益,更波及无数陆配家庭的权益,此欠缺法律衡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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